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成立!“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宣判:两被告人获刑一年,缓刑二年
今天(30日)上午
广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
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法院当庭宣判
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某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并非仅仅对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响,其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诉机关以诽谤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符合法律规定。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律关系,且系初犯,无前科劣迹,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具体情况,法院对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予以采纳。
4月28日
正在老家的当事人谷女士没有参加庭审
她在认证微博中表示
“赶回杭州太过仓促了
和家人思虑再三,决定由代理律师出席。
事件发生十个月了,终于要等到结果了。”
4月29日,当事人谷女士表示
庭审结束表明事件翻篇
终于可以有真正意义上的放松
然后深深呼吸
事件回顾
●2020年7月初,杭州的谷女士在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随后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将偷拍吴女士的视频传到了多个微信群中。随后,此事在网上发酵,吴女士自视被“社会性死亡”。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就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立案侦查。至此,该案性质由一起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
●2021年1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1年1月25日,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2021年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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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zjnewsapp)综合浙江日报记者 钱祎 万笑影 通讯员 庞楚楚 编辑 陆文琳、余杭法院、澎湃新闻、新华社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值班编辑:付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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