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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学观点|宗教】张涵静:安慧《辩中边论释》中的“所知障”思想研究

张涵静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22-11-11


【摘要】安慧的《辩中边论释》是《辩中边论》现存唯一的印度注释书,它以随文注释的体例对《辩中边论》进行了详解,是研究唯识学思想的重要著作。“所知障”是大乘佛教极具特色的理论构建,也是唯识学的“二障”之一。早期的唯识学著作对此概念多有提及,却常常点到为止。正如《辩中边论》中提及了“所知障”一词,但并未进一步解释它的含义。《辩中边论释》弥补了这一缺憾,较为细致地探讨了“所知障”的定义与内涵,这在早期唯识学著作中并不多见,值得人们关注。
【作者简介】张涵静,女,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哲学博士,国家留学基金委—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佛教哲学、梵文文献。
【文章来源】本文为作者在第四期“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青年双周论坛”上的发言摘要,前已发表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原文注释从略。

安慧的《辩中边论释》是《辩中边论》现存唯一的印度注释书,它以随文注释的体例对《辩中边论》进行了详解,是研究唯识学思想的重要著作。

安慧《辩中边论释》梵文本

“所知障”是大乘佛教极具特色的理论构建,也是唯识学的“二障”之一。早期的唯识学著作对此概念多有提及,却常常点到为止。正如《辩中边论》中提及了“所知障”一词,但并未进一步解释它的含义。《辩中边论释》弥补了这一缺憾,较为细致地探讨了“所知障”的定义与内涵,这在早期唯识学著作中并不多见,值得人们关注。

一、词义解读

慧从梵文语法上对“所知障”一词作了明确的解释。“所知障”(jn~eyāvaran.a)是由 “所知”(jn~eya)和 “障”(āvaran.a)两个词组成的依主释(tatpurua)复合词,就如同“油瓶”(tailakua)这个词,是“油”(taila)和“瓶”(kua)构成的依主释复合词,意思是装油的瓶子。正如《辩中边论释》中说:“所知与障之间缺少音节,就如同油(与)瓶(之间缺少音节)一般。”按照依主释复合词,应该如何理解“所知”与 “障”两个词之间的关系呢?安慧将“所知障”定义为“于所知的障碍”,此处的“所知”通过于格的形式来限定了“障”,即于所知之上的障碍。安慧从两个角度解释了这一定义:一、所知障,即于所知的障碍,因为所知被覆盖, 所以就没有智慧所能认知的对象;二、于所知的障碍, 即对智慧的障碍,因为它能够障碍于所知之上生起的智慧。正如《辩中边论释》中说:“ 所知障, 即于所知的障碍,因为它覆盖所知,所以无智慧之境。又或者, 对智慧的障碍即于所知(的障碍),因为于所知上障碍智慧的生起。”
笔者认为,这两种解读都将“所知障” 与“所知”(jn~eya)、“智慧”(jn~āna)相联系,含义大体相同,即所知障是对所知与智慧的障碍。但是,两者又各有侧重,其不同在于“所知障”直接障碍的是 “所知”还是“智慧”。此处的“所知”与“智慧”是相区别的两个概念,“所知”指所知境,即认知的对象;“智慧”指最终能够达到的殊胜智慧,即佛智。因此,第一种解读强调了所知障是对能够被认知的正法的障碍,第二解读强调了所知障是对最终获得的佛智的障碍。
总而言之,辩中边论释中对所知障”的解读在其他的唯识学著作中可以得到肯定扬圣教论中说谓于所知中能碍智故名所知后学窥基指明所知之障依主释也唯识学体系中,所知障理解于所知的障是不容置疑的

二、“所知障”与“不染污无知”

“所知障”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安慧将“所知障”明确为“不染污无知”(ākliam  ajn~ānam),认为两者是同义词。“不染污无知”是部派佛教时期提出的概念,有部论师认为阿罗汉虽已断除诸多烦恼并证得解脱,但仍有未尽的细微烦恼,即不染污无知。正如《大毗婆沙论》认为声闻独觉只能断除“染无知”,却仍有“不染无知”,而只有佛才能断除两者。基于如此的认知,安慧在阐述“所知障”时,既借用“不染污无知”的说法,又融合了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论认知,从而展现了具有大乘佛学特色的“所知障” 的内涵。关于此,《辩中边论释》中有一处集中的论述:
问:为什么不染污无知不是属于声闻独觉的障碍呢?
:)因为仅有属于他们的烦恼障被安立不染污无知不是他们声闻等的障碍因为即使它存在,声闻独觉仍能获得菩
:)对于声闻等难道于苦等谛境之上的无知~ajnāna不是生起智慧的障碍吗 因此们也应该有两种障碍烦恼障所知障),不应该说声闻等仅有烦恼障
(答:)此非如是无明avidyā被安立为烦恼因为是染污的是明的所治也是轮回的根本不是如疑惑sas' aya一般的所知障正如同于苦等谛境的犹疑vimati被说为疑难vicikitsā和烦恼而不是于其他境之上被说为疑难和烦恼于其他境的疑惑不是烦恼也不是疑难如是于苦谛等境的无知被说为无明和烦恼而不是于其他境上被说为无知和烦恼于其他境的无知,不是无明也不是烦恼因此,无知仅仅障碍了于所知上的智慧的生起而被称为所知障而不生起如无明一般的烦恼业、
:)若如是,所知障不能被安立为菩萨障
:)此非如是所知障即菩萨障因为以所闻的积聚而显现故说此若不作五明处之相应上圣则不可得一切智故作此相应则调伏执取他人或自己之利益。
由此可见,安慧将“所知障”安立为菩萨的障碍,而不是声闻缘觉的障碍,因为“所知障”不是声闻缘觉获得菩提与解脱的障碍,却障碍了大乘菩萨的最终解脱,所以对于声闻缘觉,不需要提及“所知障”。因此,我们可以将“所知障”认为是对大乘菩萨解脱比声闻缘觉解脱优胜处的障碍,或者是对大乘佛法比声闻缘觉所修佛法优胜处的障碍。
安慧用了大段文字来说明为什么对声闻缘觉而言于苦等谛境的无知不是所知障然不能了知四谛真理同样是对生起智慧的障碍这段论述同样是为了说明上述观点其论证逻辑如下对四谛的不了知是染污无知也就是因为它是造成众生轮回的根本因此,它被安立为烦恼障而非所知障但是,于其他境的无就可以说为所知障这里以举例进行说对四谛的犹疑vimati是疑难九结中的疑结它是烦恼障而对其他境的疑惑则与疑难和烦恼障不同是所知障

这段论述指明,“所知障”与“烦恼障”相区别的地方在于障碍的对象是对何种事物所生起的智慧。正如同“烦恼障”障碍了对四谛所生起的智慧,“所知障”障碍了对其他境所生起的智慧。此处的“其他境”就是所知障的“所知”,不是声闻等小乘人能够具有的,它特指大乘菩萨的所闻的积聚。由此可见,“所知障”的核心在于“所知”的含义。

安慧从《大乘庄严经论》中引用偈颂来进一步阐释“所知障”。此偈颂的汉译为“ 菩萨习五明,总为求种智;解伏信治摄,为五五别求”,笔者依梵、藏文译为“ 若不作五明处之相应,上圣则不可得一切智;故作此相应,则调伏执取他人或自己之利益”。此处的“五明”指“所知”,是菩萨修习的五种学问(内明、因明、声明、医明、巧明),也是上文提及的“所闻的积聚”;“一切智”指菩萨于所知上生起智慧,进而追求的佛智。因此,“所知障”是对菩萨修习的五明的障碍,也是对菩萨所追求的佛一切智的障碍。无论是 “五明”,还是“一切智”都不是小乘人所具有的学问与智慧,所以“ 所知障” 并不障碍小乘人所追求的解脱。

笔者认为“ 所知障” 的“ 所知” 应该指示比“ 五明” 更为广阔的范围,即大乘菩萨与小乘人不共的认知对象,此处的“五明”只是例举;它可以涵盖四无碍解、空观、无差别、自利利他等大乘法义。关于这点,可以参见《辩中边论》及安慧释中另一处论述:世亲在《辩中边论》中认为法界有十种义相,它们被不染污无知障碍,如论中说:“于法界遍行等义十种中,有不染污无知,其次第为菩萨十地之障碍,由为其所治故。”安慧承袭了世亲的说法,并将通达法界十种义相的障碍明确为所知障。此处的法界十种义相,即菩萨依照十地的修行次第所能认知的法界实相,是从十个角度概括出来的大乘法义。它可以被解读为“所知障”的“所知”,因为它是菩萨为了通达佛智所应该认知的诸法真理,不与小乘人共有。
综上所述,《辩中边论释》对“所知障”的论述可以概括为:所知障,即不染污无知,能够障碍大乘菩萨的解脱,却不障碍声闻缘觉的解脱;它是大乘菩萨不共的一切所知的障碍,也是通达佛一切智的障碍。

三 、综 述

很多唯识学著作都将“所知障” 解释为“法执”,这应该是由于《佛地经论》与《成唯识论》中的解释而盛行的说法。亲光在《佛地经论》中明确地指出“所知障”以“法执”与“无明”为体,如论中说:“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诸法萨迦耶见以为上首,所有无明法爱恚等诸心心法,及所发业并所得果,皆摄在中,皆以法执及无明等为根本故。”《成唯识论》中的说法与此基本相同,窥基在《述记》中说“ 由法执类覆所知境令智不生,名所知障”,进而直接将所知障概括为“法执”。但是安慧在辩中边论释中完全没有提及法执一词,唯一与此类似的说法可参见安慧的《唯识三十论释》中所述:“因为对法无我的了知是所知障的能治,由此所知障被断除。”此处的“法无我”(dharmanairātmya)可以看作“法执”的对治分,但这并不代表“所知障” 的含义就是“法执”,因为对法无我的了知仅仅是断除所知障的必要条件,正如《唯识三十论释》中说:“人法无我的解说,是以断除烦恼障、所知障为目的。”因此,安慧对“所知障” 的解读并不能等同于“法执”。安慧本人擅长阿毗达磨,还为《俱舍论》和《集论》作了注释,他的著作也常常引用《俱舍论》中的相关思想。通过分析《辩中边论释》中所述的“所知障”概念,笔者认为它与《俱舍论》中“ 不染污无知”概念的关系更为密切。《俱舍论》认为声闻缘觉虽然能灭除一切烦恼,却仍然于极远时处的、于诸义类无边差别的佛法之上有不染污无知,进而不能达到佛智,如论中说:“声闻独觉虽灭诸冥,以染无知毕竟断故,非一切种。所以者何?由于佛法极远时处,及诸义类无边差别,不染无知犹未断故。”由此可见,“不染污无知”是对极为幽深精妙的、唯佛所能认知的佛法以及佛智的障碍。这点与《辩中边论释》所述的“所知障”的含义相近,但是安慧将“所知”的范围从唯佛所能认知的幽深精妙的佛法进一步扩大为与小乘人不共的大乘法义。
笔者认为,用“法执”来解读“所知障”并不全面,这点我们可以参见刘宇光教授关于“所知障” 研究的论著,他认为《成唯识论》中的“所知障”包含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凡位所知障,指众生和初阶菩萨依法执而起的所知障,可说为认识上的实在论;二是圣位所知障,指八地以上的大菩萨在趣向究竟觉悟过程中展现出的认知不足,即未臻佛一切智。安慧对“所知障”的认知,与上述的第二项内容更为相似,而与“法执”的含义并不相同。
《辩中边论释》所述的“所知障”,更倾向于通过分析“所知”来展现“所知障”的内涵,从而强调“所知障”是对大乘佛教殊胜法义的障碍,是对菩萨利益众生的大悲心的障碍,也是对通达佛一切智的障碍。通过解读《辩中边论释》中的“所知障”思想,可以更好的展现出大乘佛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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