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据“杭州发布”消息:4月10日0-16时,杭州新增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外省疫情重点地区返杭人员,抵达后即纳入管控,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2:外省疫情重点地区返杭人员,抵达后即纳入管控,在集中隔离点检出。
无症状感染者3:往返外省疫情重点地区货车司机,在高速卡口检出。
目前以上人员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情况稳定。
涉及到杭州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
4月8日,高速卡口杭州收费站公厕(上城区宣家埠),高速卡口前进收费站公厕(钱塘区)。
4月9日,深国际综合物流港(钱塘区)。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嘉兴
4月9日22时-4月10日20时,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据“平湖发布”消息:4月9日22时-4月10日20时,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点检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截至4月10日20时,平湖市本轮疫情累计确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1例。
感染者11:王某某,现住新仓镇安桥社区东大街60号。
4月4日至4月8日
均在平湖市新仓镇安桥社区东大街52号至108号范围内活动。
4月8日
17:05进入隔离点集中隔离至今。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海宁发布”消息:4月10日0时至18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2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在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62例。新增的2例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情况如下:
病例161:刘某某,女,4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伊桥社区伊桥一里35号。
4月4日,海洲街道伊桥社区核酸采样点、伊桥一里33号蔬菜水果超市;
4月5日,22:00 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2:周某,男,4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4月4-5日,西山公园;
4月6-8日,硖石街道北湖嘉园小区;
4月9日,21: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时空伴随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现将1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病例150—病例160)涉及到海宁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通报如下↓↓↓
病例150:杨某某,女,3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工人路100号中茂商厦。
4月4日,工人路九百服饰核酸采样点、杨思姐热卤面(海宁市工人路213弄12号)、新华社区。
4月5日,无。
4月6日,15:2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1:卢某某,女,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新华社区工人路100号中茂商厦。
4月4-6日,无。
4月6日,15:2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2:顾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107/109号(苏州阿小)。
4月4日、5日,硖石街道南关厢核酸采样点。
4月6-8日,无。
4月9日,11:30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病例153:张某,女,8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勤俭路8号。
4月4日,海洲街道白漾社区核酸采样点。
4月5日,无。
4月6日,海洲街道白漾社区核酸采样点。
4月7-8日,无。
4月9日,19: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4:周某某,男,74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4月4日,由拳社区北湖嘉园核酸采样点、俞家桥路30号城东鲜面店。
4月5-8日,由拳社区北湖嘉园核酸采样点。
4月9日,15:1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5:钱某某,女,26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丁桥镇公园路海港超市。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6:王某某,女,59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双喜村双喜二里12号。
4月4日,5:1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7:张某,男,34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丁桥镇公园路海港超市。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8:杨某某,女,40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17幢。
4月4日,12:26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59:钱某,男,51岁,现住地址:斜桥镇金石村曹家角1号。
4月4日,祝场农贸市场、祝兴路晓东批发部、丁桥镇钱江工业园区核酸采样点。
4月5日,斜桥镇金石村沈家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16:38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0:吴某某,女,36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
4月4日,爱琴海广场核酸采样点、海昌路167号沙县小吃店、海马里小区。
4月5日,01:42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病例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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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ID:zjnewsapp)综合自杭州发布、平湖发布、海宁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 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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