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台新判例,对非法移民零容忍
美国东部时间2019年4月16日,美国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表示,在快速遣返程序expedited removal proceedings中,通过“被迫害可信度审查credible fear interview”后转移到全面驱逐听证程序的寻求庇护者们asylum-seekers不再具有获得保释的资格。除非获得假释,否则这些寻求庇护者们会一直被拘留,直至其驱逐程序结束(Matter of M-S- 27 I&N Dec. 509 (A.G. 2019))。该判例彻底推翻了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在2005年确定并适用了13年的判决,即移民法官可以对某些被甄别为不在快速驱逐程序中的外国人,根据INA § 235(b)(1),8 U.S.C. § 1225(b)(1)的规定,在全面驱逐程序中举行保证金听证会Matter of X-K-, 23 I &N Dec. 731 (BIA 2005)。巴尔部长新确立的该项裁决将在90天后生效。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NA)规定的驱逐程序,包括由移民法官执行的“全面驱逐”程序和由国土安全部(DHS)前线移民执法官员执行的“快速遣返”程序。如果移民在边境附近被抓,并且在不能证明他们已经在这个国家停留了很长时间的情况下,他们通常会被置于快速遣返程序中,以便尽快将其遣送回国。一般来说,被置于快速遣返程序中的外国人必须被拘留,直至被驱逐出境(INA § 235(b)(1)(B)(iii)(IV))。但是对于一些处在快速遣返程序中的外国人,如果能证实遣返确实会遭受迫害或酷刑,将被转移到全面驱逐程序中去(Id. § 235(b)(1)(B)(ii); 8 C.F.R. § 208.30(f))。所以问题就出现了:对于通过了被迫害可信度审查,由快速遣返程序转移到全面驱逐程序中的那些外国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保释?巴尔部长在此给出了明确的否定回答。
巴尔部长通过利用他的“认证”权力将一个移民上诉委员会的案件提交给他亲自审查,并引用最高法院于2018年2月在Jennings v. Rodriguez案中的裁决,即在驱逐程序中被强制拘留的某些移民,包括新近抵达美国的移民和有犯罪记录的移民,不需要接受移民局的保证金听证会,借机推翻了2005年移民上诉委员会在“X-K”案件的判决,即移民法官可以对被拘留的移民进行保证金听证。
另外,巴尔还指出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在具体审案时出现了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NA)第235条的规定,任何最初被置于快速遣返程序中的移民,在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都必须被拘留,而只有国土安全部(DHS)部长才能通过假释的方式给予他们自由。“第235条要求拘留的结论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从快速遣返程序转移到全面驱逐程序的外国人都必须从被逮捕的那一刻起一直被拘留到遣返程序结束”,“某些情况,如出现严重健康状况,则可以给予假释。” 另外,巴尔认为移民局却把这一决定权完全交给了国土安全部的负责人,这是不可理解的。
其实早在特朗普总统就职后之初,就签署了一项附有国土安全部(DHS)备忘录的行政命令,该行政命令为扩大快速遣返程序奠定了基础。特朗普政府一直视非法移民为非法入侵者,试图“侵入”美国。对于非法移民,一直持“关门”态度,但是对于合法移民尤其是高科技、杰出人才,美国一直是打开大门热烈欢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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