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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鹏飞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接受三湘风纪网专访

2016-04-08 林邑清风

近日,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

今年是换届之年,我省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都要进行换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到换届工作中,体现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中,您是怎么考虑的?

      答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抓主体责任做起。作为一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正能量。

用人导向歪了,风气也就歪了;风气歪了,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空谈。今年是换届年,郴州坚决查处和纠正拉帮结派、封官许愿、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以及造谣、诬告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正确用人导向上狠下功夫。

一要落细

要在明确主体责任上落细。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落细。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着力构建有效严密严谨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持惩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二要落小

要善于抓小事、管小节。从党员领导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基本道德纪律要求、学风家风、做人做事等小事小节抓起。要善于治小病、治未病。把主体责任落到选好人用好人、维护干部安全上,经常对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要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引领好“最大多数”。


三要落实

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上抓落实,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机制上抓落实,从制度层面、体制机制层面等源头上治理。努力当好“后盾”“伯乐”和“桥梁”,全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大纪检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良性互动。真正为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撑腰壮胆、提神鼓劲。


      问

市委书记如何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答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作为市委书记,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一级带一级,带动整个班子尽心、尽情、尽力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一是讲党性,抓主责。

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担当领导之责。要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树牢“两手抓、两手硬”的责任观念,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二是作表率,抓队伍。

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担当示范之责。要做到既严以律己、管住亲友,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我对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还多次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单位和地区开展调研,督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跟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后,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也对他们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和约谈。


三是尽职守,抓关键。

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担当督查之责。去年,我与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党员副市长一道,对11个县(市、区)和43个市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5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64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责任追究。今年年初,市委与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主体责任分解成16项指标,为检查考核提供了具体依据。


      

中央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省启动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中,郴州市有哪些具体部署和目标?

      

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厚植党的执政之基的现实需要。今年,郴州将围绕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延伸到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

一是对干部作风持续进行“大提质”。

近年来,郴州市在开展作风大整顿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小节管起、从小利拒起、从小问题改起,收到了积小胜为大胜的效果。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尤其是一些“四风”问题和陈规陋习依然突出。因此,今年市委将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为推动,重点整治党员干部违规用权、跑官要官、为官不为、违规吃喝、谋私逐利、索拿卡要、涉赌涉毒等七个方面的陋习,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促使好作风落地生根、常态长效。


二是对信访举报积压件进行“大起底”。

着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防范化解,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抓好信访工作,出台《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包案化解信访矛盾”活动,对基层信访举报积压件进行“大起底”,集中化解一批信访难题,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打赢信访遗留举报问题“零积压”歼灭战。


三是对“雁过拔毛”式腐败进行“大清查”。

由纪委牵头,会同职能部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村级财务进行大清查,并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涉农专项资金,规范涉农资金下拨方式。健全“村账乡代管”制度。推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4个贫困县528个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洁扶贫、精准扶贫。


四是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大整治”。

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流转、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惠民补贴等领域,重点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贪污腐化问题。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不脱钩、明脱暗不脱,以及中介服务名目多收费乱、建设项目流程多收费贵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以专家身份在中介机构领取评审费的行为,做到从严执纪、严格执法。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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