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颂冰:《论邪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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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期读书会主题:《论邪恶》
作品简介
面对形形色色的恐怖活动,你会怎么看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按照他们以往绝对的判断和形而上学的标准,会毫不犹豫将其贴上“邪恶”标签。特里·伊格尔顿作为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认为这种观念是根本和现代这个时代不相适应的。
在本书中,伊格尔顿通过文学、神学、心理学的资源,以他插科打诨、嬉笑怒骂的批评风格,从对当代世界文明冲突的现实入手,深入到对西方文化传统内部,对当今各种邪恶、恐怖行为进行了理性的忧思:邪恶,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中世纪的东西,相反的,它是一个在我们的当代世界完全可以看的到、摸着找的真实现象。在这个过程中,他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问题,比如,邪恶真的就是一种空无么?为什么它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总是如此具有吸引力?为什么善良看起来非常无聊?人类真的会在无意义的毁灭当中感受到欢乐么?
对于书中的两幅照片印象尤其深刻(图18,P202),照片上“是些穿戴整齐,相貌端正的年轻男女,在死亡营附近的纳粹度假地嬉戏,快乐地吃着蓝色的浆果,拿着手风琴,唱着歌。”他们是管理死亡营的纳粹党卫队和助手。他们是如此“正常”的男女,以至于让人很难将这群快乐的男女与“杀戮的拥护者和执行者”联系起来。
就像是书中提到的,“美国中情局的严刑拷打者,不过就是一些普通的丈夫和父亲。单个人不总是需要为军事屠杀承担责任,……大多数的邪恶都是体制性的。他们都是既定利益以及隐秘操控的结果,而不是个体恶意行动的后果。”于他们而言,执行上级的命令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公司员工执行上级的安排一样自然。只是,当这些命令和无数的无辜者的性命相联系的时候,这些命令的执行者显得不太寻常。如果如作者所说,把这些军事屠杀所造成的灾难归因于“体制性”的邪恶,那么,那些谋划者、执行者、拥护者,都可以被分解开来而躲过道德上的审判吗?又或者,按照这种思路探索下去,作为历史中一个极为微小乃至可以被忽略不计的个体,即使当时的他们不去“作恶”,仍然会有其他人以另外的方式扮演类似的角色?
在历史中往往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当人们以群体的身份实施某一行动、也就是个体进入到一个大的历史语境之中时,思考和判断的就可能被群体性的狂热和鼓吹性的口号所淹没。我们到底该如何解释这种一个群体或民族对另一个群体或民族进行伤害或侵略的行为?在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中,这些都是由人的死亡本能决定的。弗洛伊德认为,死亡本能的破坏和杀害具有生物性的基础,因此是无法避免的。(本能理论认为人有两种本能: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生存本能指向生命的生长和增进,死亡本能指向生命的结束和毁灭。死亡本能的攻击性在于,它并不是表现为一种求死的欲望,而是表现为求杀的欲望。死亡本能向外表现时,就成为破坏、损害、征服的动力,而当它向外界的侵犯受到挫折时,便退回到自我,体现为自杀和自我惩罚的倾向。)
作为有进行独立思考与价值判断能力的个体,人类真的就只能听任于这种“动物性”本能的驱使?人类高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有自律自觉的能力,在当下的每一个场景中,一个正常的人是可以意识到其所做的一切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所以,人是有自知、自省、自律的能力的,也正应为此,动物性本能或者其他任何的理由都不能成为个人逃避历史责任的借口。
除了“作恶者”’,作者在书中还提到了“纵恶者”。如果说伊甸园中的用生命树上的果子诱惑人类的蛇是恶的化身和始作俑者的话,那么亚当和夏娃便是最初的纵恶之人,这纵恶的行为又使他们二人参与到恶的实施中,成为间接作恶者,并且带来原罪。纵恶者和作恶者同样都会带来死亡,这死亡甚至包括自身的毁灭——在《圣经》中,这种结果更为可怕,那就是人类从此被赶出伊甸园,并且与上帝之间永远隔绝。所以,从人类之初就是如此,作恶或犯罪,就要承担责任。
当宗教的道德规范和训规戒律达到另一个极端,生活在宗教中的人们不能从中得到安慰反而有一种压抑的氛围遏制天性时,文学作品中的反叛者形象就可能因为迎合了受众的解放天性的心理需求而受到欢迎。“大多数的读者都喜欢被贬下天堂的撒旦,喜欢他对上帝权威的公然藐视和反叛。但是,我们喜欢他,主要是因为他身上的那些更加积极的要素(勇气、达观、果断,等等),而不是他身上那种极端邪恶的东西。”
在曹禺的戏剧《原野》中,仇虎的形象,可以说是一个复仇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他是一个恶者。本来,仇虎为复仇而来,在中国传统信条“有仇不报非君子”的伦理支撑下无可厚非,加上其身上所显示出刚强的血气和强健的体魄,勇敢、果断又决绝的性格等,使得他虽“恶”,却不“丑”。如果按照仇虎最初的复仇计划,他只需亲手杀死造成仇家悲剧的仇人焦阎王一人,就可以终止两家的冤仇。
但是,酿成一切悲剧的原因也正由此而起:在仇虎复仇之前焦阎王就已经死了。当他即将复仇的快感被仇家焦阎王的死亡瞬间扼杀时,一种被命运戏弄的耻辱感将其吞没,这使得他既不知道原来的复仇计划将如何继续实施下去,更无处发泄几十年来积聚隐忍下的仇恨和愤怒。于是,仇虎的复仇因为失去了具体的复仇对象而演变成了对无辜者的恶。仇虎的恶,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亲手杀兄,间接杀兄之子,霸占兄妻,最终毁灭一个家庭。
如果那些伤害他人、剥削他人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那么借用《新约》中的一个颂词来说,“他们无疑要比那些纯粹的恶棍在道德上显得更加庸碌”。如果他们只是部分了解自己所做事情的意义,或者他们确切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却将其视为达成最终宏伟计划必不可少的步骤,那么,他们可能还不算是有多出格。”按照作者的这种说法,因为仇虎确切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所以他的恶“不算是有多出格”。
但是,当仇虎按照“父债子还”的价值观念将仇人焦阎王的儿子亲手杀死并且又造成焦家一个完整家庭的毁灭之后,他还是为他的恶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在黑森林中惶惶不安,饱受良心的责备,最终饮弹而亡。在仇虎身上,恶的彰显最终被一种强大的主体道德所消解,并且以死亡这种极端的方式完成。很认同序言中译者所说的,“人是具体的历史、物质存在,同时又是道德自觉主体性的存在;人外在地受到历史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内在地具有道德践行能力。”
总策划:Colin
排版:见素
内容:祁颂冰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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