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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眼睁睁看着十几根钢管瞬间插入驾驶室!因同一操作,货车司机当场丧命

广东交警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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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蜀黍收到消息

有两个司机吓坏路人了

其中一个司机

眼睁睁看着十几根钢管瞬间插入驾驶室


另外,深圳一货车司机撞上“森林车”!

车头面目全非,驾驶人当场丧命!

场面十分惊险

原来!两者都因一件事情!

究竟发生了什么??


近日,佛山龙江一司机只顾看热闹,追尾前车,导致十几根钢管瞬间插入驾驶室,现场十分惊险……



 10月28日中午,佛山交警接报:龙江乐龙路西沙工业区对开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十几根钢管戳穿挡风玻璃  场面惊险


在现场,一辆车牌号为粤XU3***轻型货车追尾一辆装有了十几根装有钢管的皮卡车,由于碰撞力度较大,小货车前挡风玻璃全部破裂,驾驶舱已变成了“凹”字形,十几根钢管刺穿了小货车的挡风玻璃司机被挤压在狭窄的空间,佛山交警呼叫着货车司机,但一直没有得到应答。



佛山交警尝试拉车门,但发现车门在碰撞变形后紧紧闭合,且受前方钢管的影响,导致操作空间有限。


多方救援及时 挽回脆弱生命


为了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交警首先对现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和警戒,维护秩序。根据现场情况,消防人员决定采取先将两车分离的方法争取救援时间。




在拖离追尾小货车的过程中,佛山交警一边安抚被困人员,稳定其情绪;一边协助消防人员进行救援,很快,消防人员将小货车拖离,医务人员进一步查看司机被困情况,随后迅速使用钢缆拴在货车车门边柱上,利用消防车牵引,拉回变形的驾驶舱,这时众人上前接应,最终将被困司机抬出车内交给到场的医务人员,由于抢救及时,司机并无生命危险





分心驾驶 后果惨痛


据了解,司机姓王,平时都是帮人运送货物,事发前,该路段刚刚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驾车途经的王先生只顾看热闹,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 刹车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的看着十几根钢管插入驾驶室,照目前情况来看,这车基本是报废了。 


另外,深圳一惨烈事故

也是由于追尾导致的

当事人就更惨了……


凌晨三点

深圳安静的深夜传来一声巨响

货车车头面目全非

驾驶人当场死亡……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20日03时27分许,谢某红驾驶粤S0N0Z7号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光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距离同乐路出口450米路段时,车头部位与前方何某龙驾驶的鄂AQ687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谢某红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后

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进行事故处理及后续调查!


当事人情况


2018年年10月20日零时许,谢某红驾驶粤S0N0Z7号轻型厢式货车装载一车厢草皮,从广州增城出发,准备前往深圳南山区北环路路边的绿化工地卸货。


而何某龙于2018年10月19日22时许,驾驶鄂AQ687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装载15颗树苗从广州花都出发,打算前往深圳西丽。


两车前后行驶至南光高速南行同乐路出口时,发生了追尾事故。





车辆情况


蜀黍到现场后发现

何某龙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

车厢扮相十分“奇怪”



树根斜倒在仓栅式货车内,中末端的树枝及树叶呈束状冒出车外,并用黑色塑料缠绕呈包裹状。


冒出车外的部分

把货车的车尾板车尾灯

严严实实的遮挡住

更别提起警示作用的反光标识

(就是它)

↓↓↓




货车粘帖车身反光标识可使后方车辆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有效警示后车保持安全车距,以避免因夜间可视距离不足导致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


凌晨三点,夜色朦胧

车辆竟在黑夜中“裸身”行驶

这“身上”所承受的重量

还一点儿都不轻……


经测量,鄂AQ687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未超载,但从货车车尾板处开始测量,所载货物已超长3.7米。


而谢某红驾驶的粤S0N0Z7号轻型厢式货车核载1485KG,经过磅称重,超载5120KG,超载率为357.91%






经初步调查发现,现场未发现有刹车痕迹;事发前最后时段,鄂AQ687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前车)行驶速度约为40-45公里/小时;后车的行驶速度仍在进一步确认中!


初查原因


1、谢某红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未注意前方道路情况,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且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


2、何某龙驾驶以低于6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且装载货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装载长度,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众所周知,货车若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会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


3个方法判断安全距离

 

如何判断与前车的安全距离

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跟车太近

是大多数追尾事故的起因

那开车要保持多少距离才算安全呢?

来看看法律法规怎么说



向上滑动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简单来说

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车,即车速8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80米;

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


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有司机说市区内保持这么远的距离不现实

其实也有变通的方法

原则上市区内行车

车距应当保持2秒反应时间距离为宜

即2秒内踩刹车不会发生碰撞的距离

不能判断准确距离?

那不妨试试这个直观方法

▽▽▽

1、如果发现车头边缘与前车的轮胎下缘重合,那此时与前车距离大概是5米。

2、如果发现车头边缘与前车保险杠下缘重合,那此时与前车距离大概是3米。

3、如果发现车头边缘与前车车牌下缘重合,那此时与前车距离大概是0.5米。

以上判断车距的方法仅供参考!

实际行车中,还请各位驾驶员保持安全距离,

不要跟车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编辑:谢婉清

校核:梁泽宏、葛青

部分素材来源:佛山交警、深圳交警


微信改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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