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回应!杭州市将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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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发布通知,宣布杭州将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
目前除了杭州,还有哪些城市也采取了类似的摇号政策呢?
2017年10月28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
《通知》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通知》指出,开发企业需提前7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
同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售楼部)发布摇号公告。
此外,开发企业需采取实名制方式,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认筹,接受购房认筹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认筹完成后,应留存认筹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编制《报名摇号名册》,报送公证机构备案确认(纸质和电子文档)。
开发企业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报名摇号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72小时。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上海发布”2017年5月5日发布消息称,上海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为体现公开公平,明确新开盘商品住房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等方式公开销售。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开盘商品住房采取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价外价。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各种方式炒卖房号,开发企业员工自购本企业开发的商品住房的应当予以申报,购房名单纳入区房管部门全程监管。
通知同时明确对涉嫌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行业信用管理“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5月25日晚,南京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对公证机构主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提出了具体要求,南京市公证协会同时制定了《商品住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业务操作指引》。
2017年5月13日,南京市在出台新一轮的楼市调控政策“宁十条”中提到,从5月14日起,“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南京市司法局和公证协会于5月15日召开了研讨会,对公证摇号的原则、流程及操作指引进行了研讨;同时,南京市司法局和房产部门也进行了数轮会商,以确保摇号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11月16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规定,即日起成都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按照《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购房人信息进行复核,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开发商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
《通知》要求,“全款支付”的购房者不得被“额外对待”,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摇号过程将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
此外,按照《通知》要求,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的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杭州市住保房管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