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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湖北博大炭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24年3月20日上午,在安陆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湖北博大炭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安陆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7日受理湖北博大炭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2年5月25日指定孝感市多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聘请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与投行并购中心饶国荣主任领衔组建团队。在政府、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广大债权人的支持下,团队积极履行职责,克服重重困难,快速、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博大炭化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审判长袁以俊、审判员陈海国、审判员徐斌主持,书记员徐琛记录。现场或通过破易云平台参与会议的债权人或债权人代表应到会人数为 20 人,实际到会人数为 20 人,到会人数比例为 100.00 %,到会债权金额比例为 100.00 %。会上,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并就《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在表决过程中,管理人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意愿,确保表决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后,债权人表决同意的人数为16人,表决同意人数占到会人数的80 %,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 62.87 %,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

      本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以及表决事项的顺利通过,为破产清算案件的后续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管理人将继续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博大炭化公司破产清算案顺利完成。




饶国荣律师 /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破产与投行并购中心主任。自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饶律师擅长金融、房地产、建筑、公司法律事务,尤其是破产重整法律事务。为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曾担任湖北省总工会、湖北路桥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湖北省分行武汉营业部、武汉三鸿集团、武汉三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荆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华夏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武汉公司、湖北能源东湖高新热电有限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的专题采访,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律师。
     饶律师在诉讼和破产重组方面经验丰富,近年来主办了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如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代理了信达资产公司诉武汉升阳置业公司诉讼标的为1.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武汉三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水调歌头饮食文化公司诉讼标的为1.6亿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分公司与车桥集团诉讼标的为1.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信达资产武汉公司与武汉典实实业公司诉讼标的为1.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东方资产湖北公司4.4亿元破产债权确认案,湖北中经资本与印记传媒5.8亿元借贷纠纷仲裁案件等,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
     2020年10月,饶国荣主任带领团队以关注疫情后企业破产问题的《危困企业破产重生之道》产品在“京师杯”全球法律服务产品路演大赛中荣获特等奖,文汇报、中国律师网、搜狐网、新浪网、京师总部、消费日报网等数十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目前,饶主任带领的京师武汉破产投行并购团队已成为破产法律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团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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