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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快了解,水电气费有补贴政策!

区商贸物流园区 南川发布 2023-01-28


南川区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请注意

属于你们的

水电气费补贴政策来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决策部署,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9号)精神,结合南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01补贴对象

水气费补贴对象为南川区受疫情影响或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是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服务业,高耗能行业企业、以水气为主要生产原料的企业、天然气发电企业、天然气直供用户、CNG加气站和教育类、金融类、物业管理类、通信运营类、福利机构类等企业不纳入补贴范围。


02补贴金额

按照2022年5-6月在南川区实际发生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气费的5%给予财政补贴。


03补贴流程

(一)供水供气企业清理填报补贴明细表。区内天然气供气企业(渝川燃气公司、伟盛燃气公司、锟辰燃气设备公司、鑫贵燃气公司、长南公司、中和渝南燃气公司、中广海元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泽禹供水公司)负责清理补贴对象,填写《南川区财政补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气费明细表》,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内气费补贴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审核,自来水公司水费补贴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审核、泽禹供水公司水费补贴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主管部门收到供水供气补贴呈报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水供气企业。


(三)补贴发放。供水供气企业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后,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存入)给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账户)。


(四)财政补贴。供水供气企业将已实际发放补贴明细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反馈至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给各供水供气企业。


04区发展改革委提醒

为了给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本次补贴实行“免申即享”,由供水供气企业直接清理发放,无需用户办理申报手续。


本次补贴中涉及市场主体较多,为了避免出现“应享未享”情况,对本次未筛选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享受条件的可在11月15日前,自行向所在的供水供气企业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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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晓娟

编辑:汪叙含

责任编辑:金大洪

值班总编:任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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