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双酒驾,男子追尾致朋友死亡
“我干了,你随意。”
“怎么不喝?是不是看不起我?”
“不能喝?太不给面子了吧!”
这样的劝酒话你听过多少?
“喝酒了别开车!”
“你醉了,这样走不安全。”
“喝酒不能开车,今晚在这休息吧。”
劝阻酒驾,你做了吗?
近日,东莞发生了一起
朋友同台共饮后双双酒驾
小车追尾摩托车致朋友死亡的悲剧
到19时30分许聚餐结束,黎某邀请郭某到潢涌某鱼塘继续喝茶,由于郭某不认识路,黎某便提议由其驾驶摩托车在前方带路,郭某驾驶小车尾随其一同前往。
本案例中,黎某、郭某全然不顾自己喝了酒,抱着侥幸心理冒险酒后驾车;同桌的亲戚、朋友未能做到坚决劝阻黎某、郭某不要酒驾,最后,相聚变成了悲剧。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驾车危害大
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
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更甚者丧失性命
影响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一旦饮酒,视野就会缩小,影响观察范围。
影响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加剧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后驾车容易造成事故
亲人朋友将面临无尽悲痛
作为驾驶人,你还以这些理由酒驾吗?
作为劝酒人,你还对劝阻酒驾无视吗?
01
自以为没有醉
饮酒后,部分驾驶人会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认为自己还能开车,对酒后驾车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意识低,这种盲目自信的心理要坚决杜绝。
02心存侥幸
部分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不会有事”“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但是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03酒驾未劝阻
明知饮酒者酒驾而酒友未加劝阻。饮酒人处于酒后或醉酒的危险状态时,其他共饮人负有一定的劝阻义务。这种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亲朋好友聚会喝了酒,就应该选择代驾劝了酒,别忘了劝阻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是随口的标语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责任和关爱一次侥幸可能伴随一次危险一次大意或许酿成一场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法律法规
编辑:软软
部分素材来源:东莞交警、广东公安
校核:陈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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