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政工网官兵直通车(63)---8月份答疑摘要(3),看看有没有你的问题

2017-08-26 沈联政工网 网海观澜

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调整问题


网友7fwj问:我单位一名博士同志履历:07.06地方大学毕业;07.09-09.12国防科大读研;10.03博士研究生入学,15.06博士研究生毕业,入伍参加工作;16.09获得博士学位。(从当事人处问知)

15.06因未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工资待遇为11级5档,至今已调整为11级7档。(从财务部门查询得知)

取得博士学位后,按照《关于规范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等问题的电话通知》(总政干部部 2008年5月7日)“生长干部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毕业首次定职授衔确定工资待遇时,无论学习时间长短,按规定统一确定为正营职3档、少校1档”应该定位10级3档,但是干部口告知定为10级6档,少校1档。

疑问:

该战友应该不属于“博士研究生......毕业首次定职授衔确定工资待遇”情况,首次应该是定11级5档那次吧?

现在请示定为10级6档,是不是不正确呢?

补充:

本单位有以下先例:1名博士14年毕业同时取得学位,定10级3档;1名博士14年毕业未取得学位,定11级5档,16年11级7档后取得博士学位,调整为10级6档。(从当事人和财务部门核实)

这些工作以前都是干部部门办理,因调整改革,机关撤销。本人因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无相关经验,手中无相关人员资料档案,致使疑惑重重。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看来你的工作很细致,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干部干事还能发现这么重大的问题。

经与干部部门的同志认证。干部口对你单位这名博士、以及以前的先例都属于定职错误。

原因在于,你系统干部部门把毕业时未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补获学位这一过程认定成在职干部获得学位的过程,而不是按生长干部毕业并获得学位的过程来认定的。

以你补充的两个人的例子来看,现在的结局是补获学位的工资待遇反而比正常获得学位的高了一档,这就造成了“学习不好的比学习好的待遇高”的尴尬情况。

其实,相关文件中的几个细节应该注意到,一是根据毕业学员定职定级、授予军衔、确定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未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暂按副营职(技术11级)五档、上尉3个年增资标准(见习期满或不实行见习期的),这句规定中的“暂”字。其意思是一年后获得学位了,就按正营重新下令;没获得学位的,就继续副营下去了。

第二个细节是,《电话通知》里“毕业首次定职授衔确定工资待遇时,无论学习时间长短,按规定统一确定为正营职3档、少校1档”。获得学位后,才是正式的首次定职。“无论”、“统一”等词体现了这句规定的刚性。

你系统干部部门之所以这些年一直这么认定,可能源于未获学位时暂定的副营5档,在一年后已是副营6档,对应工资标准是与正营4档是一致的,而按博士首次定职,定为正营3档的话,反而从钱数上少了一档。

但问题不能这么看,一是副营不论多高的档级,也是副营,在级别上要比正营低一级,成长进步的“阶梯”要低一级,其重要性远高于一档的几十元档差。这对晚一年获得学位的人员来说很重要。二是同等条件下,一年后获得学位的比正常获得学位的职级低一档,正体现了“学好学差不一样”,而不是正相反。

总之,该名博士首次定职应定为10级3档,少校1档。以前定错的如何纠正是你单位的干部部门的事,不应将错就错。同时也与这名博士无关,不是这名博士首次定职的依据。




请问参加维和行动提高工资档次吗?


网友weilei2问:请问参加维和行动提高工资档次吗?我无意中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我也不确定,望领导解答。

(十八)本办法适用于我军在联合国维和任务区参加维和行动的军官、文职干部。但在参加维和行动期间被遣返或者因其他原因未能完成维和行动任期的,不适用本办法。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未予明确的,按照平时干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上面两条是总部文件规定,2008年5月1日施行的。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看到、引用的是战时工作方面的一个文件,不是专门针对待遇 方面的。

你可从政工网上查找总政《关于规范完善部分干部增加工资档次工作的通知》政干发〔2012〕50号,里面对参加维和人员增加工资档次有规定。




中级以上士官冬季取暖补助


网友迷彩的战士问:我是一名四级军士长,今年听说有士官取暖补助费,请问中级以上士官冬季取暖补助从哪年发放的?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不是所在地区的军队人员有取暖补助费。

根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实行军队人员取暖补贴制度的通知》,发放范围仅限集中供暖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实行集中供暖、当地政府公布集中供暖收费价格的地区)的部队单位。

取暖补贴对象包括10类军队人员,即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中士(含)以上士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士官),军队管理的已故离体干部的配偶,随军遗属,1955年前后复员女同志.纳入军队正式职工数据库管理的职工(不含已移交民政安置的职工)。

该文件规定“军队人员应享受的取暖补贴,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在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该文件是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印发,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因此,如以前你单位没有发放过取暖补助费的话,则从今年起发放。




住院伙食费缴纳问题


网友1975214问:住院伙食费如何缴纳?有何要求,基层可以退伙食费,那么机关干部呢?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住院和疗养期间执行伤病员、休养员伙食灶别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在编职工,交费标准不分地区,统一确定为每人每天1.60元。

未转移供给关系的,按照就餐单位的伙食灶别标准交全费,除个人按规定负担应交伙食费外,差额凭收据回原单位报销。

近日,军委后勤保障部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统一规范全军团以上机关工作餐补助标准。规定明确:“工作餐补助所需经费列各级各部门行政运转费开支或从本单位历年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律不得发给个人”。据此,机关干部住院时,如不转伙食关系,除个人按规定负担应交伙食费外,差额部分,不能报销。除非单位另有报销规定。




腰间盘突出隐窝狭窄不让住院治疗


网友yyd19900924问:本人患腰间盘L5-S1突出2年之久已压迫神经,隐窝狭窄,多次去驻军部队会诊都是给拿点药物对于病情没有效果,最近又去会诊还是给那药。本人想住院理疗但是驻军医院 44 28460 44 12550 0 0 6334 0 0:00:04 0:00:01 0:00:03 6331让住院,就让回单位休息。但是病痛令我十分的痛苦,无法弯腰,久坐站立,行走困难,年底面临退伍,回家后无法从事任何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对于我这种情况部队有什么政策吗?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我不是医生,对你所所说的病症不会判断。我也无权无能力强令医院接收你住院。相关的政策文件主要是《军人及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你可看一下。

这里只能给你几点建议:

问清医生:医院的会诊结论是什么,此病是不需要住院还是该医院没有这方面的接治能力。

如果医院认为不具备住院条件,而你觉得目前的医疗方案又无治疗效果,可向单位申请去地方医院诊治。或者由驻军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去上一级体系医院诊治。如几次就医均是同一个医生诊治,可以考虑换一个医生看看,或者去其他医院看看,相互映证一下诊疗结果。

如果单位不同意报销到地方治疗费用,那就只好先个人垫付,如证明真有问题,再与单位协商报销事宜。

最后提醒你一点;有的病不致命,但目前全世界也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包括腰间盘突出,不论手术还是理疗,效果都不佳,只能靠“养” 。这也可能是“驻军医院不让住院”的原因。如到地方求医问药时不要就医心切上当受骗。在单位时,要取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在卧具及工作生活上给予照顾。

补充一点,医院的理疗也分门诊理疗和住院理疗,你不够住院标准就不能住院理疗。如医生开具理疗方案,可据此进行门诊理疗或者有条件的话在本单位卫生队(所)理疗。




关于家属随军补助


网友wdlshlwj问:回咨询上军校读研关于家属随军补助发放的问题,我又问了我们单位财务和干部部门,他们都说不知道如何操作“将补助关系从工资关系中剥离出来”,只能是补助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起走,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愿意给我办理,首长能具体指导一下在财务上或者在干部口怎么具体操作么?或者这方面的文件?因为我知道军校有人确实有原单位发放随军补助,工资由学校发放的,但我就是找不到人来具体咨询,能问到的人只说不知道或者说不可能,只有您这里能给我以及遇到类似难题的屌丝们一线希望,恳请具体指导一下,不胜感激!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你说的“具体指导一下在财务上或者在干部口”真是难为我们,全军各政工网机构都没有这个权威、权限去指导其它口的工作。

《关于贯彻执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四)发放程序。每月初,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写《二○  年 月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生活补贴发放表》(见附件五),按月为未就业随军配偶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调学、代职、住院的军人,其配偶基本生活补贴仍由原单位负责发放”。

这个《通知》是总部对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你可据此文件找单位财务部门,如何落实,是他们应自己解决的问题。




关于攻读研究生差旅费事


网友zyrtomato问:我是一名今年考上研究生的在职干部,刚刚接到入学通知书,8月底去学校报到。我想请问一下,在职干部去学校报道,可以报销差旅费么?邮递行李可以报销么?我单位在宁波,学校在南京,家在南昌。单位领导同意我休假以后直接从南昌去南京,请问我可以直接报销从家(南昌)到学校(南京)的车票么?还是只能回到单位,报销从单位(宁波)到学校(南京)的车票呢?

另,我的供给关系现在已经从单位转出来了,学校还没接收。

烦请解惑,非常感谢。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此类问题我以前答复过。《军队差旅费规定》对此是这样明确的:“军队人员调学入校和毕业离校行李托运费标准,按照铁路行李运价和限量计算,每人限量200公斤。

军队人员调学或者入院疗养、治病的城市间交通费、中转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转移个人供给关系的,由原单位按照途中合理路线和规定标准计发给本人,包干使用;

军队人员因公出差,就近回家省亲办事,因绕道增加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据此,你的路费由你现单位给你计发,包干使用。与你回不回家无关。

行李托运费按铁路托运200公斤以内的标准。如果单位没有包干计算,也呆由学校报销,如果他们给报的话。

以上答复的前提是,单位和学校均认定你的入学为《规定》中所说的“调学”。否则,你的研究生入学不补认定为因公差,出差,只能算个人外出,只能报销复试时的城市交通费。

另外,即使有包干的可能,但你的供给关系已经转出,所以恐怕也只能自理了。




关于机关工作餐


网友404yjh问:前期军委出台了《规范全军团以上机关工作餐补助标准通知》,明确从2017年7月1日起,统一规范全军团以上机关工作餐补助标准,但仍有以下困惑:工作餐只限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吗,每日只交5元,周末如果在单位就餐,没有补助吗,我们单位实行社会化保障,工作餐补助确实给我们解决很大问题,但周末在单位就餐没有补助,个人开销也不小。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政工网办公室答:《关于规范全军团以上机关工作餐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二条已经写明:“按每人每天(含节假日加班)不超过驻地所在类区一类灶伙食灶差的标准予以补助,专项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作餐,一律不得发给个人”。

另外,《通知》还明确:机关食堂具体组伙标准和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所以,你的问题,一是文件中已经说明但你没看明,二是看你单位如何理解落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