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向袭警辱警亮剑!浙江多地已经出台规定!触犯者后果严重!

浙江新闻 2018-10-30

今天我们来聊一件事:执法权益。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近段时间,浙江各地公安机关密集出台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规定,光拿近段时间来说吧。


4月底,台州市公安局公布规定,公安局局长伍建利还讲了10个字: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5月3日,衢州市公安局出台规定;5月7日,湖州公安公开表态:对辱警袭警说“不”,并公布了相关数据:已有300余人被拘。


这背后,到底藏了什么信号?

 

辱警袭警,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执法权益,这四个字听起来挺文的,但实际上并不文。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最近这几年,中国警察遭受了太多的欺凌,甚至是暴打!


只要检索新闻,就可以发现:这种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


就拿今天公布的消息来说吧。


在苏州昆山,一名男子危险骑行被拦停后,居然一巴掌扇过来,拍掉了民警身上的执法记录仪,被警告后,居然用手肘重重击民警的脑袋,导致警察送医;


▍湖州警方在查交通违章时,一辆大卡车强行冲卡不说,还故意冲撞警车,导致车门严重变形。


在重庆,有个人骑无照改装摩托车,被民警拦下后,用头猛撞民警,还高叫“警察打人了!”,引来人们围观后,他的家属乘乱一拥而上,对警察展开围殴,脚踢、手抓。见警察始终不还手,这个男子索性躺在地上,伪装受伤。


更别说,乘客挡车门阻拦高铁发车,乘警不敢强制将其带离;查酒驾,却被一名副局长夫人辱骂,逼迫式地用手指指头、扇耳光,却不还手……


▍前段时间发生的事:河北唐山警方拦下一辆醉驾车,驾驶员的亲戚,当地一名副局长的妻子阻挠警方执法,叫骂之外,还连扇交警9个耳光。


这种事,在浙江也时有发生。


比如说,今年3月30日,在温州市龙湾区龙海路,有辆电动车交通违法,被警察劝阻,骑车的男子忽然挥拳,重重打中民警脸部,使他受伤倒地,昏迷不醒。


这名男子猖狂之极,竟然继续殴打辅警,将他打伤后,再强行驾车,逃离现场。


执法者被侮辱,被暴力袭击。这,不仅是民警的泪,也是现在很多一线执法者的泪。


护人者,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宵小之辈,却越来越猖狂。人们不禁要问: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哪里?执法权威在哪里?


执法者,为何变得畏手畏脚?


只要接受过义务教育。就应该知道,警察是维护治安的国家机器,它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尊严,辱警、袭警的性质,和私人之间的辱骂、斗殴,绝对不能划等号,而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挑衅。


环顾全球,敢于挑衅国家暴力机器的,几乎全会受到严厉惩罚,甚至被当场击毙也不在少数,比如说美国。


基层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为何会变得缩手缩脚?


在小编看来,主要有三个原因:怕被人曝光过度解读;怕一不小心,逾越执法权限边界;怕没有规范指导而犯法。其中最怕的,是第一项。


比如说,2015年在河北邯郸,发生了一件事:交警下跪。照片传到网上后,舆论哗然,很多人想不通:执法者怎么能对违法者下跪?


▍2015年网上热传的邯郸交警下跪照片


邯郸交警下跪,其实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们拦下一辆醉驾车,驾驶员和他母亲为了不受处罚,不断撒泼,甚至下跪。要是警察站着、他们跪着的照片被传到网上,再被有心人乱解读一遍,会激起多大的舆论?


你不是喜欢装可怜,想找事,想设陷阱吗?那好,我这一跪,等于把你们的嘴堵得严严实实。此举实出无奈,背后是道不尽的辛酸。


如果不是心存顾虑,别说民警肩负执法者的身份,就算一般人,谁受得了被侮辱,被暴力袭击?


传递信号:警徽威严,绝对不容亵渎


保护别人的,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别人?


前段时间,台州市公安局出台了《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五项规定》,公开坚决表态,掷地有声,称要“零容忍”打击妨害民警正当执法行为:


凡是妨害民(辅)警执行职务暴力袭警的,一律予以刑事拘留;


凡是阻碍民(辅)警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凡是民(辅)警及其近亲属受到打击报复的,一律由市局督察部门督察,对民(辅)警被侵害受伤住院的,“一把手”局长必须到现场亲自慰问;


凡是维权案件办理不力、干扰维权案件办理的,一律予以追责;


凡是民(辅)警受到不实投诉涉及诬告、陷害、谩骂、侮辱、诽谤的,由督察部门予以正名。


5月3日,衢州市公安局也出台相关规定,公开表态称,对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必须刑事拘留,不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裁决行政拘留的,无法定事由不得暂缓执行、不得提前出拘留所。


前天,湖州市公安局公布了湖州惩处辱警袭警案件的相关情况。


这一系列密集表态,一方面是“撑腰”打气,同时还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绝不让警察流血流汗又流泪。


一句话,那就是:警徽威严,绝对不容亵渎!正气一定要压倒邪气!


没有顾虑,那种面对暴力袭警不敢还手、只能任人欺凌的软弱才会消失,他们在寒风中巡逻,在细雨中执勤,在烈日下站岗、打击罪犯时,腰板才会挺得更直。我们的社会,也将更安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执行公务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袭警,将会被从重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猜你喜欢


重磅!浙江正式公布对外开放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太神奇!全靠一块西瓜皮!宁波警方破了四年前的一个案子


事业编!杭、甬、温、台等8地市多家单位招人,来看看吧


央视曝光!超市用这种手段捞钱,价格暴涨10倍;即将举办的第二届茶博会怎么开?|浙江早班车(语音版)


来源:政已阅(id:zjrb-zyy,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