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必看!广东省促就业措施你怎能错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 2号),进一步做好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措施。
第
1
则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扩大公务员招录规模,2020年公务员整体招录规模和数量不降低,市级以下机关尤其是县、乡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招聘行动,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要拿出空缺岗位的一定比例招聘高校毕业生。加大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扩大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模。
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从医上岗退费”计划,鼓励引导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2000人,“西部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500人,“山区计划”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950人。全省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招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加强高校征兵宣传,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征集比例。
第
2
则
助力开展大规模招聘活动
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线上招聘活动,开展“木棉花暖"高校毕业生大型公益网络招聘活动,“组团式”开展高校春季校园网络招聘活动,汇聚省内外优质人才就业公益平台资源,设立战“疫”就业专区。
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共青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空中双选会。组织全省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等大型公益网络招聘活动,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开设校园招聘专场。举办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洽谈会和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
第
3
则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承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举办广东“众创杯”、“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第
4
则
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
阶段性措施
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第
5
则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
依托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就业签约等一网通办。实施非定向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手续办理统一标准。
对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限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毕业生仍可享受原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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