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官方回应:看你拿什么东西...工伤如何认定?速戳~
前段时间,#工作时间取私人快递摔伤不算工伤#登上热搜,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究竟怎么回事儿?
#工作时间取私人快递摔伤不算工伤#的话题刚出
就瞬间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后来,人社部门作出了回应:
工作时间取快递摔伤是否算工伤
应视两种情况而定——
◆如果取件的快递是工作中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取的是自己的私人快递,则不能算工伤。
静静
依我看,取快递并非员工的工作内容,如果由此导致受伤,应该不算是工伤吧?该怎么理解人社部门的回应呢?
这就要给你好好讲解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啦!
工会君
“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简单来说,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确定的情况下,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取快递,那么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除了以上情况外,职工还有很多这样的疑问:
雨天路滑摔倒算工伤吗?
高温中暑算工伤吗?
颈椎腰椎病、视力下降算工伤吗?
....
今天,工会君就好好给大家讲讲!
01
上班路上因雨天路滑摔倒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如果上下班路上受到的伤害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01 |在上下班途中。 |
02 |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
03 |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
所以,如果上班途中因路滑自己摔伤
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工会君
当然,如果职工在出差过程中,那么可以尝试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认定工伤。
02
职工下班后关闭生产设备触电
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虽然职工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内
但在这段时间内从事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是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应该视为在工作时间
或由于工作导致的伤害,属于工伤
工会君
比如生产工人将产品送交库房,在车间整理原材料,关闭生产设备,对设备进行保养,以及其他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03
高温中暑算工伤吗?
颈椎腰椎病、视力下降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里,也将“中暑”列入了职业病目录中物理原因所致的职业病范畴。此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而上班族常见的腰椎病、腰椎间盘突出、
颈椎病、视力下降等疾病
都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难以认定工伤
小伙伴们要千万注意
不要把所有的“工作病”都当成“职业病”咯!
小明
工会君,麻烦你再教一下小伙伴们怎么走工伤认定流程呗!
没问题,我给你们画好重点了,大概是这四步:
工会君
一、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上工伤,职工可以等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会在六十日内收到伤残等级评定。
四、主张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医疗费、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交通费、器具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具体还要结合个人社保的缴交情况作出判断。
如果小伙伴们不幸遭遇了工伤
也不用担心哦!
还有“娘家人”来帮助你们!
工伤探视
为更好地服务职工,深圳市总工会从2015年开始,全面开展工伤探视工作,以全市92家定点医院为服务阵地,依托“工会+社工”的服务模式,密切联系医护人员,为工伤职工送去慰问补助,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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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工伤,如何申请慰问金?
申请慰问金对象 ①因工伤住院治疗一周以上的深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②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作证、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
申请所需材料 ①探视慰问审核表(向工作人员领取);②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作证、工资条等);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住院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 |
申请方式 ①现场申请:向到院探视的工会工作人员申请或向医院护士提出口头申请;②电话申请:拨打医院所在区工会电话进行申请。 |
附:各级工会联系电话
深圳市总工会88135049、88135153、88135048
工会法律援助中心 12351
福田区总工会 82928184
罗湖区总工会 82344841
盐田区总工会 22357073
南山区总工会 26542550
宝安区总工会 29912351
龙岗区总工会 28911133
光明区总工会 88212164
坪山区总工会 28398692
龙华区总工会 23332983
大鹏新区总工会 2833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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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探视”更多信息,你需要了解
何为工伤探视? 工伤探视是深圳工会关爱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服务,为工伤职工提供探视、慰问、法律帮扶、政策指引,并对符合慰问标准的工伤职工提供慰问服务并发放慰问金。 |
工伤探视对象 因工伤住院治疗一周以上的深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来深务工人员)。 |
工伤探视流程 ①社工前往定点医院收集因工受伤职工信息;②社工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报区总审核;③经审核,区、街道或社区工会干部与社工将一同前往医院探视慰问工伤职工;④帮助和指导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决工伤待遇问题。 |
特别注意 若是群体性及影响较大的工伤事故,通报工伤职工所在企事业单位所属区(新区)总工会共同探视,必要时上报市总工会进行联合探视。 |
最后,小编想要啰嗦一句
职工小伙伴们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只有身体健康,生活才能开开心心呀~
如果不幸受伤
一定要记得寻求“娘家人”的帮助哦~
和小编一起点亮“在看”
祝所有职工小伙伴们身体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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