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肯定想不到,《月光男孩》是这样打败《爱乐之城》的
记得之前写过一篇《月光男孩》的影评,在文章的最后,我是这样收尾的:如果《月光男孩》最终摘得了奥斯卡,我不会意外,但会失望。
不想一语成谶,失望竟来得如此离奇。这样的惊天大乌龙,在最后一刻上演,实在让人很难抑制住“阴谋论”的冲动。
不过冷静下来,我就一直在想,所谓的“政治正确”,真的有那么强大的力量吗?如果我们简单地把《月光男孩》的胜利,都归结为“黑人同性题材”的政治正确,是不是过于草率了呢?
我们要知道,“政治正确”是一种群体性观念,也就是说,当我们身处一个群体时,这种观念确实会互相影响并得到加强。可是,作为投票者,作为个体,在独自面对选票时,这种影响就没那么大了,那时的人,往往更愿意遵从自己的本心。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呼声如此之高的《爱乐之城》会最终落败?《月光男孩》又是怎么赢的呢?
几天来,这个疑问一直埋在心里,并没有过分地声张,但终究是个心结。
直到今天,我偶然看到了一篇文章,里面详细讲述了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投票规则。我饶有兴致地看下去,才恍然大悟,原来,真正帮助《月光男孩》赢得胜利的,恰恰就是这个规则。
为什么这么说呢,别急,咱们一步步说。
先来简述一下投票规则吧。
今年的奥斯卡提名影片一共有9部,分别是:《爱乐之城》《月光男孩》《海边的曼彻斯特》《隐藏人物》《雄狮》《降临》《藩篱》《血战钢锯岭》《赴汤蹈火》。
假设共有1000人参与了投票,他们是怎么投票的呢?
并不是每个人只选出一部最爱的影片,而是每个人至多可选出5部影片,并按喜欢程度由高到低给出排序。等于每个人最终给出的选票,都是一个带有先后排序的影单。
等投票结束后,会进行第一轮统计:
A、如果此时有一部影片被超过半数的人选为最爱,且最爱次数最多,则该影片获胜;
B、如果没有影片超过半数,则进入第二轮。在这一轮里,首先会采用末位淘汰制,将第一轮中的最后一名淘汰,比如《赴汤蹈火》被最少的人选为最爱,则它被淘汰。但还没完,统计者还要做一件事情,就是把那些选择《赴汤蹈火》为最爱的选票挑出来,并把上面的第二名升至第一名,如此再进行一轮统计。
如果此时有影片符合A的条件,则胜出;若没有,则再按B的逻辑,进行第三轮,如此往复,直到有影片胜出为止。
有点小复杂,对不对。
没关系,我们来梳理一下这套投票规则的精髓。
首先,为什么要采用这样的规则?
最大的好处是:避免一些评价非常两极化的争议性作品,最终胜出。
举个极端的例子,比如一部电影有40%的人很喜欢,选为了最爱;另外60%的人很厌恶,选为了最后一名。这样的作品,就失去了胜出的可能,因为在后续的几轮比拼中,它都无法再获得“最爱”的投票。
这是显而易见的功效。
由此,我们也能推出这套规则的第二大特点。
如果在第一轮的结果中,没有一部作品拥有压倒性的优势,那么最后胜出的作品,会是谁呢?
没错,就是那部被最多人选为第二名的作品,它将越来越有优势。
而这正是《月光男孩》在风头明显落后于《爱乐之城》的情况下,还得以胜出的原因。
让我们试想这样一个情景:假如你是投票者之一,有一部作品,从质量上看并不算出色,可是却有一些场外因素(比如政治正确的压力、大师的遗作等等),使得你很难把它排在太后面的位置。那么你会怎么选择?
是的,通常情况下,你会把它排在第二位。这样做,既遵从了你的本心,把最爱排在了第一;同时也表示了对这部电影足够的敬意。两全其美,这就是人性啊。
实际情况也很可能如此:《爱乐之城》或许有40%的人选为了最爱,可是《月光男孩》却有80%的人选为了次爱,如此进行了几轮下来,《月光男孩》最终胜出,成为了那个虽不理想、但却最没有争议的获胜者。
所以,直接导致《月光男孩》胜出的,并不是“黑人同性题材”的政治正确,却是另一个历史悠久、影响更广的政治正确,那便是美国人的民主追求。
而民主选举的本质是什么呢?
不是追求一个最好的结果,而是追求一个最不坏的结果;不是追求一个部分人爱得死去活来的结果,而是追求一个被所有人都接受的结果。
这才是站在《月光男孩》背后的,那个不可动摇的理论支持。
我承认,民主是个好东西。可是,放在艺术领域,还是这样吗?
这个问题,就不是我能回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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