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士杰 | 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明清史迴響──從吳承明及其論述先行者談起
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明清史迴響──從吳承明及其論述先行者談起
邱士杰[1]
引言
上世紀二十年代末期中國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以來,受到馬克思主義影響的許多學者往往試圖以資本主義社會所特有的現象為標準,在中國歷史中尋找類似或不類似的現象。他們希望藉此論證歷史上的中國社會是否擁有自發演化為資本主義社會的能力,或為歷史上的中國社會進行時代區分。1949年以前,以「半殖民地半封建論」為代表的主流見解認為中國歷史上類似資本主義的現象(比方「商品」的生產與交換)並不必然導向或等於資本主義。1949年之後,由於中國社會被規定或理解為非資本主義社會(新民主主義社會與社會主義社會),類似的問題意識便又再次出現,但答案總是隨著政局的變化而有所不同。改革開放之後,明清經濟史專家吳承明以非資本主義時代的明清經濟作為回應這個問題意識的切入點,進而為改開初期的中國商品經濟性質提供了非資本主義的隱喻。
近三十年來,「中國」「姓資」與否的問題,往往成為台灣爭論兩岸前途的論據之一。彷彿「不姓資」(或「姓社」)就有利於論證統一,「姓資」則有利於論證獨立;「統/獨/左/右」各派都是如此。至於判斷「姓資」與否的標準,則又不斷重複中國社會性質等三次論戰以來以各種資本主義現象的存在為判準的邏輯。本文希望通過重新疏理這段從二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期的討論史,袂出歷史上另一種探討中國「姓資」與否的思考進路。為今日或將來的討論提供一些討論資源。
(一)背景一:四九年以前的商人資本問題和小商品生產問題
中國革命陣營在1927年「大革命」失敗之後出現大分裂,並引發中國社會史、社會性質等論戰。國民黨左派的理論主將陶希聖在論戰中注意到如下問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固然包含了商品的生產與交換,商品的生產與交換卻未必產生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了分析這個問題,陶希聖(1929)引用並解釋了馬克思《資本論》開列的以下公式:
『原始的交換有兩種形式。假如貨物〔商品〕是W,貨幣是G,則為:
1. W─W (現物交換)
2. W─G─W (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為消費而購買)
『如果有商人專營商業,則與此不同了。商人的營業是為出資而購買。其方式是:
G─W─G’ (G’>G)
『第二個G比第一個G大,這便是商業利潤的所在。……資本略有積蓄,則高利貸資本便發生了。高利貸的方式是:
G─G’
『……近代資本主義的特徵是工業支配商業,中國經濟的特徵卻是商業支配工業。……近代資本主義的生產是依下列公式:
G─W…P…W’─G’』
陶希聖的論述圍繞著商人資本展開。他認為:(1)「G─W─G’」與「G─G’」,共同構成了商人資本運作自身的基本內容,而商人資本規定了前近代中國經濟的性質。由於商人資本不以自身從事商品生產為前提,因此不能直接轉化為近代的、以剩餘價值的生產為內容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G─W…P…W’─G’」)。也因此前近代的中國屬於特殊的商人資本主義社會,而不是「封建制度」或「資本主義社會」。(2)雖然商人資本並不介入商品生產,但只要商人資本成為大土地所有者,就可以通過收地租而從農民那裡獲取勞動產品。但商人資本與大土地所有制之間存在「相互助長,互為因果」的循環,大土地所有制因此得以擴張,並發生階段性轉化。[2]
商人資本主義論的影響深遠。四十年代,中共的主張從「反帝、反封建」發展為「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資本主義」。雖然「官僚資本主義」往往因為毛澤東等革命家的論述而被二十世紀下半葉的日本與韓國理論家解釋成某種國家(壟斷)資本主義論(中嶌太一 1970;白承旭 2008),但本文需要著重指出:這些解釋都不能取消官僚資本主義論在思想史上源自於商人資本主義論的事實。以陳伯達(1948)、許滌新(1947)、王亞南(1946)為代表的官僚資本主義論者,視官僚資本主義的本質為欠缺生產性的、前近代性質的商人資本。而商人資本獲利的方式就是買空賣空、賤買貴賣、囤積居奇,總之是在交換(流通)領域改變社會分配而謀取暴利。這樣的觀點也延續到了在六、七十年代繼承官僚資本主義論的劉進慶(1973,1975)。可以說,從二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商人資本問題是認識中國社會的一把關鍵鑰匙。由於既有研究經常忽略商人資本主義論與官僚資本主義論之間的內在聯繫,因此本文希望從思想史的角度著重指出這一點。
當商人資本問題從陶希聖的解釋轉化為陳伯達等人的官僚資本主義論,商人資本問題內在的兩種對立傾向就愈發清晰。第一種傾向,區別商人資本與資本主義,判定前者不可能在鴉片戰爭之前的中國發展為後者;第二種傾向,官僚資本主義被認為是中國自鴉片戰爭之後逐漸發展出的、具有商人資本性格的「資本主義」。就此而言,商人資本與資本主義又結合在一起。類似的兩種傾向也存在於小商品生產問題。一些論者認為小商品生產未必等於資本主義,但農村階級鬥爭的場合卻往往假設小商品生產必然導致資本主義。[3]
由於商人資本可以只在交換領域獲取利潤,但小商品生產的利潤根源終究來自於生產領域,這就決定商人資本問題以及小商品生產問題兩者之間存在裂痕。前者的討論偏重交換,後者則偏重生產。前者因為進一步考慮國民黨國家權力的形成而發展為官僚資本主義論,後者則把重點擺在農村社會的商品生產性質。本文認為:對於階級分析的「反分析」──特別是「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論[4]──是彌合兩種提問方式的主要途徑之一。這種三位一體論實際上當然仍然是階級分析,卻以階級的不分析(不分化)做為分析的結果,並企圖以此說明國家與社會因為多位一體的支配者而扣連彼此,形成「人民」大眾的共同敵人:人民公敵。
(二)背景二:四九年至改革開放前的使用價值商品問題
一九四九年「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以及一九五六年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結束,讓商人資本問題以及小商品生產問題失去了主要的物質基礎。然而生產資料集體化以降的新形勢卻又使各自偏重交換與生產的兩者得到綜合,綜合在本文暫且稱為使用價值商品問題的新問題意識之中。
使用價值商品是從馬克思勞動二重性理論與商品二因素論提煉出來的概念。勞動二重性,一是指生產使用價值的具體勞動,二是指生產價值的抽象勞動。同時具有使用價值與價值的勞動產品即商品,所謂商品二因素也即使用價值與價值。馬克思所提出的勞動二重性從而商品二因素學說,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特別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為首要說明對象。因此,雖然勞動二重性被視為是商品二因素的本質,但馬克思為了展開分析,切入點卻是作為現象的商品二因素。因此他以現象上「龐大的商品堆積」作為《資本論》的分析開端。(馬克思 1975)但在生產資料集體化的條件下,勞動二重性從而商品二因素是否仍然存在?商品具有使用價值與價值二因素,使用價值卻未必是商品。使用價值與價值之間的張力,因為使用價值商品問題而出現高度緊張。馬克思並沒有針對這種緊張提出現成的答案,只能等待身歷其境的後人來回答。
由於斯大林的影響,許多共產黨或工人黨所領導的國家往往重視生產資料所有制的變革。生產資料集體化則被視為走向社會主義的關鍵步驟。在中國,以生產資料集體化之後展開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論爭」為起點,[5]直到文革結束但尚未全面批判文革的時期,所有論者都肯定,具體勞動所形成的使用價值,是勞動產品在生產資料集體化之後仍然保有的屬性。許多論者認為,並非作為商品而被生產出來的使用價值,即便轉化為商品,性質也與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不同。但是,抽象勞動及其所形成的價值是否仍然存在或如何理解其存在,卻引發持續的爭論。(《經濟研究》與《經濟學動態》編輯部 1981)所謂的使用價值商品問題,就是針對商品二因素是否在社會主義社會出現不對稱發展而引發的。而無論是使用價值商品問題、商人資本問題,還是小商品生產問題,通通都在追問:當資本主義社會所存在的某些現象也出現在其他類型的社會,這類現象會否導致資本主義的發生。至於這些現象是否為資本主義社會和各種非資本主義社會所共有,則是以資本主義社會為衡量標準的這類追問所不考慮的。
雖然使用價值商品問題和商人資本問題以及小商品生產問題共享相同的問題意識,但因使用價值商品問題同時涉及生產與交換,便不同於另外兩者。使生產資料所有權獲得極大統一的集體化是使用價值商品成為問題的主要物質基礎,國有企業與集體企業則是集體化下的所有制主體。如果先不考慮國有企業與集體企業之間的產品交換(不同所有權主體之間的交換一般被視為商品交換),那麼,國有企業之間的產品交換無疑意味著統一的所有權者的內部交換。這些產品都作為使用價值(而非交換價值)而被生產出來。但是,具有社會分工性質的、國有企業之間的產品交換,可以因為所有權的統一,從而視同於單一廠場內部的技術分工嗎?這導致了這種產品交換在生產資料集體化條件下能否評估為商品交換的爭論。這個爭論涉及到「交換」是否將導致作為使用價值而生產的產品變成具有交換價值之商品,並涉及到「交換」應該依據價值規律(即市場交換),還是依據計畫指令。既然生產資料集體化無法取消「交換」,勞動產品內部所蘊含的以下兩種性質就持續對峙彼此:一端是「非商品的現實性」,即這些產品現實上作為使用價值而被生產出來;另一端則是「商品的可能性」,也就是這些產品可能通過交換而實現自身的(交換)價值並變成商品。
文革派及其批判者先後推出的理論說帖讓使用價值問題的爭論走向高潮。文革派的代表性著作是文革後期所推出的多版《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及其普及版教材《政治經濟學基礎知識》,此書甚至出現日譯本)。除了目前已經看不到原書全文的最後一版(即1976年9月版,真偽待定)之外,此前各版並不認為社會主義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所共有的各種現象(如:商品及其交換和生產、貨幣流通)都是資本主義復辟的根源。論述極審慎。[6]但作為「反面材料」而保留下來的最後一版部分文字卻放棄了原有的審慎,[7]轉而提出極端的見解。比方:
『社會主義社會是從資本主義社會脫胎而來的,只要它仍然存在商品流通即W─G─W,就會產生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這是因為,無論是哪一種商品交換,都是要實現商品價值。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這種商品所耗費的必要勞動量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的。在這裡,價值作為資產階級法權的體現者就顯示出來了。為了實現商品的價值,就會出現「價值追逐狂」,從而根本否定社會主義生產和交換的目的是使用價值。在社會主義商品交換過程中出現的利潤掛帥、投機倒把等類現象,實際上在實現著W─G─W向G─W─G’的轉化過程,使後者具有獨立的意義。一旦完成這個轉化,勞動力就重新淪為商品,貨幣就重新轉化為資本,資本主義就復辟了。』(原上海市委寫作組 1978b:頁21)
以文革派為批判對象的論述則認為:
『他們〔文革派〕不承認,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已經不再像資本主義那樣以價值的生產為主導,而是以使用價值的生產為主導了;不承認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之間,也不再像資本主義那樣是對抗性矛盾,而是價值從屬於使用價值了。』(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 1978:頁93)[8]
文革派及其批判者之間的論爭,重新觸及「W─G─W」、「G─W─G’」,以及「G─W…P…W’─G’」三公式。無論是把前資本主義時代作為研究對象的陶希聖,還是把社會主義時代當成研究對象的反文革論者,他們都認為第一個公式難以依次轉化為第三個公式。但文革派承認轉化的可能性,並認為這就是資本主義得以在社會主義社會復辟的根據。
(三)吳承明對明清以來中國經濟的分析
當形勢從批判四人幫轉入批判文革、進而改革開放,截至當時為止所積累的所有政治經濟學問題都在新形勢下成為可利用的思想資源。集體生產瓦解、包產到戶、個體經營興起的新狀況,讓小商品生產問題以及商人資本問題(此時應改稱商業資本較合適,但暫且沿用前文已經使用的商人資本一詞)再次躍上歷史舞台。形勢倒逼,所有的理論工作者都必須討論重新萌生的小商品生產以及商人資本會不會重新走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
歷史的弔詭即在於此。1949年以前的左翼理論家往往努力論證小商品生產與商人資本無法轉化為資本主義商品生產。因為他們試圖證明當時的中國不是資本主義社會。如果中國不是資本主義社會,就必須通過革命來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條件。改開之後的理論家也試圖論證相同問題,卻是為了論證中國不會因此而從社會主義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倒退。正是在這般亟需為改開背書的情況中,使用價值商品問題也以另類姿態再次登上歷史舞台。但此回,套用勞動二重性問題的對象不再是社會主義社會,而是前近代的明清經濟史。
小商品生產、商人資本,以及使用價值商品問題,都因為明清經濟史知名學者吳承明的努力而一概融入「明清資本主義萌芽討論」。明清資本主義萌芽討論起源於毛澤東〈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在五十年代的重新修訂。修改後的這篇論文斷定明清時代的中國即已經存在中國自己的資本主義萌芽,並認為,如果沒有外國帝國主義的入侵,中國自己的資本主義萌芽也能長成大樹。這篇論文的新論斷,在五十年代激起了首次資本主義萌芽的大討論。文革之後,又在吳承明的領軍之下,形成了全新的明清資本主義萌芽理論範式。[9]
吳承明首先界定,所謂資本主義萌芽,也就是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僱傭勞動)的萌芽。萌芽也者,就是一經出現便不可抗禦的新生事物。因此資本主義萌芽研究也就是關於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如實地」從萌芽(一般認為始自明末清初)到鴉片戰爭前夕的研究。雖然,被吳承明視為資本主義萌芽的許多事例,實際上並不存在筆直不中斷的發展;很多事例不是夭折,就是夭折之後重生。吳承明本身也並未迴避這層論證上的漏洞,但他也因此並不執著於個別事例本身是否一經出現便不可抗禦。他把論證的焦點,集中在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普遍化,以及這種普遍化為資本主義在中國的發展而創造出來的歷史前提。既然他預設「萌芽」研究是一個「如實」的研究,這就意味著研究對象實際存在。而此既然是中國內生的、如實的歷史發展進程,「萌芽」研究的時間下限就未必是一般認為外國資本主義開始打斷中國自身歷史進程的鴉片戰爭,至少可以是更晚的時段。但因明代多數的資本主義萌芽事例都夭折在鴉片戰前的幾次經濟蕭條之中,十九世紀中葉的鴉片戰爭也就確實可以視為明清資本主義萌芽的下限。而吳承明彌補這個漏洞的方式,便是說明明清資本主義萌芽如何為鴉片戰爭之後外國資本主義所助長起來的新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創造條件。比方,當外國資本家來到中國之時,馬上就能遇到一大批熟練的僱傭勞動者。這就是中國歷史蘊含於自身的、不需外求的發展契機。(吳承明 1985a;許滌新與吳承明 1985)
吳承明對於明清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研究,絕大多數集中於生產領域的事例。其實許多同類型研究也把研究對象設定在生產關係。但吳承明的研究不但考慮了生產,還考慮了再生產。其中包括了再生產的對象(=生活資料與生產資料)、再生產的動機(維持家庭基本生計、應付以地租為主的剝削)、再生產的範圍。再生產的範圍尤其重要。首先他考慮了無需仰賴交換與剝削就能完成再生產的狀況,其次他又將必須仰賴交換和剝削才能完成的再生產考慮進來。在缺乏擴大再生產的可能性,或者擴大再生產的程度非常有限的條件下,指出再生產存在著有限的範圍,實際上意味著這種再生產本身即有限、意味著缺乏發展性和停滯。(吳承明 1985b,1985c,1996e)但也因為吳承明從生產進一步考慮了再生產,才使交換領域的問題也考慮進來。這就讓他的研究得以同時考慮交換與生產,呈現出更立體的史像。
略加總結。吳承明的思路可以歸納為「既有範圍內實現再生產=停滯」以及「突破既有範圍內的再生產=發展」的二元論。之所以不將他的思路歸納為「簡單再生產」與「擴大再生產」之間的二元對立,在於兩者之間的關鍵差異是超越既有範圍的跨區域交換成為後者得以實現的關鍵因素。他所提出的①地方小市場、②城市市場,以及③區域市場,就其思路,都具有「既有範圍內實現再生產=停滯」的性質,交換的基本性質是「W─G─W」。當然,越是基層市場,這種性質就越重。至於他所特別提出的④全國市場,則因為獨特的遠距離貿易性質,而被認為具有「突破既有範圍內的再生產=發展」的性質,尤其可能通過商人資本的運動、超越既有的再生產範圍,進而積累起大量的資本(即「G─W─G’」),從而為資本主義的萌芽創造條件。由於吳承明認為「既有範圍內實現再生產=停滯」也可以形成市場,便結合了貌似截然對立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按照吳承明的邏輯,自然經濟具有「既有範圍內實現再生產=停滯」的性質。但由於剝削所造成的剩餘產品單向流動、剝削者由此形成的購買力,以及以維生為主要動力的商品交換所造成的雙向流動,自然經濟不但不會排斥商品經濟,還將造成前述三個層次的市場。也因如此,這種自然經濟性質的商品經濟缺乏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動力。(吳承明 1985a;許滌新與吳承明 1985)
吳承明關於商品量的估計更能體現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二合一的特性。經統計後,全國主要的(手)工業產品(棉、鹽)同與農產品(糧食)的商品量大致相同,這顯示手工業產品與農產品之間形成了最主要的商品交換,從而也體現了各級市場的自然經濟性質。以糧食為例。雖然專門作為商品而生產的糧食是存在的,但更多商品糧的形成,卻是因為糧食自用有餘或者農民亟需用錢,才拋售糧食到市場。這種狀況是典型的「W─G─W’」。吳承明將這種以家庭生計為目的、首先作為使用價值而生產出來、而後才因種種條件轉化為商品者,視為使用價值商品,並以此區別於專門作為價值而生產出來的商品。(許滌新與吳承明 1985)由於使用價值轉化為商品之後,實際上就讓此前的生產具有小商品生產性質。因此吳承明的使用價值商品論實際上結合了小商品生產問題。此外,又由於吳承明特別重視商人資本(比方各大商幫)在遠距離貿易上的作用,以及棉、鹽、糧通過商人資本而擴大流通範圍,因此他的論述實際上也納入了商人資本論。
吳承明關於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二合一的見解,同時也是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必須一分為二的論斷。擺在改開初期的情境之下,自然頗能呼應當時的現實。對於習於接受歷史發展階段論的人們而言,明清的經濟處境與人民共和國時代的經濟處境不能一概而論。一概而論更類於以古諷今。如果只是簡單地說,明清時代的商品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而商品經濟只有遠距離貿易才有發展成資本主義的契機(這樣的觀點顯然很有斯密的色彩),那麼這樣的說法對於當代而言,首先只能是寓言,並不具有現實的意義。但問題是,明清時代的經濟處境,真的與人民共和國時代的經濟處境不相同嗎?──吳承明實際上觸及了這樣的問題。
一般來說,只有中國停滯論者傾向於論證明清至人民共和國時代的歷史缺乏質變。除了魏復古(K. A. Wittfogel)著名的「東方專制主義論」之外,人口─資源論應該屬於最有說服力的停滯論學說。具有鮮明的「使用價值商品論」取向的黃宗智(1992)「過密型商品化論」就是這種理論的代表類型。親中共的左翼理論傳統中,也含有中國停滯論的傾向,但這種傾向又和試圖論證中國存在自立發展動力的歷史分期討論以及明清資本主義萌芽論並存在一起。左翼停滯論的代表性論述,是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論。這種見解實際上是歷史分期討論的派生產品。由於歷史分期後的中國封建社會竟然長達兩千多年,立意原在論證歷史進步性的歷史分期,反而因此體現某種停滯性。明清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種歷史分期所造成的停滯性。論證中國歷史已在明末清初出現內生的、單線進化論性質的發展動力,問題只在於這份動力在帝國主義侵略之下遭到排擠乃至壓抑。親中共的左翼歷史學家基本認為,外來的「帝國主義」與內在的「封建主義」在鴉片戰爭之後的結合,打破了中國歷史的停滯性。但停滯性的打破並不意味著歷史藉此取得線性上升。如果說封建社會長期延續論以鴉片戰爭為下限,那麼,以鴉片戰爭為上限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論,則開創了一種既非停滯論,也非單線進化論的歷史解釋。這種歷史解釋近似於章太炎所稱的善、惡「俱分進化論」,也就是「善」進化,「惡」亦進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意味著中國社會陷入了沈淪的過程;為了挽救這種沈淪,則又出現許多可歌可泣的人民鬥爭的另一個過程。這種論述被學者稱為「兩個過程論」,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論最早衍生出來的中國近代史解釋。改開之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論衍生出第二種近代史解釋。這種被稱為「兩種趨向論」的解釋認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確實意味著中國社會的沈淪趨向,但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卻是進步趨向。(林華國 2005;張海鵬 2007)這兩種近代史解釋所各自推出的「上升過程」與「上升趨向」之間,既有相合之處,也有牴觸之處。但牴觸之處顯然更值得注意。這意味著「進步」不是只有一條道路,而「進步」與「進步」之間,完全可能相互抵消。「義和團」就是「兩個過程論」基於人民鬥爭史的立場予以肯定,而基於民族資本主義立場的「兩種趨向論」予以批判的典型實例。
親中共的左翼歷史學家,發展出一套既包含了停滯論,也包含單線進化論,甚至還有俱分進化論的理論體系。這些矛盾重重的傾向之所以能夠形成一套體系,關鍵就在歷史分期。這些不同的時間運行方式,於是被安排在不同的歷史時段之內,各自起著不同的解釋作用。但無論這些時間運行方式如何不同,都被鑲嵌一個根本的預設之下。這個預設就是時間的運行方式有善,也有惡。停滯論意味著惡的時間,單線進化論意味著善的時間,俱分進化論則意味著善的時間與惡的時間並存發展。就此而言,兼論善惡二元的俱分進化論自然更具總結性。
吳承明(1996a,1996d)在明清經濟史專家傅衣凌(1989,2007)的「中國封建社會彈性論」以及「早熟但不成熟」論的基礎上,提出一套用二元經濟論包容解釋明清以來歷史的新解釋。這套論述既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論的繼承,也改造了這套論述。如果說,過去的論述總是只提善的時間或惡的時間,或者把善惡二元對立起來,吳承明理論的特色則是把對立的二元重新結合起來。
吳承明認為,二元經濟中的傳統部門──即所謂「封建地主制」──易於吸納異質性。只要受到現代部門的影響,封建地主制就能夠經由吸收這些異質性而將自身轉化為「新封建」或「近代封建主義」。如果沒有革命,完全可能與現代部門繼續並存下去。[10]換句話說,吳承明承認某種二元性,但不認為這種二元性表現為百分之百的對立,反而可能相互助長。此一見解顯然突破了傳統的線性進化論。基於這樣的觀點,吳承明認為資本主義的影響下的傳統部門完全可能通過和現代部門的某種分工而使自身得到轉化。這也是他特別強調「傳統經濟中的非農業部門」──比方手工業──的原因。因為這種部門的發展,既可以吸收農村剩餘勞動力,也不改變農業本身的生產方式,然而農業部門卻可以因為勞動力的釋出而將資源配置更加優化。(吳承明 1996a,1996b,1996c,1996d)與吳承明邏輯類似的還有趙岡(2001)。
在城鄉二元制度下,農村在多大意義上不同於明清時代的經濟結構?按照黃宗智(1992)分析,至少過密化問題直到公社解體之後才獲解決。這一定程度體現數百年來中國農村經濟結構的某種性質始終未變。如果中國農村幾百年來始終如此,明清經濟的運行規律當然可能適用於人民共和國時代的經濟。表現在人口─資源問題上的規律就是一個例子。吳承明在商品經濟與自然經濟之間看見的親和性,以及他在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之間看見的差異性,於是既適用於明清經濟,也為人民共和國時代的經濟寫下了腳註。
(四)結語
總的來說,吳承明的「使用價值商品」以及「非資本主義的國內市場」論在改開初期形成巨大隱喻。其論點直接暗示了「商品生產」與「市場經濟」不必然導向資本主義,從而從理論與歷史的角度,提示了改開初期的商品生產所可能具有的性質。同時,這樣的觀點也不禁讓人聯想起同樣將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區分開來的布羅岱爾等西方學者。
不過,截至吳承明為止的國內相關討論都還沒能夠把全球新自由主義的影響考慮進來。畢竟,二十世紀的明清經濟史研究,始終是近、現、當代中國估計自身前途之際最切身的遙遠迴響。(研究清代經濟的《大分流》及其後續效應大概是更近期的例子。)雖然吳承明的商品論與市場論指向的是明清經濟史的剖析,卻也為改開下的社會主義前途提出了某種估計。在「特色社會主義」前途未卜的今天,重讀當年的吳承明論述,或許也能看到另一種中國社會主義前途的估計或想像!
注釋:
[1] 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2] 陶希聖:「商人資本中的G─W─G’(商業資本),並不是以生產界為領域的。商業資本的領域在於生產界與生產界以外者之間,其作用是居間的,而不是生產的。不過商業的發達與高利貸資本的流通,實促進私有制度的成立。然而封建的大土地所有制所發達的商業,更促進了個人的大土地所有制。商人資本直接壓迫小農,使其破產,因之便促進大土地所有制的成立。」(陶希聖,1929:頁21)
[3] 如薛暮橋所言:「中國有一部分學者,他們看到農村中的商品生產已經相當發展,因而斷定資本主義已在農業生產中間佔著優勢。顯然,這是一個太粗率的結論。因為稍有經濟科學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商品生產是有兩個階段:第一是單純的商品生產──小生產者的商品生產;第二是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資本家的商品生產。只有後一階段,方才可以說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薛暮橋,1937:頁81)
[4] 另一種更著名的三位一體論是「地主、商人、高利貸者」的三位一體。
[5] 但在更廣闊的層面上,發生在中國進入社會主義階段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論爭,又不是中國本身的問題。一九五一年,斯大林發表的《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公開肯定商品生產在社會主義制度之下並未消失、仍將存在,並解釋其原因。當中國通過社會主義改造而進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斯大林的見解自然成為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論爭的思想資源之一,而且還是帶有權威性的思想資源。
[6] 該書最後一版之前的多數版本迄今猶存。關於該書的編寫過程可參見董輔礽等人站在批判立場而撰寫的本末梗概。(董輔礽,1978;董輔礽與唐宗焜,1977)
[7] 目前可見的最後一版文字最早收錄於《經濟學動態》雜誌(原上海市委寫作組,1978a,1978b)。
[8] 相關批評並見:《經濟研究》與《經濟學動態》編輯部(1981:頁146-164)。
[9] 嚴格來說,傅衣凌(1989,2007)為吳承明的後續論述提供了許多重要基礎。但真正體系化的論述還是在吳承明手上完成,故此處以吳承明為主要討論對象。
[10] 吳承明的論點實繼承了傅衣凌(1989)的邏輯。傅衣凌強調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受到外國資本主義影響之後,也能形成類似於西歐資本主義的階段性線性發展。吳承明則將這套邏輯轉化為中國的傳統部門能夠因為現代部門的影響而轉化自身(成「近代封建主義」),甚至與現代部門長期並置。汪敬虞(2007)則認為,問題根本不是中國的封建主義多有「彈性」,而是因為生產力「不發達」。此外,他認為西方資本主義導致中國資本主義企業或者出現跳躍性發展,或者退到更原始的階段,因此中國資本主義既不可能與西方資本主義相嫁接而「正常」發展自身,也無法把西方資本主義發展史的線性道路複製一遍。
徵引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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