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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乡财政所长身兼五套账的出纳和三套账的会计,结果有四套账的钱……

2016-05-16 郴纪轩 林邑清风

通   报

日前,北湖区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七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七起案件有六起是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另一起是一名乡财政所长利用身兼五套账的出纳和三套账的会计的便利,“浑水摸鱼”贪污公款的问题。


原保和镇雷大桥村坦门二组组长邓绍群挪用公款非法获利案件。

2012年至2014年间,邓绍群在担任万华岩镇雷大桥村坦门二组组长期间,伙同该村村民小组的出纳、会计等人,利用其管理和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征地补偿款非法获得利息115000元,其个人实得35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5年12月2日,邓绍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郴州纸业公司临管会成员谭秋松侵占集体资金案件。

2006年至2009年,谭秋松在担任下湄桥街道新泉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组长兼郴州纸业公司临管会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临管会成员周柏龙侵占厂房租金109000元,谭秋松个人分得54500元;与临管会成员周柏龙、谭大龙私分慰问金4500元,谭秋松实得1500元。2015年11月18日,谭秋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保和镇张家坪村主任李前进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公款案件。

2010年至2011年,李前进在担任张家坪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新农村建设资金31000元,据为己用。2015年11月18日,李前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华塘镇吴山村党支部书记曹胜利虚造合同骗取移民资金、强迫交易案件。

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曹胜利利用职务之便,虚造有移民农户参与的土地租赁合同,骗取移民扶持资金30000元;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获利数万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2015年11月11日,曹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鲁塘镇下鲁塘村主任何恒德非法侵占集体资金案件。

2005年8月至2005年10月,何恒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77560元,至今仍欠下鲁塘村委会53460元。2015年8月28日,何恒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原华塘镇三合村主任、三合村治安调解委员会主任兼村出纳员王治青挪用公款案件。

2010年2月至2014年5月,王治青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私自挪用由郴州大道扩建指挥部拨付给三合村四、五组的征地补偿专款共计74712.82元,部分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小孩读书、建新房等费用,至案发尚有68337.82元未退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7月16日,王治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永春乡财政所所长廖伟虚列支出贪污公款案件。

2010年10月至2013年7月,廖伟在担任永春乡财政所所长兼任永春乡政府行政账、计生账、企业办账、新农村建设账、财政所经费账出纳及实际兼任企业办账、新农村建设账、财政所经费账会计期间,利用重复报账及虚列其他支出等方式贪污永春乡政府行政账、企业办账、新农村建设账、财政所经费账公款共计32890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15年3月26日,廖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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