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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说案】维护“舌尖”民生,严惩“年关”小偷

2018-03-07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在刚刚度过的新春佳节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该起案件中,王某盗窃的物品有些特别

都是具有浓浓春节气息的

腊肉香肠火腿等年货






春节期间,浦口公安机关连续接到多起辖区内腊肉、香肠、火腿等年货被盗的警情,犯罪嫌疑人对临街住户、饭店房檐下晾晒的腊味大肆进行盗窃,犯罪方式虽然简单,但在节日期间针对餐桌上的年货进行盗窃,行为性质很是恶劣。

被害群众和商户叫苦不迭,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此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被盗地点的沿街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驾驶的电动车,后以车找人,几经波折最终将专偷年货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






王某,南京市浦口区人,小学文化,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曾多次因犯盗窃罪受到过刑事处罚。

▶春节期间,王某也想着像正常家庭一样吃上一点餐桌必备——腊肉、香肠等年货,但又没钱通过正常渠道购买,不劳而获的思想再次让王某想到了盗窃的“老本行”。趁着夜色,王某驾驶电动车沿街骑行,遇到屋檐下挂着腊肉、香肠、火腿等年货的住户和饭店便停车观察,伺机实施盗窃。

▶王某多次盗窃的年货共计折合人民币达3000余元,除了自己食用以外,其还将部分年货变卖给他人,共得款人民币750元。






在该起盗窃案中,王某盗窃的物品价值虽小,但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在春节期间,家中的年货被小偷顺手牵羊,着实是一件让人添堵的事。

▶考虑到王某多次盗窃所针对的对象特殊,加上其曾经故意犯罪,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责任,但办案检察官也想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欢度春节而放松了防范犯罪的日常警惕,很多“年关小偷”正是利用大家的这种放松心态实施盗窃犯罪。加上盗窃往往针对的是老百姓的过节物资,单次数额通常较小,所以选择报警的人不多,也间接助长了“年关小偷”的嚣张气焰。



编辑 | 胡晓光、喻先花 

制作 | 沈籼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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