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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意见独家︱电视评论也需要颜值

2016-08-04 媒意见编辑部 媒意见

王云霞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评论有时效,赶在“见解饥渴期”

“雷洋死亡事件”于5月9日开始在网络发酵,且当事双方和舆论意见不一、分歧巨大。5月10日晚定题,11日上午定稿,只有两天的事实可以作为立论素材。不过,正是因为事件还在发展,公众处于“意见表达、寻求见解”的饥渴期,此时主流媒体发表评论才更显稀缺和可贵。在这篇评论之后的两天,新华社在5月13日发表了类似观点的两篇评论,可见我们介入的时机相对较早。

评论拥有足够的社会分享价值

从写作思路来看,该篇评论没有选择事实分析(客观上也没有条件),而是从“许多人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当事人有没有嫖娼上,而不是将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失当和过当作为核心关注”的舆情讨论,批判了“道德先行、权利在后”的前现代观念,表达了“维护嫌疑人权利”“披露民警执法是否规范”的观点。在微博、微信的世界里,人们是通过社会关系构建起来的叠套式传播网络,只要一个资讯或观点拥有足够的分享价值时,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此外,微博、微信圈子的转发已经成为人们展示生活、身份的一种文化“旨趣”。该篇评论的价值观契合了网络名人的传播动机,一经转发,迅速产生了裂变式、几何量级的扩散。



评论的人格化、情感性、互动性

在新媒体环境下,人们要认同一件事、做出一个判断,不仅仅依靠思维逻辑的说服,更需要来自形象认知、情感体验和互动传播。对于电视评论来说,除了“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评论员本身的个人表达就是“动之以情”最好的载体。作为栏目专职评论员,节目根据陈迪自身条件,着力塑造其“有思想、好口才、高颜值”的新生代评论员形象。此次评论员个人吸引力、个人文风的情绪激发都是加速传播的助推力量。此外,评论员还提前一天在微博上预告为了回应粉丝的言论,要专门来做这一次评论。这种针对性的互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电视毕竟是人际传播,人格化的观点更具传播优势。




在电视评论中,要进一步拓展评论员队伍,并且根据其自身特点打造“名嘴”形象。同时又需要把握好度,避免评论员滑向轻浮和极端。笔者认为,对“名嘴”的打造,可以在专业性上下功夫:比如宏观经济权威、军事问题权威、台海问题权威、医疗改革权威等等。同时,可以利用粉丝效应,扩大舆论半径,影响年轻一代的观众。

不回避敏感议题,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做意见的平衡者

我们收到不少反馈说“为深圳卫视点赞”,人们对“深圳卫视”的强调,恰恰说明,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域,传统媒体对网络议题仍有“加持”和“升格”的作用。准确把握事物的逻辑,提供辨别是非的标准,给人们一个观察新闻事件的框架,传统媒体依靠其权威性和专业性,即便“传统”,也依然可以有所作为。




面对敏感议题,只要我们的言论是理性的、建设性的,把握好评论技巧和细节,就能够获得话语空间。同时,我们需要在各种利益、各种主张当中取得平衡——“社会笑的时候,不要让大家笑出狂妄;当社会哭的时候,不要让大家哭出沮丧”。当社会迷乱的时候,要做价值引导者,做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践行者。令人欣慰的是,在“雷洋死亡事件”中,6月3日,北京检察对涉及雷洋案的民警邢某某等5人立案侦查。公安部也明确表示,对涉警舆情,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确有执法过错的,要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尽管截至发稿时雷洋案还在立案侦查阶段,还没有定论,但是人们见证了法治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始终离不开理性的舆论监督和引导。

充分利用强势新媒体渠道

微博、微信、新闻APP,只要粉丝多、影响力大,在解决好版权问题之后,都可以“为我所用”。现在不少新媒体平台也推出了利润分成方案,传统媒体生产的优质内容如何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节选自《南方电视学刊》2016年第3期

《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探索和新媒体传播

——以深圳卫视《正午30分》“午观察”版块为例》

媒意见编辑:谢江林

媒意见美编:严汉钦

南方电视学刊公众微信号 | 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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