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安仁县纪委通报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承坪乡樊古村村支书、村主任樊国平,村委委员李秀林,村妇女主任樊连香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假申报粮食补贴面积的方式,于2005年至2015年期间,共同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60180.65元人民币进行私分。其中,2005年樊国平找李秀林、樊连香商议,将樊古村林场所属荒地申报国家粮食补贴,用于三人提高经济待遇,2006年至2015年共骗取粮食补贴款24718.63元进行私分,樊国平分得12769.45元,李秀林分得3200元,樊连香分得8749.18元;2005年三人商议将村里部分无法进行耕种的耕地以“水打沙埋”的名义申报国家粮食补贴,2005年至2015年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35462.02元进行私分,樊国平分得9303.2元,李秀林分得19365元,樊连香分得6793.82元。
另外,李秀林还利用申报樊古村粮食补贴工作的便利,2007年至2015年间每年虚报10至70亩不等的耕地面积,共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6946.82元归个人所有。2016年5月,因犯贪污罪,李秀林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樊国平、樊连香均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6年10月17日,县纪委给予李秀林、樊国平、樊连香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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