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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书记对全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2016-10-13 郴纪轩 林邑清风

10月12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在全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就换届纪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强化责任,认识要再深化

要继续绷紧思想之弦。这次人大、政府、政协集中换届,与党委换届相比,面对的群体关系更复杂,存在的风险问题更多,潜在的矛盾隐患更大,这就要求我们更要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把关,把握正确方向,掌握工作大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真正把党的意志、代表意志、人民意志高度统一起来,把党的主张、政策和纪律要求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着力压紧压实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把责任担起来,又要把责任压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统战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问题查处等职能作用。


强化纪律,规矩要更严明

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要始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代表、委员以及参与换届的相关工作人员反复学习有关换届纪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的要求。


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省委提出的“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市委提出的“八不准”等换届纪律要求,是此次换届必须坚守的“红线”和“底线”。要做到凡是“严禁”的坚决不碰,凡是“不准”的坚决不做,凡是“一律”的坚决执行。


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换届工作中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跟踪掌握、露头就打;对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等行为,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理;对逢会发补助、发烟发礼品等陈规陋习,要坚决制止、严肃查纠。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


强化检查,监督要更有力

要严格推荐提名审查。要对照中央、省委开出的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的十五种情形的“负面清单”以及“六个不准”,防止代表、委员身份失真、人选失察、结构失衡的情况,把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选坚决排除在外,切实防止“带病提名”。


要扎实开展专项巡察。在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期间,市委将向各县市区继续派出巡察组,各巡察组要严格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开展更为精准高效的督查督导。巡察组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问题。


要从严抓好现场监督。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期间,市委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现场督导。重点督查各地执行“九个严禁”“约法三章”“三个一律”等换届纪律情况、会议风气情况,以及职能部门和代表团、界别(组)履职尽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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