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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追尾还逃逸!排查8000辆车终落网

佛山交警 广东交警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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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遇事故
应“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逃跑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然而有少数驾驶人以为一走了之
就可以当做无事发生


近日

佛山公安交警经连日工作

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01
高速两车碰撞 肇事车辆逃逸

1月25日(大年初四)

佛山110接报

张某驾驶的粤A号牌小车

被另一辆小车碰撞

而对方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过询问,当时张某正驾驶着小车沿广三高速往肇庆方向行驶,到达事发路段时,小车尾部突然被后方车辆撞击。车身瞬间向左侧横摆,当张某稳住小车后,对方车辆已逃离现场


02
排查8千多辆车辆 锁定嫌疑目标

由于事发突然

张某及车上同乘人员

受车辆碰撞导致头脑昏沉

根本来不及记清逃逸车辆的车牌号

以及其他车辆特征



民警面临着连逃逸车辆的颜色特征都不了解的难题。然而时间不等人,民警马上对事发时段过往车辆进行排查,逐一比对过往车辆车身受损痕迹。


而1月25日,正是高速公路节后第一波车流返程高峰,当天车流量大,每分钟就有数百辆以上汽车通过。


民警连续花了几天时间,共排查8000多辆途经车辆,最终锁定了一辆粤E号牌小车。且该车竟正在修理厂进行维修,经痕迹检验及有关证据确认,该小车正是肇事逃逸车辆。



图 | 被撞车辆
图 | 肇事车辆



03
成功抓获肇事车辆


在2月3日

民警成功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曾某抓获

经审查

曾某对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其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

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

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

还将受到刑法处罚



/ 法律链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报警

或通过快处快赔的方式依法处置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肇事逃逸

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小惠

部分素材来源:佛山交警

校核:陈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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