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14时至4月6日8时,嘉兴海宁新增29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据海宁发布消息,4月5日14时至4月6日8时,海宁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和“三区”核酸筛查时新增29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均为阳性。详情如下:
病例50:金某某,女,77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南苑社区农丰路85号东苑公寓2幢
病例51:郑某某,男,60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7号
病例52:周某,女,38岁
现住地址:斜桥镇华中小区365号
工作地址:华府工业园贝朗皮具
病例53:邵某某,男,59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卜家埭2幢1单元
病例54:郑某某,女,59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海马里20幢1单元
病例55:徐某某,男,55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号楼
病例56:项某某,女,16岁
现住地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12幢
病例57:朱某某,女,56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7幢
病例58:马某某,男,51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4幢
病例59:余某某,男,26岁
现住地址:海宁市海昌路167号
工作地址:沙县小吃(海宁市海昌路167号)
病例60:张某,女,40岁
现住地址:海宁市景云桥小区6幢
工作地址:欣兴商店
病例61:沈某某,男,74岁
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洛川小区23号楼1单元
病例62:顾某某,女,67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5幢
病例63:马某某,男,10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4幢
病例64:余某某,男,51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
病例65:祁某某,女,34岁,
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横山社区利峰北区186号
工作地址:海昌街道石泾路18号华尔纺织有限公司
病例66:平某某,女,65岁
现住地址:海宁市许村镇永富小区48号
病例67:周某某,女,51岁
现住地址:海洲街道民和小区14幢1单元
病例68:杨某某,女,53岁
现住地址:海昌街道硖东社区硖东北区一里103号
病例69:宋某某,女,32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蔡家埭5幢1单元
病例70:徐某某,男,71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人民花苑5幢
病例71:方某某,男,36岁
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朝起云山府15幢2单元
病例72:周某某,女,78岁
现住地址:海昌街道东郊社区东郊新村3区68号
病例73:项某,女,43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北区14幢2单元
病例74:钱某某,女,74岁
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病例75:俞某某,女,46岁
现住地址:海洲街道凤翔小区86幢2号
病例76:李某某,男,37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沙泗浜社区芙蓉里6幢
病例77:陈某某,男,65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景云桥3幢3单元
病例78:毛某,女,30岁,
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南关厢社区人民路112号
工作地址:爱尚水果(人民路112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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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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