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
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
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本会将根据《专利代理职业能力评价规范》(T11/BJPAA 001-2020)(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1)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执业专利代理师填报时间
9月1日-11月30日
2.专利代理机构填报时间
12月1日-12月15日
二、申报方式
本会根据《规范》搭建了“北京市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申报系统”(简称“系统”),便于各执业专利代理师和专利代理机构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1.执业专利代理师填报信息
在我市执业的专利代理师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系统地址及填报方式详见附件2)。
2.专利代理机构填报信息
(1)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在本单位专利代理师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安排专人负责登录系统的“机构评分入口”根据《规范》对本单位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进行主观部分评分(机构评分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2)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填写“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联系人回执表”(详见附件4),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我会邮箱:bp-mb@bjpaa.org,我会将逐一向各专利代理机构发送机构评分入口的登录账号和密码,请各专利代理机构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在申报时间内完成对本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的评分。
三、其他说明
1.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定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选择执业专利代理师提供参考依据。
2.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规范》进行评定。
3.北京市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会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就此项工作开展任何活动。
4.如各专利代理机构或执业专利代理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材料,视为该专利代理机构或执业专利代理师自愿放弃相关项目的分值,本会将根据掌握的客观数据对执业专利代理师作出执业能力评价。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专利代理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附件:附件1:《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规范》
附件2: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申报指南
附件3: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机构评分操作指南
附件4:专利代理师执业能力评价工作联系人回执表
北京市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0年9月1日
(联系人:王秋生,王铮;电话:82194069,8219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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