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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曝光台︱野蛮摘果,不要为一己私利让城市文明受伤!

南川融媒体中心 南川发布 2024-01-01



创文明城区-南川在行动-  ◆ 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  

入秋以来

市民广场花园里的银杏逐渐成熟

近日,一些市民

摇树、攀爬、拿棍子敲打

对其进行“野蛮”采摘

不仅导致绿化树木受损

也损害了城市的形象




据环卫工人介绍,有的市民为了摘到树上的银杏果,猛力摇晃树干,甚至用木棍、竹竿敲打树枝采摘银杏果,现已导致部分银杏树只剩下光秃秃的丫枝。


对于这种影响树木生长、损伤树木的不文明行为,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环卫工人均会及时劝阻制止、说服教育。


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提醒:

城区栽植的银杏树是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中的观赏树,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希望大家共同爱护,不要做出攀枝摘果等不文明行为。


对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广大市民可以拨打区城市管理局投诉电话023-71417299进行举报。对于情节恶劣者,执法人员将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适用!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城市园林绿地地形、地貌和水体;


(二)偷盗、践踏、损毁园林植物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


(三)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种植农作物;


(四)在城市园林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招牌及其他物品;


(五)在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内放养动物;


(六)其他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整改、恢复原状或者消除影响;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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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区城市管理局 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汪叙含

责任编辑:金大洪

值班总编:邓伟

总编辑:李如军

法律顾问:重庆百哲千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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