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4位村民偷砍39棵树,浙江宁海检察院:罚种390余株树苗

浙江新闻 2020-10-16


“树长高了半米多!”7月24日一早,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陈璐萍来到强蛟镇下蒲村的后山回访。她看到,该村魏某某等4人于去年年底补种的390余株树苗正茁壮成长,给这片之前被违法砍伐的树林带来了生机。


△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陈璐萍回访生态修复林


记者了解到,2018年,魏某某等4名村民曾因偷砍山上的39棵树,被群众举报。宁海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鉴定得出被盗伐林木蓄积量共计3.0727立方米。联系案情实际,该院启动生态修复机制,督促4人以砍伐树木数量的10倍进行补种。2019年底,390余株树苗补种完成。考虑到魏某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村集体1万余元损失并补植复绿,该院依法对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宁海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孙小琴告诉记者,为积极探索符合生态环境实际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切实守护绿水青山,2017年起,宁海检察院探索生态修复机制,将刑事处罚与生态修复挂钩。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犯罪行为人如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修复或缴纳生态修复资金,使受损生态得到有效补偿,便能在批捕、起诉、审判等各个司法环节得到相应从宽处理。


3年多时间过去,这种“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据了解,宁海县检察院已督促引导30余名涉案人员缴纳修复资金230万余元,处理污染污泥6000多吨,补种树木600余株,投放虾苗500万余尾,督促处理固体废物近7000立方米。


据悉,今年1月,为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宁海检察院还成立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方便对空气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噪声污染及水质污染等多种门类进行快速检测,最快只需2至3分钟。截至7月,该实验室已为各类案件提供相关检测30余次。



更多新闻


来源:浙江日报记者 李灿 邵巧宏 通讯员 李伟萍,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王蓉蓉

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