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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思潮搅和下的师生恋问题

李北方 行走与歌唱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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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北大中文系95级女生高岩自杀。最近,这段往事被她的同学和班主任提起,矛头直指原北大中文系教师沈阳,敦促他出面承担责任和道歉。随即,沈阳曾经和正在执教的几个高校都有所行动。

95级与我们这一届脚前脚后,都在昌平园待过一年,悲剧发生的时候(1998年3月)我们也已经回到北大燕园本部,可是,我当时竟然对此事毫无所知。一直到近期此事进入舆论中心,我才知道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高岩的同学,尤其是第一个发文章的李悠悠,声称高岩当年遭遇了沈阳的“性侵”,这导致了高岩的自杀。相信这一指控是北大南大等迅速做出反应的主要原因。

但回顾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迄今已经浮出水面的证据,可以确定的是,“性侵”说并不能成立。【“性侵”,Sexual Assault,是一个女权运动创造出来的词汇,含义广泛而又模糊,可以归入其中的每一种行为原本都有明确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可能会另外撰文论述。】

高岩和沈阳之间的关系,应该算作是师生恋,当然并不是美好的那一种。沈阳,毫无疑问是个“渣男”,对高岩而言,可谓遇人不淑。

沈阳,从照片上看,长得不难看,当时40岁出头,处于离异状态,这种所谓“大叔”型的人物对大学女生有一定的吸引力并不奇怪。甚至,如果他认真对待,师生恋的行为是可以被社会接受的——在今天的大学里,娶(也包括再娶)了学生的老师大有人在。

沈阳显然没有认真对待,用显得有点陈旧的词语来形容,他那么干属于“玩弄感情”或者“玩弄女性”。偏巧高岩是个乖乖女,借用此次发声的她的同学王敖的话讲,是个上课恨不得背着手听课的姑娘。

更渣的是,沈阳在60岁时写了一篇回顾他自己人生历程的文章,提到了高岩,并撇清自己,说他和高岩没有任何关系。这确实太过分了。

但无论如何,“性侵”说是不靠谱的。如果沈阳性侵了高岩,那么这事归公检法管,就不是从道德层面谴责他,敦促他道歉那么简单了。“性侵”这种模棱两可而又耸人听闻的词语,不应该被滥用。

有消息说,北大正在以此为契机制定关于校园性骚扰问题的制度。其实这是搞错了放向,真正该做的是,是对师生恋问题做一些讨论,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管理。

我在LSE期间认识的一个英国小伙,他后来到武大去留学了一年,我在武汉见过他。这小子眉飞色舞地跟我说,中国比他们英国liberal多了,有个老师在date一个女生,公开的,在英国这是要被学校开除的。我问他,LSE的老师如果跟UCL的女生谈恋爱,行不行?他说,那应该没问题。

美国也是这样,各大学关于师生恋有明文规定,基本的倾向是禁止的。已经有人提出,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全面禁止师生恋。

不过,禁止师生恋这个事,在美国也算不上什么传统,只能算比较新的事物,是女权主义运动影响下才发展起来的。最早做出相关规定的是哈佛大学,时间是1984年。

而且,师生恋在美国也不能算非常严格的禁忌。在著名美剧《老友记》的第六季里面就有师生恋的情节,Ross应邀到大学兼课,跟一个女学生搞上对象了,还见了“准岳父”。

《老友记》第六季拍摄播出的时间是2000年左右。在之前的某一季,还有Chandler犯了烟瘾在办公室里抽烟的情节,这在今天简直不可想象。只能说,在过去的这不到20年的时间里,包括女权主义在内的政治正确思潮来势太凶猛了。

美国大学对师生恋的态度,大体可以分三种:绝对禁止,一切教师(包括行政人员)与学生之间的浪漫关系都不被允许;相对禁止,即禁止教师与其有直接教学指导关系的学生发生师生恋或性关系,对在此之外的师生恋,则保持相对宽容;不明文禁止师生恋,但强烈不赞成

美国大学在禁止师生恋的过程中,曾经遭遇过大学教师群体的反对,理由是这样的措施是对成年人的私生活和结社自由的干预,违反了宪法赋予给个人的民事权利。不过,这种反对终于被女权运动压倒了。

其实,如何评价师生恋,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在东方文化中,青春期的感情是青涩美好的,美国文化里则不是这样,我们都看过《美国派》那种美国的青春片,无论男女,如果在高中结束前还没有性经验,会被无情地鄙视,被视作loser。在《老友记》的师生恋桥段里,Ross是被女学生推倒的那个,而不是推倒别人的那一个。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把师生恋看成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其实挺矫情的。

不过,女权思潮来势太猛了。它首先突出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权力关系,并假定在这种权力关系下的感情不可能是真正平等和自愿的,虽然“有理不在声高”,但有时候声高真的就等同于有理,女权分子这种说法逐步获得了强势的不可挑战的地位。女权运动还开发了“性骚扰”等利器,事实上为女性获得了可以单方面判断男性是否有性骚扰行为的权力。

一篇谈论美国师生恋问题的文章这样说,“虽然师生恋并不等同于性骚扰,但一旦发生感情纠葛恋情破裂,劣势一方的学生有可能出于报复目的而状告老师。为了学校、老师和学生三方的利益,不少大学只好将有可能为学校招惹麻烦的师生恋一刀切全面禁止。”

这就比较有意思了,有点“惹不起,总还躲得起”的意思,禁止师生恋,像是为了回避女权主义者找麻烦。

中国的情况跟美国有很大不同,中国人对感情,对性关系的看法跟美国人差距很大。但师生恋是不鲜见的,成功的也不少。我看过一篇文章讲,师生恋的婚姻很多是很幸福的,因为双方在精神上比较契合。

应该说,师生恋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有些教师“白天教授,晚上禽兽”,以爱情作为掩护,欺骗女学生。需要杜绝的是沈阳的那种行为,还真不是师生恋本身。

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在性道德方面是很严厉的,但是也没有对师生恋持完全的否定态度。如果老师和学生发展了超出一般的关系,即便不主动跟组织汇报,组织也会主动关心,查明情况。如果双方是认真的,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师生恋会被认可,如果教师有欺骗玩弄学生的问题,那恐怕是逃不掉惩罚的。

美国对师生恋一刀切是为了避免女权分子的麻烦,在中国,高校里面之所以有了沈阳这种人干坏事的空间,跟女权分子也脱不开干系。

沈阳20年前所为,根据当时的法律和制度,只能算道德层面的问题了。【当时北大只给他一个行政处分,处理肯定是太轻了。】其实,按照1979年刑法,沈阳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该版刑法有一个适合他的罪名,流氓罪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是关于流氓罪的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97年,就是高岩自杀的前一年,刑法修订,取消了流氓罪,分解成了多个罪名,再没有一个适用于惩罚沈阳了。

那一段时间,正是鼓吹性自由的思潮最盛行的时候,也是李银河老师最风光无两的时候。性自由是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的交汇点,流氓罪作为罪名的取消,跟性自由的鼓吹不无关系。李银河就说过,流氓罪实际上惩罚的是所有婚姻之外的性关系。当然,她是从批判的角度这么说的,按李银河的意思,聚众淫乱罪也是应该取消的。

法律都要因应性自由性解放的思潮而修改,组织就更不用提了,怎么还会去干涉教职工和学生的私生活呢?

于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就成了一片没有任何规矩的空地,法律不管了,组织不干预了,新的道德准则也没有建立起来。固然有师生恋修成正果的“佳话”,但是师生之间的婚外情、性骚扰、性交易比比皆是。

沈阳的行为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沈阳这种人之所以有干坏事的空间而又能逃避惩罚,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对于性自由的鼓吹应该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2008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程春明被2005级学生付某砍死,原因是怀疑程与他的女朋友关系暧昧。程春明留学法国多年,喜欢穿花格裤子,据说把法国的浪漫带了回来,结果浪漫得把命搭上了。

这个事件当时产生的轰动很大,奇怪的是并没有成为规范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的契机。如果追究原因,只能说女权分子们还停留在鼓吹性解放的阶段,尚未开发出“反性骚扰”、“反性侵”等新的理论武器。

中国大学在这个问题上大概率会向美国看齐,慢慢地走向制度性地禁绝师生恋。这并非不可以接受的结果,只是已经偏离问题的实质了。我之前写过多篇文章批判女权主义,这又是一例,只要有女权分子搅和的地方,水就不可能不浑。【本文部分观点受到猎奇叫兽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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