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杭州一电瓶车主闯红灯致轿车司机死亡,被判入狱、赔偿86万!

浙江新闻 2019-06-19

“我弱我有理”的观念,网上和生活中并不鲜见。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往往要“背锅”。



然而,最近杭州萧山的一起案件判决结果,颠覆了很多人的刻板观念……


案情回顾:
电瓶车闯红灯引发事故夺人命


2017年11月9日凌晨,任某(化姓,男,28岁)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沿瓜沥东灵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设四路交叉口处,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此时,潘某(化姓,男,53岁)驾驶小轿车,沿建设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与任某发生碰撞。



之后,潘某又驾车撞上了红绿灯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任某受伤,两车损坏。



电瓶车主负主要责任
被判刑入狱,赔偿86.74万元


此次事故经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任某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按规定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萧山法院认为:任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同时,任某还需对被害人潘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任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潘某家属867352.14元。


律师解析

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 高律师:


一般来说,非机动车处于无保险状态,而在实践中,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案件,肇事者的赔偿数额一般在五十万元以上。


该案中,赔偿近90万这样高额的数字,对于没有保险保障的平常人家,确实不是易事。


事发后,任某碍于经济能力有限,一度消极赔偿。在判决之前,任某都没有尽到充分的赔偿义务,且其又没有悔过及认错的积极态度,结合其行为之社会危害性,法官拒绝考虑对其适用“缓刑”。


该事件的发生,着实令人扼腕。任某一定不曾想到,骑行了千百遍的道路,指向的却是监狱的大门;而潘某更不曾想到,回家之路竟是不归之途。


提醒


法律的威严在于教会我们懂得评估行为后果,懂得如何自处。在此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养成良好的驾驶行车习惯,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保障自己的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会有“特权”。




猜你喜欢


女司机醉驾撞死送奶工,身亡的送奶大姐一天打三份工养活双胞胎残疾儿子;女孩手绘8张图教爷爷用手机|浙江早班车(语音版)


“元旦”假期高速通行不免费!这份出行攻略请收好


杭州亚运会市场开发正式启动,官方合作伙伴将有4年营销期


两女生雪天自驾获救后给宁波民警送了一面神奇的锦旗|浙江早班车(语音版)



来源:萧山日报、 萧内网萧山论坛、萧山法制、萧山法院,综合FM93交通之声(ID:hifm93),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