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小规模公司的高管如何成功申请Eb1C

元臣市场部 NClaw美国元臣律所 2021-03-31


背景介绍

L先生是一家中国物流公司总经理,在美成立分公司后递交新公司的1年期L1A申请时,被移民局拒绝,朋友介绍找到元臣律所。经元臣移民专家对此案精心策划分析和材料整理,再次递件顺利获批。又经过2年的准备和审理时间,元臣成功地帮助他获批了L1-A的续签签证和EB1-C的I-140申请。

 

EB1-C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设立的移民签证,申请条件为:1)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有关联关系;2)受益人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至少1年;3)美国公司至少运营1年以上;4)申请人担任或即将担任美国公司高级管理或执行经理。L先生满足上述4个条件。

 

申请条件看似不难,但对于做过大量Eb1C案例的移民律师来说,都清楚移民局对中、美两国的企业有经营规模的要求。虽然没有在法条中列出营业额,雇佣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申请公司都因为经营规模小被拒绝。


难点突破

L先生的中国公司规模一般,一年几千万人民币的流水,几十名员工;美国分公司经营两年后不到10名员工,营业额不到3百万美元。可以说硬指标非常不理想,加大了申请难度。公司规模小和营业额少,为何需要派驻高管?公司的发展前景如何?针对这些“硬伤”该如何说服移民官呢?

 

元臣移民专家从挖掘公司的业务优势入手,通过多次地与客户沟通,了解公司发展前景、市场定位和竞争对手,惊奇地发现:虽然这家物流公司规模不大,但他们的业务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即他们擅长特种设备的运输。在业内多年的摸爬滚打,开发出了中国通往非洲,欧洲,南美洲的多条线路,涵盖了陆路、河运和海运,可以把超大超重的机械设备运往世界各地。而这正是超大规模物流公司不愿做、有难度的领域。大型物流公司通常只能覆盖其中一段线路,而不是像他们,可以做到“门对门”的物流服务。


当获悉该物流公司的过往案例和项目情况后,元臣移民律师以突显该公司运输难点和特殊技术为优势,同时通过对美国物流运输行业的大量市场数据调查,以强有力的事实和数据证明了这间物流公司完全可以弥补美国物流市场空缺,帮助美国的设备厂商,把他们的产品运输到之前很少能涉及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


元臣撰写的律师函和详细的美国商业计划书最终说服了移民官。一家具有独特技术和独特资源的物流公司,不仅可填补美国市场的空白,而且具有可观的发展前景。加之公司注册和实际运营地理位置是美国制造业中心的德克萨斯州,更让移民官相信其美国公司在美国市场有值得期待的发展潜力。

 

众所周知,带领具有独特优势和正处于上升期的公司领导者必须是优秀的。L先生,作为中美两国公司的总经理,根据律师建议,提交了他大量的日常工作证据,证明公司是在他的领导下发展壮大的,他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这些证据让移民官相信他可以领导好美国公司,美国公司需要这样的高管来发展美国市场业务。


成功获批

最终,L先生的EB1-C申请在无补件的情况下成功获批。该案例清楚地表明,移民官对这类申请的评价重点在于:1)是否已经或者将要能为美国创造更多就业或税收;2)雇佣人数是否能支撑“三层”管理架构不是重点,而是申请人是否具备了足够的管理能力,在美国当地短期之内没有人能够取代。


关于元臣

这是元臣移民团队在众多获批委托人中的一个经典成功案例,是对非标委托人定制化的独特服务,元臣团队做到了比委托人自己更了解其潜在的优势和成功率。很多委托人因为不了解法条或不知道如何展示自身优势,而忽略移民专家眼中很有用的证据和数据。因此,一个EB1-C案例的成功,需要元臣移民专家在工作中注重细节,发挥敏锐的职业嗅觉,探索并启发委托人找到这些亮点,再应用专业移民法条加以论证。


_


_


_


_

元臣律所新闻联系人

Joanna Wang

(713) 818-8866

jwang@nguyen-chen.com


_


_

往期精彩资讯

尽在元臣微信公众号

元臣移民团队由美中两国专业移民律师组成,业务涵盖了美国移民法的各个领域,并专长于与商业、投资及雇佣相关的领域。凭借先进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理念,说明客户办理各种类型的移民事务。元臣美国移民团队与中国上海、北京、深圳的律师团队密切合作,迄今已为上千名华人赴美留学、定居、创业等成功办理了绿卡入籍和各类签证。


职业类非移民签证:H-1B(工作签证)、L1A(跨国公司高管/经理工作签证)及L2(配偶子女签证),L1B(跨国公司技术人才签证)及L2(配偶子女签证)、O-1 (杰出学者工作签证)、TN(签证)、非移民身份转换。


职业移民:NIW(国家利益豁免)、EB-1A(杰出人才)、EB-1B (杰出教授/学者)、EB-1C (跨国公司经理/总裁)、PERM 劳工证、EB-2 Based on PERM (高学历持有者/优秀人才)、EB-3 Based on PERM (专业人员,熟练工人,其他工人)、EB-5 (投资移民)、I-485 (身份调整)、I-140 & I-485 同时递交、Consular 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Advance Parole (回美证)。


家庭移民: I-130 申请、离婚、美国公民未婚妻/未婚夫/配偶 K-1 (未婚夫/妻签证)、结婚、Consular 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Adjustment of Status (身份调整)、Advance Parole (回美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入籍申请-公民。元臣移民团队咨询热线:刘晓舟Crystal (832)767-0339。更多详情请登陆元臣官方网址:

www.nc-law-group.com (中文)

美国总部(休斯敦)

联系人:陈帆律师

11200Westheimer Suite 120, Houston, Texas 77042
电话:(832)767-033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info@nguyen-chen.com


美国加州(洛杉矶)

联系人:包鸿滨律师
300SpectrumCenter Drive, Suite 400, Irvine, CA92618
电话:(949)754-417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hbao@nguyen-chen.com


美国纽约州(纽约)

联系人:欧建刚律师
1460Broadway New York, NY10036
电话:(212)763-6639
电邮:jou@nguyen-chen.com


美国华盛顿特区

联系人:山峰律师

1629 K Stree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06
(202)350-1498;781-267-5938
电邮:fshan@nguyen-chen.com


元臣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Annie Chen 

anniechen@nguyen-chen.com
电话:(86)13601081129

中国区合伙人:罗厚民律师 

kelvin.luo@nguyen-chen.com
中国(上海)


元臣官方网址:

www.nguyen-chen.com (英文)

www.nc-law-group.com(中文)

元臣官方微信:nclaw201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