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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女子公交车上遭强行猥亵,大声哭叫无人劝阻?警方最新回应!

浙江新闻 2018-10-29

25日晚,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起公交车上猥亵女性事件。



视频中一女子由公交车后部冲向后车门试图逃离,却遭一男子强行抱回公交车后排。期间女子大声哭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始终未进行劝阻。



网友将这段视频发到朋友圈,并在评论区称,“那女的睡着了,那男的就……你懂得。”该网友还称,视频中的事件发生在中山,他并未上前阻止,“就看看戏”。


今天(9月26日)凌晨,认证为“知名科学科普博主”的微博网友@科学永不止步 将视频的截图等相关信息发到自己的新浪微博里,并配文称:“半夜看到这个视频,气的胃疼,公交车上这个女孩光着脚,没穿内衣,哭着让这个男子强制抱回后排。”


该条微博一经发出,迅速“引爆”网络。截至今天上午11时20分,该条微博转发量超过7万次,评论2万多条,点赞数1万多。


 

该事件今早也上了微博热搜榜。



视频发布者称只是转发并未目击


今天凌晨3点02分,名为“小36507”的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是在朋友圈发布视频的人,他称“视频不是我拍的 我在那群里保存的视频 然后就说我对我在朋友圈说的那些话 是我年少无知 我知道错了。”



凌晨4点02分, “@小36507”继续在新浪微博发帖称,他25日晚在中山的微信群里看到一条视频,之后保存到朋友圈,说了一些言语不好的话,“后来就被别人发到微博上了,本人不在现场也不是拍摄者。”该网友称,希望网友可以看到他此条微博,“骂骂我知道错了,可是我也不知道视频源头在哪。”该条微博的最后还@了网友“@科学永不止步”。


中山警方:系家庭矛盾,发生在外省某地


早上9点47分,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中山发布声明:“各位网友,网传中山公交有人猥亵妇女,中山警方就此事正紧张调查中,结果将及时公布。”



下午1点多,根据@平安中山 最新消息:确定视频中事件系家庭矛盾,发生于外省(区)某地,并非中山。



广西北流警方: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


中午,广西北流警方回应称,视频中当事双方有事实婚姻,也有小孩(女方年龄不够领证)。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记者致电广西北流市公安局,接线人员确认公交车上女子被拖拽一事发生在北流,当时车上有乘客报警。


视频中的二人已经共同生活了几年,并且于2016年诞下一女,视频中赤足被拽回的绿裙女子于1998年出生,今年刚满20岁,和拖拽她的白衣男子尚未领结婚证,之所以发生视频中一幕是二人争吵导致。


目前双方正在派出所处理此事,具体的情况还在调查,届时会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通报。


记者也联系了北流市松花派出所,接线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有规定不能对外透露具体情况,详细结果会通过官方发布。


警方最新通报:男子被行拘5日


下午4点多,北流公安官方微信发布通报:


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网友评论:

@sven_shi:这个说法肯定是错的,我国94年起就取消了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说两人有孩子,处于同居状态。妇联应该介入问一下有没有家庭暴力(同居也属于家庭形式的一种),有的话就要介入帮助。


@卡恩昆昆君:所以这个男的就可以像一个禽兽一样对她?????


@Backwash7:别说事实婚姻,就算真的结婚了也不能当街扒开女性衣服,不能限制女性自由。不管什么矛盾,想离婚想出走即使是丈夫也没权利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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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综合自南方都市报(ID:nddaily)、扬子晚报(ID:yzwb20102806)、梨视频、南国早报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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