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
为推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创新发展,加强社科普及能力建设,提升社科普及供给水平,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普及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社科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大局,紧贴群众需求,推出一批成系列、高质量、有特色的社科普及研究成果,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众化通俗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人文科学素养、普及科学知识和传播科学精神上发挥积极作用。
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思想性、时代性、群众性。项目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科普实践,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完成社科普及研究、作品创作。
(二)项目类型包括社科普及研究类和作品创作类。社科普及作品须为2022年8月31日以后创作,且未出版或公开发表。
(三)项目申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未申报立项其它基金项目。
(四)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类为社科普及读物(含短视频),社科普及读物文字在1—10万字之内,为文字和图文类;短视频时长5—8分钟,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PFS,格式为MP4、MOV,大小在300M以内,画面清晰干净,字幕完整,不带角标、台标水印(LOGO)、商业广告等与主题无关的内容。
学科范围
此次项目申报范围所涉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二)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
(三)申报人填报项目参加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 静
电话:67731231
邮箱:349678748@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9楼914室,邮编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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