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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伟 | 向这个世界的冷漠敞开心扉 ——《局外人》解读(下)

倪伟 保马 2022-09-26
向这个世界的冷漠敞开心扉(下)

【编者按】在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加缪的《局外人》享有崇高的地位,它开掘了20世纪文学乃至思想文化的一些最基本的主题或观念。在八十年代以来的思想环境中,经由《局外人》等存在主义小说和其他“荒诞派”文学作品而传播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形塑当代中国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让部分中国人借以形成了一种新的“自我认同”。而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大潮所塑造出来的当代中国的新“自我”,更从这种存在主义哲学中找到了关于个人和世界的看似合理、合法的表述。为了对这样的接受以及通过这样的接受而认同的“自我”进行反思,我们需要回到那些文本。为此,“保马”本期特推出复旦大学中文系倪伟先生的本篇讲稿,希望借此重返作为当代中国人自我认同资源的《局外人》及与其相关联的存在主义哲学,对我们曾借以表述“自我”的文本和话语进行重新解读。这或许可以有助于我们对“自我”的形成获得更全面的认识,有助于我们进行更清醒的自我批判,同时,这也将有助于我们对“现代主义”塑造出来的“纯文学”观念做深入的反思,进而揭示出看似专注“自我”的“纯文学”与政治之间、与发达的“市场社会”之间隐秘却密切的联系。


本讲稿原载《巨大灵魂的战栗》(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4月版),经作者授权“保马”网络刊载,感谢倪伟先生对“保马”的大力支持!因文章篇幅较长,分上、下两部分推出,此为下半部分。

本讲稿原载《巨大灵魂的战栗》(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4月版),经作者授权“保马”网络刊载,感谢倪伟先生对“保马”的大力支持!因文章篇幅较长,分上、下两部分推出,此为下半部分。

……

为什么被杀的是阿拉伯人?

当说到默而索身边的邻居和朋友们代表着处于社会下层的城市工人阶级时,我们不要忘了,他们还不是社会的真正底层,在他们下面,还有一个人数更为庞大的阶层,那就是被殖民的阿尔及利亚原住民,其中最主要的是阿拉伯人。若是将阿尔及利亚作为法属殖民地的特殊地位,还有法国移民及其后裔与当地阿拉伯人、柏柏尔人之间纠结的种族关系,作为一种因素考虑进来,那么《局外人》这部小说就显得更为复杂了。

加缪在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对阿拉伯人的漠视,长久以来一直遭到一些批评家的非议。奥布莱恩强调,在加缪所生活的阿尔及利亚城市中,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毕竟是穆斯林和讲阿拉伯语的人,他和这些人关系怎样?这个问题不容回避,“对他那些局外人和荒诞主题的处理有着特殊的意义。”[15]

这个问题的确非常重要。加缪作为阿尔及利亚法国人的身份,以及他在殖民地特殊的环境中的成长经历,对他自我意识的形成以及他对自我与周遭世界之间关系的认知,无疑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加缪的曾祖父是前往阿尔及利亚的最早一批法国移民,当时法国还没有完全控制阿尔及利亚,当地人的军事反抗还正如火如荼。这个时候敢于冒险去阿尔及利亚的法国人,只能是一无所有的穷人。加缪家族的贫穷状况从来就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他的曾祖父和祖父都是文盲,他父亲在葡萄酒公司工作的时候学会了阅读和书写,家庭经济状况也有所改善,可惜的是他在一战中阵亡了,这使得加缪全家又陷入到贫困之中。出生于这样的家庭,从小在城市贫民区长大,加缪对工人阶级产生认同,这是很自然的,而对于那个他无从亲近的资产阶级主流社会来说,他只能是个局外人。在《反与正》序言里,他说:“我从来未能够沉醉于所谓室内生活(它常常是内心生活的反义词),一般所说的资产阶级生活使我厌倦、令我害怕。”[16]可见他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有着一种几乎本能的厌恶。

加缪可以说是一个多重的局外人。从阶级的角度看,他是资产阶级社会秩序的局外人;从地理的角度看,作为法国移民后代,他虽然身为法国人,却处在帝国的边缘,所以是法兰西帝国的局外人;而从种族的角度看,他又是自己所生活的那块土地上的外来者,原来的主人——阿拉伯人和柏柏尔人等——在殖民统治下,却可悲地变成了住在自己的家园里的“局外人”,而加缪就是生活在这些“局外人”当中的“局外人”。

或许正是这些互相纠结的多重的身份和位置,使加缪的写作具有了一种内在的张力和复杂性吧。奥布莱恩这样评价加缪:

在他那一代欧洲作家当中,也许没人能像他那样,在想象力方面,同时也在他自己那一代以及下一代的道德和政治意识方面,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记。他强烈地认同欧洲,只因为他属于欧洲的边缘,并因而感到了一种威胁。……在与非西方世界的关系方面,没有哪位作家——即使是康拉德——比他更能代表西方的意识与良知。在不断剧增的压力和痛苦之下,这种关系的发展构成了他的作品的内部戏剧性。[17]

然而,像萨义德这样锐利的后殖民批评家,对奥布莱恩的评断却还是不能满意。萨义德指出,欧洲与其殖民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中心与边缘的关系,加缪和康拉德所代表的,也不是什么西方的意识和良知,而是代表了西方对非欧洲世界的统治。他认为,加缪的叙述本身与早些时期更为露骨的关于法兰西帝国的种种叙述有关联,而且从中获益甚多。因此,解释加缪小说的相应方式,应该是视其为“对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挣扎——企图使之法国化并延续不坠——历史的调停,而不是视其为坦陈了作者精神状态的小说”。[18]简而言之,就是必须把加缪的小说放在殖民主义的历史语境中来解读。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萨义德并没有对加缪的小说进行深入的文本分析,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关于《局外人》,他最大的不满似乎在于:“默而索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这个阿拉伯人却没有名字,而且似乎也没有历史,就更别提还有父亲和母亲了。”[19]在这儿,我们不妨顺着萨义德的思路,来看看加缪在《局外人》中是如何处理阿拉伯人这个主题的。

小说中第一个出场的阿拉伯人是养老院的女护士,她脸上长了恶疮,形象有点可怕:

她眼睛下面绕头缠了一条绷带。在鼻子那个地方,绷带是平的。在她的脸上,人们所能见到的,就是一条雪白的绷带。

脸上缠满白色绷带,又是坐在棺材旁边,这个形象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死亡。我们或许可以说,这个阿拉伯女护士本身就是死神的一个隐喻。而“恶疮”这个意象,给人一种强烈的腐烂感,恶疮已经吃掉了她的鼻子,而且可以预见,还将吃掉她更多的东西。整个这段描写明显传达了一种厌恶、恐惧的心理色彩,可以说是东方主义情结的一种潜意识流露。有意思的是,紧接着出现的一个与阿拉伯女护士相关的细节,却传递了与上述片段不同的信息:

女护士也坐在里边,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在干什么。但从她胳膊的动作看,我认为她是在织毛线。屋子里暖洋洋的,咖啡使我发热,从开着的门中,飘进来一股夜晚和鲜花的气味。

在加缪那里,织毛线是一种象征着母爱的行为。在前面提到的那篇散文《若有若无之间》里,他曾充满深情地描绘了母亲在夜晚一边织着毛线一边和他聊天的情景。阿拉伯女护士背对着他(意味着她那令人惊悚的形象得以暂时隐去)织毛线的形象,传达了一股亲切而温暖的意味。屋子里不再是炎热,而是“暖洋洋”,而且还有夜晚和鲜花的气味飘来,这些不乏诗意的描绘更增强了那种温暖而亲切的氛围。对阿拉伯女护士的描绘前后反差如此之大,这或许隐约暴露了加缪对于阿拉伯人的矛盾心理,既感到厌恶和害怕,但也怀有那种视为同胞的连带感和亲切感。

关于那个被默而索枪杀的阿拉伯人,我们的确所知甚少。从莱蒙的并不可靠的叙述,我们知道他姐姐是莱蒙的情妇。莱蒙之所以对这个阿拉伯情妇感到不满,是因为觉着自己供养着她,她却不肯工作,还总是说钱不够,似乎是在欺骗他。考虑到莱蒙的皮条客身份,我们有理由怀疑他所说的工作的性质,整件事情完全可能是这样的:莱蒙想强迫阿拉伯女人卖淫,却遭到拒绝,他打她,而她的兄弟则想保护她,于是就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不管真相如何,我们至少可以确定,这个阿拉伯小伙子很强悍,有着猛烈的反抗意识。他甚至敢这么挑衅莱蒙:“你要是个男人,从电车上下来!”此外,我们还知道,像他这样的阿拉伯人并不在少数。默而索和莱蒙在动身去海滨之前,看见一帮阿拉伯人靠着烟店的橱窗站着,

他们默默地望着我们,不过他们总是这样看我们的,正好象我们是些石头或枯树一样。

在被殖民的阿拉伯人眼里,作为殖民者的白种人被等同于无生命的石头和枯树,这种视觉策略包含了对殖民者的轻蔑,是对殖民主义政治的干扰和颠覆

与那个被杀的阿拉伯人相关的另一个细节也值得注意,当默而索他们在海滩迎面碰见那两个阿拉伯人的时候,他们身上穿的是蓝色的司炉工装。也就是说被杀的阿拉伯人和默而索其实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即加缪所肯定和认同的城市工人阶级。在这里,因殖民而引发的种族仇恨完全覆盖了所谓的阶级情谊。

关于这桩杀人案件,有一个问题是需要深入思考的,即为什么这一切发生在海滩上,而且为什么是太阳使默而索扳动了枪机?这与默而索为何开枪杀人的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后者正是令法庭上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默而索自己似乎也完全说不清。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找出一点线索,来解答这个问题。

先来说太阳。在法庭上,当被问到开枪杀人的动机时,默而索语无伦次地回答说是因为太阳,这当场引起了哄笑。对于法庭所代表的那种肤浅的理性主义来说,这种解释是不可理喻的。有意思的是,罗兰·巴特接受了默而索的说法,他认为导致默而索杀人的原因的确是太阳,太阳就是一个符号,标志着默而索对与社会陈规相悖的一套行为准则的坚持。[20]P.麦卡锡认为,巴特的这个说法有点奇怪,他似乎把太阳看成是人的命运的象征,却没有进一步解释到底是什么构成了这一命运。[21]麦卡锡的批评是有道理的,我们的确需要更具体地来解释“太阳”,看看这个意象到底意味着什么。

对精神分析学有所了解的人,大概都知道大海喻指母亲,太阳则喻指父亲,那么太阳的猛烈炙烤,就是父亲对儿子的俄狄浦斯情结的一种惩罚。但这套说法用在加缪身上却并不适合。父亲去世的时候,加缪还不到一岁,关于父亲,他几乎没有任何记忆,这也决定了在他的作品中,父亲的角色总是缺席的。此外,正如JeanGassin所指出的那样,在加缪作品中,大海和太阳从来都是连带在一起的,因此与其说太阳喻指父亲,不如说是喻指“恶母”(the evil Mother),她因为儿子的寡情而惩罚他。[22]然而,事实上在小说中没有任何迹象能表明默而索的母亲对儿子含有责备之意,更不用说惩罚了。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加缪和他母亲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交流方式,貌似冷漠,实则母子情深。所以,加缪心中断然不可能有半点“恶母”之念,何谈惩罚?我们或许可以对Gassin的说法稍作修正,将所谓“恶母”的惩罚视为默而索的自我惩罚,这大概是能够说得通的。

小说从一开始就让读者感到默而索对母亲其实是心怀愧疚的。他先是在向老板请假时辩解说:“这可不是我的错儿。”在和养老院院长见面时,又以为对方是在责备他什么。在为母亲守灵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坐在对面的老人们是审判他来了。诸如此类的细节很多,足以证明默而索在对待母亲的事情上的确有一种负罪感。鉴于此,送葬那天凶猛的阳光大概可以说是象征了默而索内心的自我谴责和自我惩罚。这阳光“让大地感到压力”,火辣辣的,“既冷酷无情,又令人疲惫不堪。”默而索被晒得迷迷糊糊,“两眼模糊,神志不清。”这几乎就是在海滩上枪杀阿拉伯人时的那种状态的一次预演。负罪感因母亲的死而加剧,又将他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

第一部第六章宛如是第一章的一次变奏,阳光和死亡再次成为了主角。在这章开头,玛丽一早就取笑默而索,说他“哭丧着脸”[23],这暗示了即将来临的海滨之游将是此前送葬之行的一次重演,死亡之门将再次开启。这天的阳光同样地猛烈,默而索出门的时候感到阳光照在脸上,“象是打了一记耳光”,严厉惩罚的意思在此已表露无遗。阿拉伯人再次出现,但这次却不是以女护士的形象出现,以传达一种悖谬的感受,而是显得非常强悍,富有侵略性。莱蒙的受伤把马松的妻子吓哭了,可笑的巴黎人!她的哭泣大概让默而索想起自己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也想起在莱蒙把那个阿拉伯女人打哭的时候,自己只是袖手旁观,而没有答应玛丽的要求,去报警。巴黎小女人的哭泣让他心烦,真正原因大概在于这勾起了他内心的负罪感。为了躲开这哭声,也就是说为了摆脱负罪感的纠缠,他踯躅于海滩,不肯归去。然而,正是在他热爱的海滨,太阳对他实施了最严厉的惩罚,它无情地炙烤他,混在一起的汗水和泪水使他双眼模糊,在神志恍惚之中扳动了枪机。这既是一次极其严厉的自我惩罚,同时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自我宣泄和释放,“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这样的描述不正是隐晦地表达了一种巨大的快感吗?这种与死亡本能相伴的巨大快感,是无从抵御的。所以,默而索在开了第一枪之后,停顿片刻,又连开四枪,大概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只有死亡才能彻底地摆脱负罪感如附骨之蛆般的纠缠。

然而,从精神分析引出的这个解释却仍然无法解答所有的难题。首先,为什么被杀的是阿拉伯人?如果杀人只是为了实现惩罚的功能,那么被杀者是谁就无关紧要了。然而被杀者却是个阿拉伯人,这儿必定有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是不能轻易放过的。其次,杀人现场为什么是在海滨?象征着惩罚的,为什么是太阳而不是别的意象?要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在精神分析的抽象方法之外另辟蹊径,引入一种具有历史内容的政治批评方法。

阳光,大海,沙滩,蓝天,带着咸味的微风,这都是加缪所热爱的,在他的作品中,几乎所有的抒情片断都离不开这几种要素。在加缪看来,这是大自然赐予地中海人特别是穷人的一份厚礼。在《反与正》的序言里,加缪说虽然童年生活在贫穷中,但他从来没有过怨恨。尽管世间有许多不公正,但有一桩永远无人谈及的不公正,就是气候的不公正,而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这种不公正的受益者之一。“在非洲,海洋和阳光不取分文。”[24]在这里,贫穷不是人的自我力量发展的障碍,即使是一个穷人,也能在此享尽世间乐趣:在海滩上露宿,吃水果,在一望无际的海水里泡上半天。

加缪在多篇作品中描画了这种生之快乐。《阿尔及尔的夏天》一开头就指出这座城市得天独厚的地方,就是它那向天际敞开的海滨,“每个街道转弯处均可瞥见的一角大海,阳光的浓烈,种族的优美。”——这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东西”。[25]他如数家珍般地一一描述了阿尔及尔之夏的种种乐趣,并特别强调:“穷人和天空是走不开的。和穷人一道,我们并肩走向港湾和人间珍宝:温暖的海水和女人晒黑了的肉体。”[26]他甚至认为普洛丁所祈愿的那种灵魂的和谐,是可以在尘世复得的,在阿尔及利亚,它“统一体现为阳光和大海”。[27]《蒂巴萨的婚礼》同样渲染了阳光、大海带给人的生命的欢愉,它们是生命中值得骄傲的东西:“这阳光,这大海,我的洋溢着青春的心,我的满是咸味儿的身体,还有那温情和光荣在黄色和蓝色中相会的广阔的背景。我必须运用我的力量和才能来获取的,正是这一切。”[28]这绚丽的大自然为生命的恣放提供了舞台,它还是生命的源泉:“人类生自太阳,生自大海,活跃而有味儿,它从纯朴中汲取伟大,它站在海滩上,向它的天空那明亮的微笑送去会心的微笑。”[29]

无需再多引证,我们已能明白太阳、大海、海滩对加缪意味着什么:它们是生命的源泉,是见证生命之欢乐的场所,——当然也就是需要以全部力量来获取的最宝贵的资源。

现在让我们回到小说,看看在默而索开枪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马松的房子在阿尔及尔海滩尽头,房子很漂亮。在这儿,默而索第一次有了想要结婚的愿望。接着是和玛丽一起游泳,吃午饭,饭后在海边散步……到此时为止,一切都很美好,很快乐。但就在此时,他们在海滩上迎面碰见阿拉伯人,双方都不想躲避,在距离只有几步远的地方,莱蒙冲了上去,他被刀划伤,阿拉伯人跑掉了。这是和阿拉伯人的第一次面对面冲突。从医生那儿包扎回来后,三个人又来到海边。他们走了很久,太阳酷热无比。在海滩的尽头,一块巨石旁边,有一眼泉水,但这么个好地方,却已经被两个阿拉伯人先占住了,其中一个在吹着芦苇管,笛声和水声混合在一起,打破了炎热和寂静。他们走过去,揣着枪,跟阿拉伯人“眼对眼地相互盯着”。这次,阿拉伯人主动退却了。默而索还是不想回到屋里,他一个人走向海滩。阳光依然火爆,大海在急速地喘气,虽然被晒得额头膨胀,但他却决意要战胜太阳。远处一堆黑色的岩石让他想到“岩石后面的清凉的泉水”,他“想再听听淙淙的水声,想逃避太阳”,“找一片阴影休息一下”。然而,等他走近,却发现那个阿拉伯人又一次先占住了这地方。尽管他知道再往前走是愚蠢的,但这是在“朝水泉走”,他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当阿拉伯人手中刀锋的寒光宛如长剑刺中他的额头时,一场注定无法逃避的决战拉开了帷幕。枪响了,这一瞬仿佛是天启的时刻,天空、阳光、大海都在为他作证。他接着又开了四枪,这四枪,的确如他所言,是在“厄运之门”上的四次叩击。只开一枪,那是偶然的失手,再开四枪,则足以证明这是逃不掉的宿命了。

从上面简要的回顾,我们不难看出,“黑脚”[30]和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才是关键所在。海滩,大海,阳光,泉水,这些都是如此珍贵的自然资源,它们象征着生命的欢悦,也是生命的源泉,然而阿拉伯人却总是先在那里,安然地享用这一切,甚至包括岩石的阴影。“黑脚”生于斯,长于斯,他们同样把这块土地看作是自己的家园,但在阿拉伯人眼里,他们却是外来的强盗。永远躲不开阿拉伯人轻蔑或仇恨的目光,“黑脚”的内心大概不免感到酸楚,他们也是这片土地的主人,缘何却要命定当个“异乡人”?作为殖民主子,他们自然觉得有权享用一切,但阿拉伯人却在事实上构成了障碍。正是对资源的争夺酿成了种族间的冲突,而造成这一切的最终根源则是残暴的殖民统治。所以,默而索在海滩上枪杀阿拉伯人,根本就是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殖民历史的一种隐喻,而导致他杀人的,与其说是个体性的心理症状,不如说是由殖民统治所造成的特定的历史境况,对默而索以及那个被杀的阿拉伯人来说,这是一种他们都无法逃脱的残酷命运。正是在这里,这桩貌似没来由的、荒谬的枪杀案暴露了真实的历史内容。

我们或许只能把这看作是加缪内心焦虑的一种潜意识流露,在这部小说中,殖民政治毕竟没有上升到意识层面,也不是加缪想要表达的主题。为了将小说引向“荒谬”,加缪甚至不惜牺牲了真实性。奥布莱恩就指出,小说安排默而索被判死刑,是严重疏忽了当时的社会条件。事实上,“在阿尔及利亚的法国法官几乎决不可能对一个用枪打死一个阿拉伯人的欧洲人判处死刑,何况这个阿拉伯人掏出刀子对着他而又刺伤了另一个欧洲人。”小说这样处理,完全是一种“神话描写”,粗心的读者或许会以为这是“对法庭的轻蔑的攻击”,但事实正相反,“小说告诉我们法庭对待阿拉伯人和法国人都非常公正,毫无偏颇,这就意味着拒绝承认殖民地的现实和支持了关于殖民地社会的杜撰。”[31]奥布莱恩的批评未免过于严苛了。加缪怎么会糊涂到要去美化殖民统治的地步呢?从他所写下的关于阿尔及利亚问题的大量文字看,他从来都是反对残暴的殖民统治的。默而索的被判死刑,虽然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但在小说中却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非如此则不足以有力地表现“荒谬”的主题。在这儿,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现实的真实来否定小说所达到的艺术真实。

如何反抗荒谬?

众所周知,《局外人》是一部关于荒谬的小说,默而索也被认为是荒谬的英雄。那么,小说是怎么来表现“荒谬”这个主题的呢?是不是在第一部中,默而索鬼使神差般地杀了阿拉伯人,或是在第二部中,他只因为没在母亲葬礼上哭而被判死刑,就是表现了荒谬呢?

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需要先说一下加缪是怎么来论述荒谬的。《西西弗斯的神话》开篇就提出:“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32]自杀与荒谬紧密相连,它往往是荒谬的一种结果。当人感受到生活的荒谬,认为这生活不值得去经历时,就会选择自杀。在这个意义上说,“荒谬支配死亡。”[33]

什么是荒谬?加缪这么描述道:

一个哪怕可以用极不像样的理由解释的世界也是人们感到熟悉的世界。然而,一旦世界失去幻想与光明,人就会觉得自己是陌路人。他就成为无所依托的流放者,因为他被剥夺了对失去的家乡的记忆,而且丧失了对未来世界的希望。这种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演员与舞台之间的分离,真正构成荒谬感。[34]

这是一种疏离感,人与世界、与自我以及自己的生活都产生了疏离,他既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他似乎完全被抛弃了。那么荒谬又是怎么产生的?加缪认为,荒谬产生于“人的呼唤和世界不合理的沉默之间的对抗”。[35]人希望世界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世界却是密闭无隙的,它远离我们,变得完全陌生。对加缪来说,世界的可理解性首先是就其与人类的亲密性而言的,“对一个人来说,理解世界就是把它归结于人类,给它打上人的烙印。”[36]其次,对世界的理解不能被等同于科学的把握,即使是全部的科学知识加起来,也都无法让人确信这世界是属于他的。人渴望能够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解释清楚,但这个世界本身就不合乎理性,而是充斥着种种矛盾和不合理的现象。

所谓荒谬,指的就是这种非理性与对明晰性的狂热渴望之间的对抗,这种渴望的呼声始终回荡在人的心中。荒谬有赖于人,一如有赖于世界。将人与世界连系在一起的,目前惟有荒谬。它把两者拴在一起,就像只有仇恨才能把两个人拧在一块一样。[37]

由此可见,如果离开了人,离开了人对世界的意识,也就无所谓荒谬了。事实上只有当人对于世界的意识和感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只有当他在自己所生活的世界中无法找到确定的意义的时候,荒谬感才会伴随着焦虑而产生。在这里,人对于自身境况的意识是至关重要的,当萨特说:“荒谬既是一种事实,又是某些人对这种事实的清醒的意识”的时候,他更为强调的其实是后者,因为在他看来,荒谬作为一个专有词,是为“极为特殊的一类人”所保留的。[38]

默而索就是这“极为特殊的一类人”中的一个。但我们看到,在开始的时候,他对荒谬并没有很明确的感受,只是随着他的自我意识的逐步发展,他对荒谬的认识才越来越清楚,并最终上升到生命哲学的高度。在小说的第一部中,默而索给人的强烈印象是这个人对一切很漠然,什么都无所谓,怎样都行。对于生活,他从来就没想到要去主动筹划什么,而始终只是消极地被生活的河流裹挟着走。他最不喜欢星期天,因为在工作日他只需跟着惯常的节奏跑就行,而到了星期天,有大把的空闲时间需要他自己去安排,消磨,这就让他感到有点烦。母亲去世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他是这么度过的:玛丽走后,他一直睡到上午十点,醒着躺在床上抽烟,直到中午。午饭后,在屋里转悠,没事找事干,翻翻旧报纸,把感兴趣的内容剪贴下来。然后坐在阳台上看街景,直到天黑。吃完晚饭后,又站在窗前抽烟,一天差不多也就这么完了。我们大概可以肯定,他往常也是这么过星期天的。但奇怪的是,他却觉得“星期天总是忙忙碌碌的”。这或许只是人云亦云地随口一说,但也可能是因为星期天迫使他要想尽办法去消磨时间,让他感到比平时更心累的缘故吧。

默而索的意识活动基本上都是对外部活动的被动反应,缺乏主动的思虑,也不具有反思性,给人的感觉是他的自我意识很模糊。小说中有一个细节暗示了他的自我意识的匮乏。他的房间里有一个镜子发黄的柜子,星期天的晚上,当他从窗前走回来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的不是自己,而是桌子的一角摆着的酒精灯和面包块。我们知道,由于镜子使自我在镜中呈现为一个认知对象,所以在文学作品中,镜子的意象往往象征着人对自我的探寻。在镜子中出现的不是“我”的面影,而只是一些物,这似乎是暗示了自我的物化。只有当默而索被外部力量所迫,必须作出积极的回应时,他的自我意识似乎才会苏醒。在老板找他谈话并因为他的消极回答而批评了他几句之后,默而索的自我意识才第一次活跃起来,让他回想起大学时代的挫折以及从中获得的启发。在小说的第一部里,这是他对生活的唯一一次具有自我反思性的评述。

在小说第二部里,情况有了明显的转变。在第一章,当律师问他妈妈下葬那天是否感到难过时,他觉得很惊讶,并回答说自己这些年来已经失去了回想的习惯,所以很难向他提供情况。向别人指出自己已经失去回想的习惯,这本身就表明了反思意识在某种程度上的觉醒。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发现默而索的回想和反思能力在不断增强,他对自我以及生命的认识变得越来越明晰。在第二章中,他说自己在狱中学会了用回忆来消磨时间,他会一遍遍地回想自己住过的房子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个地方,结果他越是想,“想出来的原已忘记或根本认不出的东西就越多”,他还想起了妈妈曾经说过的一些话。在看守告诉他他入狱已经五个月了的那个夜晚,默而索第一次在铁碗中看见了自己的面影,这张脸即使在微笑的时候,也还是那么严肃,忧愁。也正是在那一刻,他第一次清楚地听到了自己说话的声音,原来在那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一个人说话。这个细节和前面所说的那个镜子的细节形成了呼应,表明默而索的自我意识已开始全面觉醒。

在接下来描绘法庭审判的两章中,尽管默而索表现得仍然像个局外人,但他的观察似乎变得更加敏锐了,而且还会作出一些带有情感色彩的判断。比如,检察官的居心叵测,记者们的漠然不关心,推事们的可笑,当然还有塞莱斯特们的温情。默而索对整个庭审过程的描述,依然保留着漠然于外的叙述口吻,但读者却分明能从中感受到一种明确的倾向性:法庭所宣称的正义是荒谬的。在第三章的末尾,还第一次出现了大段的充满感情和诗意的抒情文字:

走出法院登上车子的时候,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日傍晚的气息,看到了夏日傍晚的色彩。在这走动着的,昏暗的囚室里,我仿佛从疲倦的深渊里听到了这座我所热爱的城市的,某个我有时感到满意的时刻种种熟悉的声音。在已经轻松的空气中飘散着卖报人的吆喝声,滞留在街头公园里的鸟雀的叫声,卖夹心面包的小贩的喊叫声,电车在城里高处转弯时的呻吟声,港口上方黑夜降临前空中的嘈杂声,这一切又在我心中画出了一条我在入狱前非常熟悉的,在城里随意乱跑时的路线。

夏日傍晚时分城市的气息、色彩和声响使他回想起入狱前的生活,朦胧地感受到这种生活的美好。这种意识在第四章中变得更加明晰起来。在检察官和律师进行辩论的时候,默尔索却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之中:

我只记得,正当我的律师继续发言时,一个卖冰的小贩吹响了喇叭,从街上穿过所有的大厅和法庭传到我的耳畔。对于某种生活的种种回忆突然涌上我的脑海,这种生活虽已不属于我,但我曾经在那里发现了我最可怜最深刻难忘的快乐:夏天的气味,我热爱的街区,某一种夜空,玛丽的笑容和裙子。在这里我所做的一切都毫无用处的想法涌上了心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想赶紧让他们结束,赶紧回到牢房去睡觉。

对以往那种虽然卑微却不无欢乐的生活的回忆,使他第一次对自己目前的荒谬处境有了深入而尖锐的认识。这一认识在接下来的第五章中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高度。

默而索现在面对的是必死的处境。妈妈的死没有让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胁,在杀人的那一刻,他只觉得是打开了苦难之门,而没有意识到这扇苦难之门最终通向死亡。而现在,死亡的迫近让他倍感焦虑,他想到逃脱死刑的各种可能性,进而思考起死刑这种刑罚制度本身的作用。他想起妈妈[39]讲过的他父亲的一段往事,有一天他去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这个故事在加缪后来写的《关于断头台的思考》一文中有更加详细的描述。那个杀人凶手是个农业工人,他把一个农民的全家都杀了,其中还包括几个孩子,民愤极大。加缪的父亲大概也是被道德义愤所激,生平第一次想要亲眼看一看行刑。为了及时赶到刑场,他夜里就起床跟着一群人跑到城市另一头。那天早上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跟谁都没说过。据说那天他看完行刑,就飞快赶回家,神色大异,什么都没说就躺在床上,一会儿就突然大呕起来。[40]这是加缪所知道的关于他父亲的唯一一个故事,所以他极为珍惜,不仅写入《局外人》,在其后的《鼠疫》以及去世前未能完成的自传体小说《第一人》中,也都用过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对加缪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死刑正是揭示人类存在处境之荒谬的极端例子。“自杀的反面就正是被判处死刑”[41],自杀是对荒谬的逃避,而死刑犯则在对荒谬的直面中见证了自由。“当监狱的大门在某个黎明在死刑犯面前打开,他所焕发出来的神圣性,那种对生命的纯粹火焰之外的一切都不感兴趣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漠然——显然,在这里,死亡和荒谬是唯一正当的自由的原则,这种自由是人心可以体验和经历的。”[42]这或许就是默而索之所以认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的深层原因吧。显然,对死刑的思考让他对荒谬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默而索还曾考虑过上诉,对上诉的可能结果进行研究,使他感到了极大的安慰。如果上诉被驳回,那无非意味着他比别人死得更早,然而谁都知道活着并不值得。再往深处想,三十岁死和七十岁死又有多大差别呢?反正别人还将活下去,——几千年如此。事实上,再清楚不过的是,反正总是他死,不管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一想到自己还能活上二十年,他的心就狂跳起来,扰乱了思路。他只能通过想象二十年后自己会想些什么——那时候一切都已尘埃落定,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既然谁都不免一死,那么怎么死,何时死,又有什么关系呢?想到这,他觉得即使上诉被驳回,也是可以接受的。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觉得可以去考虑另一种假设:被赦免。麻烦的是,他得让猛然间在全身奔涌的热血冷下来,让眼睛不至因为狂喜而感到刺痛。他需要用尽全力,才能让自己冷静下来,理智起来。为了使自己对第一种假设的顺从显得更有道理,他必须使自己在想到第二种假设时,也能同样保持冷静。当他做成功的时候,内心就充满了安宁。[43]

为什么默而索最终放弃了上诉?这似乎有点难以理解,但从他的思考逻辑来说,这又是必然的。既然人必有一死,那么什么时候死都一样;既然人活在荒谬中,那么多活几十年又能怎样?想清楚了这一切,他也就能平静地接受自己的命运了,而对死刑的接受,如前所说,乃是对荒谬的自由的见证。

神甫的到来使默而索有机会在辩论中将自己的思考表达得更加清晰、完整。神甫想说服他皈依上帝,采用的是老掉牙的一套说辞:我们每个人都被判了死刑,只有信仰上帝,人才能拥有来世的希望,摆脱临终时的孤独和恐惧。他告诉默而索,杀人罪还不是他所背负的全部罪孽,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原罪需要他去洗刷。他要求默而索在上帝面前忏悔,否弃眼前这个世俗的世界,盼望并践行另一种生活,即一个基督徒的生活。神甫所指点的出路,恰恰是加缪所说的那种哲学性的自杀。在《西西弗斯的神话》里,加缪认为,面对荒谬,把向上帝的飞跃作为最终的出路,这是一种逃避,是和肉体的自杀同样不可取的哲学性的自杀。他强调,人必须放弃对于“来世”的希望,放弃对于未来的一切幻想,执著于现在,专心地生活在荒谬之中。“失去了希望,并不意味着失望。大地的火焰完全可以与天堂的芬芳相媲美。”[44]

正是在此意义上,默而索拒绝了神甫的说教。他对关于上帝的一切都没有兴趣,他不相信什么原罪,也不愿抱着一种虚妄的希望去死。对他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另一种生活”,而只有此时此世的此种生活,即“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这是人可以切实把握住的唯一真实的生活,相比之下,神甫所教导的那“另一种生活”是多么虚幻!在默而索看来,那些所谓的“确信”“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像那样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

默而索确信自己是对的。让他如此自信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人的必死性。既然人都是必死的,一切区别就都不重要了。

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阴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以往的生活更真实。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我,还有成千上万的跟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的幸免的人,我们都只能落个同样的命运,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自以为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他懂,他懂吗?大家都是幸免。世上只有幸免的人。其他人也一样,有一天也要被判死刑。他被控杀人,或是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这又有什么关系?萨拉玛诺的狗和他的老婆具有同等的价值。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马松娶的巴黎女人,或是想跟我结婚的玛丽,也都是有罪的。莱蒙是不是赛莱斯特那样的朋友,赛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又有什么关系?今天,玛丽把嘴唇伸向一个新的默而索,又有什么关系?……[45]

这段话集中地表达了一种绝对个人的伦理观。死亡抹平了一切差别,对于这个必死的个人来说,他人的生活和命运与我无关,不管是对母亲的爱,还是兄弟之间的友爱,都没有什么意义,进一步讲,就是社会通常所认定的道德秩序和伦理秩序都没有意义。同样,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也没有意义,因为“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端自私的伦理观,但加缪认为自私是“人的天性”,“垂死的男人不会再关心他老婆今后的幸福,除了在小说里才例外。”在他看来,这种自私本身无可非议,它来自于一种清醒的意识,即对未来不抱希望。[46]加缪的论证逻辑其实很简单:因为人必定要死,他没有来世的希望,所以一切差别、一切选择都没有意义。但问题在于,他对人的理解是过于狭隘的。在他那里,“人”似乎只是孤立的、个体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类的存在;他还不恰当地过于强调了意义的个体自主性,仿佛一个人的生活意义完全是由他自己决定的,一旦个体生命终结,一切意义就都灰飞烟灭了。由此很自然地就能推出另一个结论:一个人活着,只需为自己负责,不必为他人负起任何道德义务。用我们所熟悉的一句话说,就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在这世界上,一个人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他总是生活在人群之中,与各种各样的人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这种在关系中的存在构成了他的生命的坚实内核。而生活的意义、世界的意义也来自于他在社会中、世界中的行动,或者干脆说:意义是在关系中产生的,而不是个体自己赋予的。一个人即使死了,但他与这个世界的关系却并没有断绝,仍然会有人记念着他,他生前的所作所为也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这个世界产生或是正面或是负面的影响。所以,个体的人虽说必死无疑,没有来世的希望,但是生活的意义却并不会随着他的死亡而消失。就默而索而言,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他的死必定会对认识他的那些人——玛丽、赛莱斯特等人甚至那个神甫——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还会波及那些他并不认识的人——比如法庭上的那个年轻记者以及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促使他们去思考一些与生活和生命相关的重要问题,这就如同他妈妈的死迫使他从一种懵懂的生活中苏醒过来,在与死亡的直面中获得了对于生活的自觉意识以及生命的憬悟一样。

让我们继续回到默而索的思路上来。既然死亡剥夺了一切,让人生变得如此荒谬,那么生活的意义到底在哪里?默而索在激动地对神甫大喊了一通之后,累得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发现星光照眼,田野上的各种声音都传到耳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以及带着咸味的空气,使他两鬓清凉……这段抒情文字暗示默而索已经得到彻悟。他又想起了妈妈,明白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又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要玩起“重新再来”的游戏。而他也准备把一切再重新过一遍。让一切都“重新再来”,这种想法明显有着尼采的“永恒循环”说的影子。尼采在《快乐的科学》里面这么说过:假如有一天恶魔在某个孤寂的夜晚对你说,你现在和过去的生活就是你今后的生活,它将周而复始,不断重复,绝无新意,你生活中的一切,包括痛苦和欢乐,都会以同样的秩序降临。听了这话,你是否会瘫倒在地呢?[47]绝大多数人恐怕都无法忍受这种永恒的循环,但加缪认为,荒谬的人必须坦然地接受这种永恒循环的命运,这是他在面对荒谬时唯一可取的态度,正是在这种放弃了对未来的希望、执著于当下现世的坚忍中,荒谬的人完成了对荒谬的反抗,成为荒谬的英雄。西西弗斯便是这种荒谬的英雄的代表。他藐视神明,仇恨死亡,对生活充满激情,虽然推上山的巨石必定要滚落,但他仍然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桩毫无效果的事业中。他完全清楚自己的悲惨处境,并意识到命运的荒谬,正是这种清醒的意识使他超出了自己的命运。西西弗斯又是幸福的,因为他知道,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在人回顾自己生活的那个微妙时刻,西西弗斯转身走向巨石,他沉思那一连串没有联系的行动,这些行动变成为他的命运,而这命运是他创造的,在他记忆的目光下联缀起来,并很快将用他的死亡盖上印章。”[48]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当默而索在这个星宿经天的夜晚,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温柔的冷漠敞开心扉,并感到这个世界跟他如此相像时,才会感到他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加缪由此进一步完善了他的荒谬哲学。他强调,只有当人对荒谬的命运有清醒的意识时,荒谬才会变成一种悲剧性的经验,他也才能通过反抗实现对自身命运的超越。如果没有这种清醒的意识,就很容易堕落为一个庸俗的享乐主义者——对来世的希望的放弃,成为他们自我放纵、沉溺于感官享乐的藉口。这种执著于现世、热爱生活的方式,跟荒谬的英雄的反抗相比,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加缪强调:“要做一个享乐者,就必须具备罕见的禀赋。”[49]这种禀赋除了放弃一切幻想、充满激情地投入生活之外,更重要的正是对自身处境和命运的清醒意识。小说第一部中的默而索因为缺乏清醒的自我意识,显然还不是一个荒谬的人,只有等他被关进监狱,特别是被判死刑之后,在死亡阴影的逼迫下,他才逐渐对自己的生活、对荒谬的命运获得了清醒的认识,并在大彻大悟之后,最终成为一个荒谬的英雄。

在小说的最后,默而索声称:

为了使一切做得圆满,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希望处决的那天会有很多人来观看,并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

在这句话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一种蔑视,那是对自身命运的蔑视和嘲讽。再联系到前面所讲的那个关于父亲的故事,我们也可以认为,默而索希望自己的处决也能像当年父亲所观看的那场处决那样,让更多的看客在震惊之余感受到人之命运的荒谬。这实际上是把他的处决当作了反抗荒谬、见证自由的最后的行动。

从这个角度看,《局外人》也可以说是一个关于荒谬的人逐渐觉醒并成为一个反抗荒谬的英雄的故事。借助这个故事,加缪形象地阐述了他关于荒谬的思考,他试图站在理论的高度上来阐述二十世纪人类所遭遇的一些独特经验,并提炼出一种生存的哲学。尽管加缪的哲学建构如萨特所指出的那样,显得有些粗糙、幼稚,但它却有着不容置疑的巨大的情感力量。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随着嬉皮士运动在西方兴起,加缪的思想成了一代青年的精神养料,其影响迄今仍不绝于缕。当我们沉醉于加缪思想的那种热烈的气息和诗意的芬芳时,必须警惕不要将它庸俗化。对人之荒谬命运的体认,不应助长那种自私自利的极端个人主义,“反抗荒谬”所主张的穷尽生活的一切可能性,也不应被等同于对毫无责任心的享乐主义的无原则的鼓励。“反抗荒谬”所倡导的是一种勇敢担当的精神,它既是对自身命运的担当,更是对自身责任的担当。而这才是加缪的荒谬哲学的真正精义所在,也是他在自己的短暂一生中努力践行的根本原则。




[1]转引自[美]埃尔贝·R·洛特曼著《加缪传》,肖云上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99年,第219页。

[2]洛特曼:《加缪传》,第42~43页。

[3]《萨特文学论文集》,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50页。

[4]参见Patrick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 2004. p.96.

[5][法]罗兰·巴特:《写作的零度》,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9页。

[6]这儿采用的是我本人的译文。

[7]此处引用的是郭宏安的译文,《局外人·鼠疫》,桂林:漓江出版社,1990年。此后作品引文皆同,不另注明。

[8]加缪:《若有若无之间》,《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8页。

[9]同上注,第19页。

[10]同上注,第19-20页。

[11]同上注,第23页。

[12]加缪在《反与正》序言中这样写道:“我所说的怜悯,最好称之为麻木不仁。”《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页。这儿的“麻木不仁”即冷漠(indifférence)。

[13][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1~62页。

[14] [爱尔兰]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加缪》,赵建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8~9页。

[15][爱尔兰]康纳·克鲁斯·奥布莱恩:《加缪》,赵建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7页。

[16]《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页。

[17]奥布莱恩:《加缪》,第123-124页。此处引文是我根据E·W·萨义德的Culture and Imperialism中的引文重新译出的,New York, 1st VintageBooks,1993,p.173. 亦可参看李琨的译文,《文化与帝国主义》,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246页。

[18] Culture and Imperialism,p.174-175. 可参考李琨中译本,第249页。

[19] Culture and Imperialism,p.175. 可参考李琨中译本,第250页。

[20] R. Barthes, 'L'Etranger, "roman solaire"'。此处转述自P. 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p.45.

[21] P. McCarthy, Camus: TheStranger, p.45.

[22] Jean Gassin, L'Universsymbolique d' Albert Camus, Paris: Minard, 1981., p.226. 转引自McCarthy, Camus: The Stranger, p.33。

[23]原文为une têted'enterrement,Matthew Ward的英译本译为a 'funeral face',郭宏安和柳鸣九的译本都译成“愁眉苦脸”,窃以为译成“哭丧着脸”似乎更佳。The Stranger, translated by Matthew Ward, New York: 1st Vintage,1989. P.47.

[24]《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4页。

[25]《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0页。

[26]同上,第51页。

[27]同上,第56页。

[28]《局外人·鼠疫》,第119页。

[29]同上,第122页。

[30]“黑脚”(pied-noir),是指在阿尔及利亚殖民地出生的法国人。这个词的意思是说这些人虽然身为白人,但由于出生地的缘故,脚却是黑的,已经不是纯粹的白种人。

[31]奥布莱恩:《加缪》,第25-26页。

[32]加缪:《西西弗的神话》,杜小真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2页。

[33]同上,第9页。

[34]同上,第6页。

[35]同上,第34页。

[36]同上,第20-21页。

[37]此处引文据JustinO'Brien的英译本译出,与坊间常见的中译本文字略有出入。The Myth of Sisyphus andOther Essays, New York: 1st Vintage,1991. Pp.21. 中译参见杜小真译本,第26页。

[38]萨特:《〈局外人〉的诠释》,《萨特文学论文集》,第32页。

[39]洛特曼认为,加缪是从他的外婆而不是从他母亲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的。见《加缪传》,第20页。

[40]《加缪全集·4·散文卷Ⅱ》,第335页。

[41]《西西弗的神话》,第68页。

[42] 《西西弗的神话》,第74页。此处引文据O'Brien的英译本有所修正。另可参阅郭宏安的译本,《局外人·鼠疫》,第49页。

[43]此处参照Ward英译本概述,与郭宏安、柳鸣九译本略有出入。The Stranger, translatedby Matthew Ward, New York: 1st Vintage, 1989. P.114-115.

[44]《西西弗的神话》,第119页。

[45]此处引文在郭宏安译本基础上据Ward英译本略有修改。

[46]加缪:《伤心之旅》,《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29页。

[47]尼采:《快乐的科学》第四卷第341节,参见黄明嘉译本,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7页。

[48]《西西弗的神话》,第160-161页。此处引文据O'Brien的英译本略有改动。另可参考郭宏安译本,《局外人·鼠疫》,第97页。

[49]加缪:《阿尔及尔的夏天》,《加缪全集·3·散文卷Ⅰ》,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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