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人民与“刁”民 ——请教李北方同志
近日洪水在一些地方肆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邢台、天门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李北方同志也在其公众号“行走与歌唱”中连发了三篇文章做出评价,其中倒是有些新奇议论,颇引起笔者的兴趣,遂作此文进行探讨!
一、世风日下,刁民当道?
抗洪救灾中的“刁民”之论,源于水灾之后一篇反思抗洪过程中村民不作为反而“狮子大开口”的文章,北方同志读后深有体会,在《刁民是哪儿来的?》中怀念了七八年前犹然淳朴的民风,并为当下民间风气的堕落表示了遗憾,认为大贤村的受灾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地村民咎由自取的”。既然是咎由自取,那么在这一定程度上,就是村民自己的责任了。是村民没有公益心,自己不参加公益,还妨碍政府办公,不给钱就不腾地方,倒也确乎是“刁民”了。
那么北方同志是怎么理解“刁民”的呢?“刁民这个词,特指那些让人头疼的老百姓”,他又说:“这个词很少听到,官员更是不敢使用,因为政治上不正确,谁敢这么说谁会被骂死的。”官员虽说“不敢使用”,但“刁民”一词本来就是当官的发明的,而且一旦发明就特别好用,凡有官民矛盾发生,便可一股脑把责任推到民一边,谓之“刁民”,却不见有“刁官”的。况且现实中官员们并非“不敢使用”此词,只是不敢随意使用,只要上面给了调子,就算是正常的农民工讨薪也是可以打成“刁民”公开审判的。
北方同志又举出钉子户作为佐证:“之所以有人当‘钉子户’,无非是要求高补偿,但能把情况推到那么极端的地步,要价肯定是有过高的问题。把制造这种现象的人称作‘刁民’,并没有什么不妥”。且不说从哲学上“高”、“低”是相对而言的,既有数量上的相对,也有评价标准上的相对,究竟是比起什么高、又是谁觉得高呢?就以北方同志对钉子户的描述言,我倒觉得这些人都是难得一见的理想主义者,为了自己心中的“高”,敢于孤家单口与力量远强于他(她)的开发商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抗,而且每有暴力拆迁时,还有暴力抗拆,可真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称得上鲁迅先生笔下“真的猛士”了。不过,就本人有限的知识看,多数拆迁问题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赔偿不足,有听说过原地址二三百平米的房子拆掉后换的赔偿只够在新地址买得起几十平米(甚至更少)的,而且各种条件都不如从前,大多数住户在一段时间的抗议后选择了妥协,而少数几家可能会坚持诉求、继续斗争,最后留下来的便成为“钉子户”,就是那些“让人(开发商和有关部门)头疼的老百姓”了。也即,多数钉子户的补偿要求并不是因“过高”而不能满足,而是求合理数额而不得,是正常的诉求不被响应。否则谁放着太平日子不过,非要和有关部门对着干呢?中国的老百姓们两千年来都知道,哪些人是得罪不起的,能忍气吞声的就忍气吞声,毕竟拇指拧不过大腿(当然一群拇指集合起来还是比大腿粗的)。对于开发商和政府有关部门来说,钱就那么多,当然是能少给住户一点,自己就能多拿一点了。大多数钉子户,都是因为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而被从“顺民”逼成“刁民”的
那么“刁民”是如何产生的呢?李北方同志说:“率先抛弃了以公益为先的原则的,不是老百姓,他们只是跟随者。民之所以变“刁”了,是因为一些官率先失去了公心。与此同时,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方式进一步鼓励了“刁”的行为,谁闹得厉害,谁得的多,自然会催生“刁”的竞争。”这话诚然确乎是在理的。既然是官僚社会,主动权当然在官的手里,民是被动的。先有官不爱民,后有民不爱官。先有官视民如草芥,后有民待官如仇敌。先有苛政猛于虎,后有民不堪命、揭竿而起。你待我不仁,休怪我待你不义。理虽一致,遣词却有分别:官的叫“失去公心”,民的叫“变刁”;官的叫“机会主义行为”,民的叫“闹”、“刁的竞争”,看起来总是官的一方更上档次些,犯错误的逼格都不一样,其实简单得很,就是两个字——刁官!
总结起来,《刁民是哪儿来的?》的逻辑就是:社会变化了,原来比较好的党群关系不在了(“群众怎么了?群众出了问题,是因为党群关系出了问题。”),新的社会里官员作为权力掌握者率先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利,变为“刁官”,而老百姓就在官员们的刺激之下也跟着成为“刁民”,成为“刁民”之后就越来越刁,越来越不像话,以至于破坏社会风气了。于是只要“顺民”变成“刁民”,后面发生的种种“头疼”就主要是“刁民”的责任了(刁民们表示担负不起啊)。
那么如何理解抗洪之中的“刁民”现象呢?据网络上转发的几篇文章的描述,洪灾发生后地方领导率领广大机关干部都冲上了第一线,亲自参加救灾工作,而广大群众却站在一边不温不火,根本不体谅干部们的一片苦心。不仅如此,一些群众还开出了参加救灾的条件——给钱,不给发钱就不干活!有人拿出98年洪水时的情形对比,说当年的老百姓多么不怕苦不怕累不求回报地支持子弟兵和干部们的抗灾工作,但是今天却各种谈条件讲价格,条件不合就不出手,简直刁民:“网上一个报道:抢险危急时候,人民子弟兵日夜奋战,一个妇女为了自己家的一棵树,拿出菜刀,不给钱不让人动,否则拼命!”、“大堤上,都是村干部搭棚子轮流值守,我们查岗,问怎么不派群众来换班啊,村干部苦笑,他们首先要130元一天,现钱,我们付不起(邓文明《防汛过后,国民缺了什么?》)。”
我只能说比起98年时,这么多年以后,我们的群众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好忽悠了,老百姓们已经比较能够独立思考、维护自己的利益了。别看那些个机关干部都在救灾时冲到了第一线,他们平时在哪里?平时吸取民脂民膏、养尊处优、享受特权、不为老百姓谋利益,倒是有灾害了才赶快跑过来“为人民服务”一下,媒体再一大肆报道宣传,形象瞬间就高大了,一个个都是亲民勤恳的好干部,好像把平时的不好都洗白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得明白着呢。被忽悠了多少年,再也不容易相信这帮人了。至于群众谈价格要130一天,130干一天难道很多吗?难道不是正常价钱吗?更何况普通群众还有自己的工作,出来干一天就少拿一天的工资,不要点钱行吗?而领导干部们不管去不去救灾都工资照发(工资高不说吧,灾救的好可能还有奖金),当然不会在乎那130了。你让普通群众去不计报酬的参加救灾,谁来保障他们的生活?谁来养活他们的父母和孩子?领导干部们所以能发扬风格,冲到第一线受苦受累,也是因为他们在一年之中也就只有这几天是受苦受累的,而普通群众每一天都是受苦受累的。
二、论人民群众的修养
在《再论“刁民”》一文中,李北方同志讨论了党与人民的关系,认为:“中国人作为一个人群的集合也是一直存在着的,但“中国人民”却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展开的漫长的革命斗争中塑造出来的”,“人民(群众)不是所有老百姓的简单加总,也不是公民的简单加总,人民(群众)是个能动的政治的主体,是能够团结在先进性政党周围,齐心协力地不断地改造自然也不断地改造自身的无数个人组成的集合;故而,没有中国共产党之前,只有中国老百姓,而没有中国人民。”概括起来,中国人只有在得到共产党的组织、改造之后才配称得上“中国人民”,才成为一个能动的政治主体。先有党,后有被党塑造起来的人民。“人民”是党的创造加自己努力的产物。
北方同志根据这个理解,得出的结论显然只有两条:第一,人民是有修养的,没修养的不叫人民只叫人;第二,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你自己修养不够,就别怪我党不服务你。我党只服务有修养的人民群众。
北方同志说:“在良好的党群关系架构中,群众是负有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的;毛主席对党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但人民群众也不可以因此就摆出一副大爷的架子,等着‘被服务’。想想用小推车支援淮海战役前线的群众和今天抗洪救灾现场看热闹的‘群众’的区别!”,“党先出了问题,但人民群众也不是从前的人民群众了。”大抵是只有从前团结的、先进的人民才值得党为他全心全意的服务,当年淮海战役自发支前的群众是多么先进啊,感动的党都忍不住服务他们了,至于今天洪灾中的刁民群众,哼,你们先照照镜子看看你们是谁吧!
由此我想起了网络上风行的毛主席的一段讲话,网友称它为“毛泽东论拆迁”,语出《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
上面讲话的时间是1956年,距淮海战役(1948)已经过了有八年了,难道是八年之间群众的修养退化堕落了?从八年前的推着小车奋勇支前,变成了八年后的三道防线阻碍机场建设?如果不是,那又如何解释农民作风刁蛮、不顾斯文呢?在我看来,这无关修养和素质,倒是个利益问题。修建机场时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导致群众在这个过程中利益受损(而且从村民能布得出三道防线来看,工程对他们利益的损害一定是相当大的,大到村民们不得不做出如此严重的举动来阻止它),利益受损引起群众不满,有关部门又对群众的声音置之不理,于是群众只好自己行动起来,进行抵制。并不是淮海战役的八年之后群众从“人民”降格为“刁民”了,而是当时出现了群众利益受损害的现象。八年前的群众支前,是因为支持共产党早日赶走国民党符合群众的利益,能够让群众翻身作主;八年后的阻拦机场,也是因为拆迁不符合群众的利益。果然,后来把安置的问题解决了,群众又像八年前一样,继续支持机场的建设了:“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
关于我党团结群众的历史经验,北方同志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是因为动员起了人民群众,一起努力,搬开三座大山。党的动员和领导能起作用,跟人民群众自身的因素是分不开的,他们接受先进分子的启蒙和领导,团结起来战天斗地,也斗争自己(即改造和提高自己)。如果群众死活不动,那党累死也不会有效果。我曾开玩笑地说,把阿拉法特的工作给毛主席干,毛主席也未必能干好,就是强调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中的作用。”北方的意思是说,要想革命成功不能老是党在努力,群众也得争气,主动的承担起来。不主动替党分忧,怎么对得起“人民”的光荣称号呢?不过,必须等到人民为党分忧了党才愿意为人民服务,那这个党也真是挺傲娇的。至于北方提出的阿拉法特的活给了毛主席能不能干好的问题,我只想说,毛主席所代表的不是拥护他的大量群众,而是能使自己赢得群众拥护的路线。在这条路线的指引下,毛可能根本就不会像阿拉法特那样干,否则就不是这条路线了。我党团结群众的历史经验,说白了就是党根据群众的利益制定出符合群众诉求的政策和路线,再在这些政策和路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动员群众,而群众在认识到自己与党的政策在利益上的一致性后,也纷纷响应党的动员,并在党的组织之下,打倒侵害自己利益的敌人(“三座大山”),寻求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注意是人民是社会的主人,而不是党)。党最大的作用,就是使无数单个的受压迫群众联合起来,组织起来,从自在的阶级变为自为的阶级,再以一个阶级的联合行动去进行阶级斗争。这也是党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再论“刁民”》的末尾,李北方同志批评了左翼之中过分站在群众立场上的“姿势分子”,说“左翼出于爱护群众、为群众隐的目的,也不会从群众的角度找出问题”,又说“刁民(落后分子)的问题被严重地忽视了。这里头有左派姿势分子极大的责任,他们机械地理解‘为人民服务’的涵义,把人民群众视为天然正当的,绝口不提人民群众自我提升和自我改造的责任,把人民群众当成‘被服务’的大爷;或者做出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的姿态,就以为全世界都欠他的”,因此“那些站在二流子立场上说话的、把为人民服务混淆为刁民服务的左派,本身就是二流子、刁民”。关于群众的修养和自我提升的问题,前文已有论述,这里只就一个问题向北方同志发问:什么叫“为群众隐”?群众有什么需要隐的?是谁觉得需要隐呢?需不需要隐的标准又是什么?中国素来有“隐恶扬善”的传统,但如果群众所说所做都只是最正当、合理的诉求,那又有什么需要隐呢?建工程、搞改造,搬迁群众的房屋和财产,群众要求得到赔偿,这需要隐吗?防洪抗灾要借用民力,一人一天给130,这又需要隐吗?当官的搞官僚主义欺压群众,群众“打石头,打锄头”的反对他,这也是需要隐的吗?倒是不少官员需要给自己搜刮民脂民膏的丑事隐一下。
结语
李北方同志将“刁民”定义成“让人头疼的老百姓”(这里的“人”显然是统治阶级),我觉得倒不如改成“不听话的老百姓”。“刁民”的本质属性还是不听话,不顺从掌权者的意志而要与后者发生冲突。要问老百姓为什么不听话,可以先问问老百姓为什么要听话。如果这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老百姓是主人,官员是公仆,那么就不是群众要听官员的话,而是官员要听群众的呼声了。哪有问主人为什么要听仆人话的道理?又且这“刁民”的冠名权向来掌握在官员的手里,谁不服从,“刁民”的帽子就戴上去,于是就有理也无理了。“不听话”还是消极的,如果积极一点,便是“造反”。对于说出“造反有理”的主席言,“刁民”大概会被他认为是群众中最有反抗精神、斗争意识的一群人,是带头反抗的闯将(有的地方钉子户死守房屋数月,用各种自制武器击退拆迁人员的多次进攻,倒颇有“工农武装割据”、“反围剿”的意韵了)。如果“刁民”多一些,当官的欺压百姓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了。当然,“刁民”会撕掉脸面、破坏斯文,但如果这脸面本就是虚假的,这斯文本就是伪善的,又如何不能撕破它呢?过去“官逼民反”,如今“官逼民刁”,试问:人民群众的修养到哪里去了?答曰:如果非说有什么修养,那么敢于为自己的合理利益而抗争就是作为人民最大的修养。
抗争有理,“刁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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