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莫一次缴费超3个月、5000元!官方提示→
昨(7)日
为有效防范假期校外培训风险
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营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良好环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联合发布校外培训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根据兴趣、爱好、学业水平等自身因素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要客观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报班。任何机构或个人所谓“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强效提分”“一次上岸”“推优升学”等保证性承诺均属违规行为,请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请消费者自觉抵制,不要参加。
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可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
xwpx.eduyun.cn
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请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请消费者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逐项逐条仔细阅读,并主动索取正式发票、妥善保管缴费凭证。
切莫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谨防“霸王条款”、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请消费者在缴费时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警惕培训机构以“多缴费多折扣”等为诱导一次性缴纳长时间的大额费用,坚决拒绝超期、超额交费;
二是将培训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切勿将培训费支付到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或其他账户。
如果培训机构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请不要报名缴费。同时,建议消费者拒绝“培训贷”,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建议消费者实地查看培训地点、教学环境、硬件设备、消防设施、安全器材、防中暑管理等情况,选择能保障未成年人卫生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的培训机构。
在单独培训时,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提供影像监控设备,以便家长随时监督,避免造成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侵害。
请消费者认清并自觉抵制以下三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一是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为名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
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
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
如果参加上述违法违规培训,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发生安全事故,维权将非常困难。若消费者发现上述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培训机构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消委会投诉举报。
附:重庆市各区县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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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重庆发布
编辑:罗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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