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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套取、截留私分扶贫领域资金,汝城县6人被追责!

2017-07-07 林邑清风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汝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

土桥镇迳口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永恒、原村主任何秀忠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5年初至2016年2月,何永恒担任迳口村党支部书记、何秀忠担任村主任期间,以本村村民五保户何某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0000元。在何永恒的安排下,何秀忠取出何某一卡通存折中的30000元危改资金自己保管,未存入村账镇管账户,直接用于村里的日常开支。2017年6月,何永恒、何秀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人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退还至镇财政所村账镇管账户。


2

暖水镇泉源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华芬、原村主任朱孝沛、村主干何怀翠和黄建煌截留并私分农村改厕项目资金问题。


2013年2月,何华芬担任泉源村党支部书记、朱孝沛担任村主任期间,伙同其他2名村主干何怀翠、黄建煌私分农村改厕项目资金10000元,4人每人分得2500元。2017年6月,何华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孝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怀翠、黄建煌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四人截留私分的农村改厕项目资金退还至镇财政所村账镇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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