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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知识的公共性

2017-02-15 李北方 行走与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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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接受知识就是权力,或者知识与权力相互渗透、知识是权力的不可分割的构成要素这样的观点,那么对知识的思考必然将包括知识的公共性问题。道理很简单,权力意味着人与人的支配关系,任何形式的权力都应该具备公共性,否则便构成腐败。

权力的形式可以粗略地分为三种:通过对国家机器的控制而形成的政治性权力、通过对私人资本的控制而形成的经济性权力、通过对知识的掌握而形成的文化性权力。可以说,人类社会正处于这样一个阶段,对权力的公共性的要求仍只限于政治性权力,只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滥用被认为是腐败,应该得到制裁。而经济性权力和文化性权力则可以合理合法地被用于私人目的,且可以世袭,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无非是被归入“阶层再生产”的范畴而已。

这里我们只讨论知识的公共性,并简略地从两个方面看一下这个问题。

与公共性原则最明显地背道而驰的无疑是知识产权了。历史的真实发展历程表明,知识的生产被纳入专业化社会分工的轨道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服务于资本积累的需要。比如,工业化初期的很多伟大发明都源自于普通劳动者,后来才出现专门从事技术创新的工程师这个行业,而知识产权理论以及国家机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这个进程的逻辑结果。

知识产权理论自然是一套自足的体系,比如它认为只有保护知识产权,企业才有动力投入研发资金,促进技术进步。这当然是有说服力的,但是不能掩盖其深层次的本质,即,资本通过投资于新知识新技术的生产及对成果的排他性使用,达到积累经济性权力的效果。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经济性权力对政治性权力的影响力是直接的。

另外,知识产权也是国家间相互竞争的武器。19世纪的美国就因为不尊重知识产权而被英国追着骂,但美国硬是拖了半个世纪才接受这套规则,如今呢,美国成了知识产权最积极的卫道士。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知识产权理论是服务于特定的权力等级的,维护的是制度性的剥削。当然,这一批评不限于知识产权理论,它只是一个典型代表而已。这是第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被认为是全人类共同财富的那部分知识也正在逐步丧失公共性,表现为版权构筑的壁垒。一般认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降低了获取信息的门槛,但这仅是指便捷程度,相应地,绝大多数在图书馆里免费的内容在网上却是要付费才能获得的。受这一壁垒影响最大的无疑是穷人,它增加了穷人学习的成本,“穷人恒穷”的定律由此得到了强化。

正在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争取“信息共产主义”的运动,当然他们也遭遇了围堵和打击。今年1月11日,26岁的美国技术天才阿伦·施瓦茨自杀身亡,他在2010年9月利用麻省理工的网络资源下载了480万篇JSTOR(存储学术期刊文章的非盈利机构)文献,并计划将其在网上共享,给“被捆绑的知识”松绑。

他侵犯了“版权”,于是被逮捕,即便JSTOR放弃了起诉,他还是被检察官提出13项指控,面临35年的刑期。他的自杀可能是对在知识上建筑越来越高的壁垒的抗议,在这个意义上,阿伦是一个殉道者。但他的死注定不会引起“主流”的关注,他是属于未来的英雄。

让我们期待将阿伦奉为“圣徒”的时代的到来,那必将是一个更开放、更平等、更美好的时代。(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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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土地上长大、生活、行走,与她骨肉相连。有一天还会归于她。就这样,我要在她的怀里一路行走,一路歌唱,没有青春,没有衰老。

我的生命上连高天,下接厚土,于行走中,便获得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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