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钢管“探”出车外!载货变“载祸”!
一些货车驾驶人为节省费用
会选择超限运载货物
但可能载货会变“载祸”
目的没达成不说
反而付出了更高的成本
9月13日上午,惠州交警高二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济广高速(往广州方向)1935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重型牵引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安全。见状,民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上前了解情况。
民警走近后发现,该重型牵引货车左后轮爆胎了,车上运载的钢管超出车身数米,涉嫌超长、超重运载货物。
驾驶人告诉民警,其接到业务从东莞运送钢管到广州某厂,装车时才知道钢管超重且超长,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送货。当行驶至该路段时,车辆的左后轮不堪重负“爆胎”了,所幸当时车速不快,司机牢牢抓住方向盘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下车仔细检查后,准备报警求助时,执勤民警就到了。
对此,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联系车辆将超载货物卸下分批运输,以确保行车安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超高超重运输、
货物装载不规范
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请广大货车司机务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谨记以下这些交通安全知识Part.01行车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
驾驶人在行车前,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避免出现轮胎、备胎等掉落的危险情形。此外,驾驶人在日常中也要加强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驾驶人载物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出门前,要认真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将货物固定好、遮盖好,防止货物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遇颠簸、急刹车时)掉落。
如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牢固,避免自己车上有货物掉落却不知情的情况发生。
驾驶人在行驶途中,应保持安全车速及跟车距离,集中注意力,尽可能避免紧急刹车,以免货物因惯性发生位移,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遇有货物遗洒情况时,可自行处理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处理遗洒物。无法处理的,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报警,不可不采取任何措施“一走了之”。
广东交警提醒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别让祸从“货”起
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