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市纪委通报2起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为官不为”典型案例,9名“瘫官”被问责!

2017-05-05 林邑清风


12

通报曝光

今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之年,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高,对换届选举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力。为严肃纪律,警示和教育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今天,市纪委通报2起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

1

嘉禾县公安局普满派出所所长李小胜在换届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7年4月13日,普满派出所在对普满乡63名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过程中,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发现雷牛杏存在违法记录后,未对该问题进行核实。4月14日,李小胜以普满派出所名义出具审查意见报普满乡党委,同意雷牛杏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致使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雷牛杏被列为普满乡“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4月28日,李小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临武县金江镇新华村委原袁家村4组村民代表推选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

2017年3月24日,金江镇新华村委原袁家村4组召开村民代表推选会议。原袁家村党支部书记袁玉信、村委主任袁玉章、村委会计黄成益违反《村民代表换届推选办法》规定,擅自删减程序,未清点到会人数、未宣读并举手通过《村民代表换届推选办法》、未当场选举三员(计票员、监票员、唱票员)、未当场唱票计票、未当场宣布推选结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还存在夫妻两人同时当选为村民代表问题。县委派驻新华村工作组组长周圣华(县法院执行局科员),镇驻村工作小组成员曹万春(镇农技站站长)、郭兰芳(镇农保员)均未按规定到会指导,工作失职失责。联系新华村委换届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玉萍和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曹俊锋监督不力,工作失察。4月25日,袁玉信、袁玉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圣华、曹万春、郭兰芳受到诫勉处理,胡玉萍、曹俊锋、黄成益受到通报处理。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想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细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履职不力、“为官不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原创不易,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林邑清风”


推荐阅读

葛校长设置账外账,邓支书违规办喜宴……郴州3地通报8起典型案例

吃请拉票、烧毁选票...被严肃查处,市纪委、市委政法委通报3起拉票助选干扰破坏选举典型案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