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浙江新增5个国家级示范区

浙江新闻 2020-10-16

记者从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确定123个县(市、区)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浙江共有五地被列入该示范区名单,分别是:杭州市余杭区、宁波市象山县、温州市洞头区、衢州市开化县、丽水市云和县。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结果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特色创新、均衡发展,为探索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确定的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夯实实践基础,为推进健康中国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浙江的慢病防控工作情况如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慢性病影响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防治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当前,慢性病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显现,慢性病发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群众慢性疾病负担加重。调查显示,30岁以后,高血压患病率上升趋势加快;25岁以后,糖尿病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发病年龄在10年间前移了5岁。


为了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浙江曾于2018年印发《浙江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要求:


  • 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岁到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


  •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岁到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





更多新闻


来源:浙江日报记者 陈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吴桑

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