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绿卡新规高法判了!领美国福利白卡、粮食券、住房补助小心!

据《世界日报》世界新闻网28日综合报导:联邦最高法院27日裁定允许川普政府推动旨在避免外籍人士申请移民造成「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的政策新规;这项新规未来将使低收入移民更难申请绿卡,以寻求移民美国或继续合法居留。

美联社报导,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以5票赞成对4票反对的表决裁定,允许川普政府执行「公共负担」规定。位于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2n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原本对川普政府政策下达了禁止令,但最高法院裁决出炉后,形同定案,这项移民政策新规立刻上路实施。


从现在开始,申请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必须出示证据,证明自己不会成为美国的「公共负担」,方能通过申请绿卡等合法居留文件。移民专家指出,根据川普政府颁布的新规标准,首当其冲的将是经济能力较差的移民申请者。不过,移民新规所面临的法律挑战, 预计仍未结束。

最高法院当中,立场倾向自由派的四位大法官布莱尔(Stephen Breyer)、鲁丝·金斯柏(Ruth Bader Ginsburg)、艾莉娜·凯根(Elena Kagan)及桑尼娅·萨多马友(Sonia Sotomayor),对于27日的裁定都表示反对。

根据川普政府移民新规,生活方面必须仰赖美国政府福利政策,也就是将造成「公共负担」的移民,将不符合取得俗称绿卡的永久居留权资格,拥有绿卡是成为美国公民的第一步。川普政府在2019年10月便推出这波移民政策改革,但到目前为止仍无法落实执行。


移民新规内容指出,已经合法在美居留的移民,如果领取公共福利,例如俗称白卡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粮食券、住房补助,或者曾有一次使用公共福利的纪录,以及经审查被认定将来可能必须仰赖公共福利维生,都可能受到影响。


具体措施方面,移民新规列举多项「正面」(positive)与「负面」(negative)指标供移民官参考,决定是否核发绿卡给申请者。「负面」指标包括了申请人是否处于无业状态、是否没有完成高中学业以及英语能力是否欠佳。


部分移民权益倡议团体对川普政府这套移民新规提出批评,理由是这些规定形同对于需要财务援助的合法移民做出惩罚,并且对移民家庭的健康、安全带来危害,家庭成员当中则可能包括拥有美国公民身分的儿女。

反对人士也指出,这套移民新规恐将导致医疗体系急诊部门数以百万元计算的负担,地方政府与州政府同样面临预算增加的下场,民间企业、各地医疗院所以及食物银行,同样也将面临庞大压力。


文章来源:《世界日报》世界新闻网

www.worldjournal.com





元臣律所新闻联系人

Joanna Wang

(713) 818-8866

jwang@nguyen-chen.com



往期精彩资讯

尽在元臣微信公众号

元臣移民团队由美中两国专业移民律师组成,业务涵盖了美国移民法的各个领域,并专长于与商业、投资及雇佣相关的领域。凭借先进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客户办理各种类型的移民事务。元臣美国移民团队与中国上海、北京、深圳的律师团队密切合作,迄今已为上千名华人赴美留学、定居、创业等成功办理了绿卡入籍和各类签证。


职业类非移民签证:H-1B(工作签证)、L-1A(跨国公司高管/经理工作签证)及L2(配偶子女签证),L-1B(跨国公司技术人才签证)及L-2(配偶子女签证)、O-1 (杰出学者工作签证)、TN(签证)、非移民身份转换。


职业移民:NIW(国家利益豁免)、EB-1A(杰出人才)、EB-1B (杰出教授/学者)、EB-1C (跨国公司经理/总裁)、PERM 劳工证、EB-2 Based on PERM (高学历持有者/优秀人才)、EB-3 Based on PERM (专业人员,熟练工人,其他工人)、EB-5 (投资移民)、I-485 (身份调整)、I-140 & I-485 同时递交、Consular 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Advance Parole (回美证)。


家庭移民: I-130 申请、离婚、美国公民未婚妻/未婚夫/配偶 K-1 (未婚夫/妻签证)、结婚、Consular 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Adjustment of Status (身份调整)、Advance Parole (回美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入籍申请-公民。元臣移民团队咨询热线:刘晓舟Crystal (832)767-0339。更多详情请登陆元臣官方网址:

www.nc-law-group.com (中文)

特别提醒:自2019年12月移民局宣布正式变更电子化注册全面实施起,元臣移民团队提供上网注册H1B业务,您只需拨打元臣H1B热线电话:832-767-0339,立刻会有元臣H-1B专业团队的资深助理刘晓舟(Crytstal Liu)中文专线为您解答申请详情和相关的法律问题。

美国总部(休斯敦)

联系人:陈帆律师

11200Westheimer Suite 120, Houston, Texas 77042
电话:(832)767-033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info@nguyen-chen.com


美国加州(洛杉矶)

联系人:包鸿滨律师
300SpectrumCenter Drive, Suite 400, Irvine, CA92618
电话:(949)754-417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hbao@nguyen-chen.com


美国纽约州(纽约)

联系人:欧建刚律师
1460Broadway New York, NY10036
电话:(212)763-6639
电邮:jou@nguyen-chen.com


美国华盛顿特区

联系人:山峰律师

1629 K Stree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06
(202)350-1498;781-267-5938
电邮:fshan@nguyen-chen.com


中国市场总监:Annie Chen 

anniechen@nguyen-chen.com
电话:(86)13601081129

中国区合伙人:罗厚民律师 

kelvin.luo@nguyen-chen.com
中国(上海)


元臣官方网址:

www.nguyen-chen.com (英文)

www.nc-law-group.com(中文)

元臣官方微信:nclaw201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