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高速隧道内惊现行人!幸好……
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
应该怎么办?
当然是尽快撤离
但是竟有这样一名驾驶人
在高速隧道里当起了
“人肉警示牌”
10月11日15时许,汕湛高速西行太和洞隧道内,一辆白色小型货车突发故障停于隧道中间车道。但发生故障后,司乘人员并没有正确使用路边放置的反光锥桶,而是下车站在故障车后方50米处挥手示意。隧道内车来车往,极其危险。
清远交警高速公路七大队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协调调整隧道内行车指示灯、交通信号灯,邻近情报板提示前方故障信息,同时通过隧道广播呼叫司乘人员站到安全位置,并赶赴现场。
执勤警员到场后,迅速在隧道入口前封闭应急车道和第一、二车道。16时25分,拯救拖车将故障货车拖离隧道,车道解封,交通恢复正常。
故障货车被拖至安全地带后,高速公路七大队执勤警员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未按规范于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示且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区域的应急处置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高速公路上行车
如遇轻微事故或车辆故障
请冷静、正确应对
否则容易引发二次事故
造成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次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等停车状态下,由于驾驶人错误操作而形成的静态隐患,致使停留在高速上的车辆或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人员被来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相比第一次事故、故障,次生事故后果更严重,救援难度更大。
在高速公路上
发生事故或故障
到底该如何应对?
一、车靠边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迅速转移至右侧应急车道,随后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牌。如遇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警示距离应扩至200米外。
注意,在放置警告标志牌时,应在安全护栏外行走,以便随时观察来车方向。
二、人撤离
在妥善安置好车辆后,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护栏外,远离事故现场,切勿在车道内逗留、走动,谨记“多停留一秒,多十分危险”。
三、即报警
做好上述两点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准确表达车辆位置、行车方向、车牌号码等信息。同时,对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作简单描述。
广东交警提醒
当车辆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或故障
切记不要慌乱
请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牢记九字警句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