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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浙江移交第二十一批信访件237件
9月1日上午9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一批信访件237件,其中,经中央环保督察组圈定为重点信访件3件。
第二十一批237件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水污染104件、大气污染76件、噪声污染18件、其他污染13件、垃圾污染9件、油烟污染8件、扬尘污染4件、生态破坏2件、土壤污染3件。按区域分类,其中:杭州44件,宁波31件,温州11件,重点件1件,湖州11件,嘉兴17件,绍兴27件,重点件1件,金华38件,衢州12件,舟山3件,台州34件,丽水10件,重点件1件;一件普通件涉两市。
截至9月1日下午4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二十一批共3942件信访件。各地上报办结2513件。责令整改3689家,立案处罚1963家,拟罚款11421.3万元,立案侦查90件,行政拘留54人,刑事拘留58人。目前已约谈470人、4个单位;问责共218人、18个单位。其中,科级干部56人,科级以下干部162人。
经省信访组审核,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前十二批信访件符合办结标准,予以结案并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江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