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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村级财务管理“安全阀”,全市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即将全面铺开

2017-04-11 林邑清风

为了有力推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准确掌握和评估全市村“两委”换届前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情况,全面提高我市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专项检查。


监督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所辖各村“两委”本届任职期间所有账目的相关清理审计情况。


监督检查内容

(一)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内容是否按照湘民发〔2016〕4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清理审计;


(二)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村级财务清理审计;


(三)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结果是否予以公开公示;


(四)村级财务清理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是否予以整改,相关问题线索是否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五)群众对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是否满意;


(六)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


(七)村“两委”财务清理审计验收工作情况。


监督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纪委要及时制定具体的村级财务清理审计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审计、财政、农经、民政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及时组织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督促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认真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三)市纪委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抽查个别县市区、乡镇及村居组织。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四)对村“两委”财务清理审计验收工作未完成的,村“两委”换届工作暂缓进行。如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验收工作强行推进换届工作,或在换届完成后,仍有对村财务举报并经查实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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