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飞路人十数米后逃逸,一查竟还另有玄机!
7月19日早上6点15分
东莞交警虎门大队接到警情
报警人称其骑自行车时被小车撞倒受伤
肇事车辆逃逸后车牌不详
交警一查发现车辆另有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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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交警大队立即派出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并前往医院了解更多情况。民警根据伤者吴某提供的信息,迅速锁定肇事逃逸的号牌粤S1***8小客车。
视频显示,当天早上6点3分许,当事人吴某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上骑行自行车,经过捷南路东风光辉科技园对出路段时,肇事小车突然从后方冲出,直接把吴某撞飞。
吴某被撞倒后与地面摩擦划向数米开外,小车未见减速,迅速逃离现场。而被撞飞的吴某头部离车轮非常近,险些被碾压过去。吴某头部受伤陷入昏迷,5分钟后,他被一名热心的群众唤醒,站起来扶正了自行车并报了警。
经调查,虽然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牌(粤S1***8)以及肇事司机的逃跑路线基本确定,但该号牌是伪造的号牌,并没有该车的相关登记信息。
民警立即联系刑警大队情报作战中心协助调查,最终锁定位于路东社区的嫌疑人邹某。20日当晚20时40分,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邹某。
经审问,邹某花费4800元从他人手上买回号牌粤S1***8的小客车,但并没有取得行驶证及车辆登记相关资料,一直都是悬挂该假牌上路行驶。
他声称案发时下着雨,车前挡风玻璃有雾水,视线受阻,没能发现前方路况,撞人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就驱车疾驰而去。
最后,邹某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行政部门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7000元。
司机撞人后匆匆逃逸
自以为使用套牌车就能逃过惩罚
但最终还是依法负起法律责任
请广大司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驾驶伪造、变造号牌的车辆上路切不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避免被套牌
1、养成定期查询、核对车辆违法信息的习惯,若发现有疑问的违法记录,就要警惕被套牌的可能性。
2、保管好车辆资料,不要轻易外泄。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上晒爱车时,切记要将车牌打上马赛克。
3、怀疑车辆被“套牌”后,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车辆在相应时间内所处位置的证据,如路桥收费单据、停车收费单据、出入单位或小区的内部监控画面等资料,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管部门均可)报案。
4、报案后,车主可持受理案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涉嫌套用机动车号牌案件受案回执单》,向机动车登记地交管部门申请换发其他机动车牌证。这样既可以避免自己继续承担被套牌的风险,也便于交管部门通过系统巡查、路面查处发现套牌车辆。
广东交警提醒
驾驶人切勿驾驶伪造、变造号牌的车辆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假套牌车辆线索
可以及时拨打110举报
警民共治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