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这地方出新规!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向组织备案
已阅君今天要聊一件事:温州最近出了条新规。
这条新规名字很长,叫《关于发挥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简单来说,就是温州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操办红白喜事时,要事先向组织备案,还要在本单位公示。
这条新规很不简单,因为在此之前,温州各个县(市、区)都出了类似规定,也就是说,这个规定一出,这项制度就在温州全域推行了。
全域推行移风易俗相关制度,这意味着什么?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已阅君今天要聊聊这事。
刚出的新规,怎么规定的?
既然从这条新规聊起,那就先来聊聊它有什么内容。
首先应该是名词解释,什么才叫“婚丧喜庆事宜”。千万这么想:不就是结婚、丧葬吗,有什么好解释的?因为这背后学问大着呢!
光一个为哪些人办的结婚、丧葬,范围限制在哪些人,就够让人头痛的了。
温州市这个通知是这么规定的,“主要是指组织或操办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结婚或丧葬事宜。”
由这句话可见,范围差不多是这么限定的: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连带着自己。方式呢,有两种,一种是“组织”,自己光组织,不见得要出面,这算在内;另一种是“操办”,自己要出面,那当然要算在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哪些限制呢?用数字来说,就是“一二一”。
第一个“一”是要作一次承诺。办事前,先承诺会移风易俗,并签承诺书,口说无凭,落纸为证。
“二”是“两备案”。办事前,先备案;办事后,再备案。
怎么备?有规定。
县处级领导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的,要向温州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备案,还要报同级纪检组织备案。也就是说,要向三处备案。
科级及以下的党员干部呢,要向两处备案,一处是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还有一处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领导干部办婚丧喜庆向组织备案!
还有一个“一”,则是要公示一次。单位收到备案表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还有一个规定:属地管理。要按照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所在县(市、区)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执行。为什么说已阅君前面说这是温州全域推行,这条规定就和它有关系了。
办婚丧喜庆,温州有哪些规定?
既然规定属地管理,那就意味着涉及到的地方先要有规定才行。
那么来看看,温州各县(市、区)是怎么规定的。
先聊婚事,比如说鹿城区是这么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大操大办婚事,宴请客人单方不超20桌,双方合办不超40桌;城区婚宴餐标每桌不超3000元,农村地区不超2000元,提倡不上高端酒。
同时,倡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发订婚红包;除亲属外,单个结婚红包不超过300元,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
其它县(市、区)大致差不多,差别之处在婚宴餐标费上稍微有不同。
再来说丧事,平阳县是这么规定的:殡期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准超过5天;非亲属对象随礼金额不超过100元,不得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丧事花圈(花篮)数量控制在5个以内,送葬车辆不超过5辆,乐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当然,还有其他喜事,像订婚、满月、周岁、启蒙、乔迁、开业、店庆、寿诞、升学、参军等,温州很多县(市、区)的基本态度倡导“不办”或“少办”,如果实在不办不行,那也有两条规矩:第一条、不能超过婚宴标准;第二条、不是自家亲属,不准收礼金。
温州11个县(市、区)已经都有了相关规定后,温州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规定一下,口子就全扎牢了,这就叫全域推行,一点死角都不留。
问题就来了:要是有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执行,偷偷办或者超标办,怎么办?
注意!已有多人被处分!
偷偷办或超标办,那显然是不行的,会受到处分。
举两个前段时间温州当地纪委通报的案例:
一个是超标办的案例,当事人是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工作局原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林某。2017年8月1日,林某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实际安排桌数、人数与事前向组织申报情况不符,均超出标准,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68680元。
结果是在2018年9月,林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且违纪款项全部清退。
另一个是泰顺县东溪乡卫生院副院长蔡某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8年4月,蔡某任东溪乡卫生院副院长期间,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向单位报备的情况下,在东溪乡上村村里操办儿子周岁宴,摆宴14桌,共计收受礼金34280元,其中收受单位同事及下属礼金5500元。
2018年9月,蔡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清退。
收的钱要全部清退,还会受处分。
人是社会动物,婚丧喜庆,又是人情往来的一种。那么,为什么要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这么严格呢?
这是有两个原因。
中国社会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人情社会。腐败,大家都痛恨,但腐败要是蒙上“人情”的外衣,就不那么容易被发现了。
已阅君以前曾聊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涉及到腐败的案件,和春节有关的,有13027个,占总数的20%,把其他节日的数字一加,比所有腐败案件的三分之一还要多。
藏在背后的事,说穿了无非就是有人借着拜年、送节礼的名头,去贿赂党员干部。
婚丧喜庆也是人情往来,也容易产生腐败。
十多年前,温州发生过这样的案子:有名官员的女儿结婚,一名商人去道贺,礼品是两根金条。这还好辨别,因为两根金条毕竟数额太大,要是有人打“擦边球”呢?
最近这些年,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全国各地都在严管,背后就是这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则是移风易俗。
有些地方婚丧嫁娶,爱搞攀比,讲排场,要面子。礼金无限膨胀,没有节制,不但是送礼的人,连操办的人也有不少觉得没办法承担,但因为已经形成“死循环”,不得不硬着头皮上。曾有人归纳过好几种“人生几大怕”,收到请柬每次都名列其中。
婚丧喜庆,本身不是坏事,但大操大办,搞奢靡之风,就成了陋习。移风易俗,首先需要党委政府有破除陋习的勇气和树新风的胆略,其次以前农村还有一句话:“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这方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也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才能破除陋习。
温州这些新规,既是为现在人减轻负担,消除攀比,从长远来看,也是为子孙后代立规矩,相当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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