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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北湖区这五名村干部被处分!

2017-02-28 林邑清风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北湖区纪委通报三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

保和瑶族乡仙鱼岭瑶族村临工委副书记何良金、临工委委员何新国、罗盛违规开支案件。


2014年至2015年12月,何良金、何新国、罗盛虚造森林防火补助9240元用于接待开支。上述三人还存在其它违反党纪法规行为。2016年12月22日,何良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何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郴江街道槐树下村五组原会计邝小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案件。


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邝小毛任槐树下村五组会计期间,在未向上级报告和开组民大会的情况下,违规造表给村主任邝行军和村民曹迅发放补偿款4万元。2016年12月22日,邝小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石盖塘街道五星村秘书杨介文虚报冒领案件。


2015年4月至7月,杨介文任五星村村秘书期间,在协助五星大道项目部迁坟过程中,虚报迁坟数量51冢,套取财政资金20400元,其中2000元被其个人据为己有。2016年12月22日,杨介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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