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出行,这样的大巴你敢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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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我省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要拧紧重点车辆监管链条,开展客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非法营运、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近期,广东交警查处了多起大客车超员载客的违法案例。
01 佛山:大客车核载49人,实载61人。
7月9日23时许,佛山顺德交警在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大型客车有超员违法行为,超员人员均挤在车内过道、后侧门台阶处,十分危险。经清点,该车核载49人,实载61人,超员12人,且乘客多为全家出行,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查,客车驾驶人卢某当天从外省搭载乘客到顺德,以为夜间超员行驶不会被发现,便心存侥幸上路。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以案说法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同时,民警依法对卢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将车上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02 惠州:大客车核载55人,实载60人。
7月13日12时许,惠州交警在高速服务区查获一辆涉嫌超员的长途客运大巴。经清点,该大巴车核载55人,实载60人,超员5人。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考虑到超员乘客的安全问题,民警责令驾驶人将超员乘客安全转移至其他有空位的客运车辆上,确保旅途安全。
03 韶关:大客车核载39人,实载42人。
8月1日18时许,韶关交警执勤民警对一辆涉嫌超员的大客车进行拦截核查。经查,该客车核载39人、实载42人,超员3人。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大客车超员是对乘客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容易引发严重后果。超员人员没有安全带保护,在车辆采取紧急措施或者发生事故时,无法固定自己的位置,容易碰伤或者被甩出车外,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广东交警提醒
现正值暑期旅游旺季,随着群众出行需求增加,旅游客运、公路客运等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大。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要时时将“安全”二字记心头,自觉抵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编辑:小吴
部分素材来源:佛山交警、惠州交警、韶关交警
初审:小卢
校核:辅堂、鲁鲁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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