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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蝇贪”被拍落!汝城通报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7-07-21 林邑清风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汝城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

南洞乡育林村原支部书记何益州、原村委主任曹学星私分扶贫款和原村委秘书江洋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江洋毅在担任育林村村委秘书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6年10月,在对该村猪婆垅水渠整修项目中,未经验收测量便在工程项目验收意见表中签字,导致虚列工程量350米,虚报工程款36750元;时任南洞乡育林村支部书记何益州、村委主任曹学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与江洋毅等人共同从虚报工程款36750元中私分24000元。2017年7月,何益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曹学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洋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列工程违规套取的36750元扶贫款予以收缴,全额归还原渠道。



2

井坡镇泉溪村原支部书记曹友情优亲厚友,并伙同该村原村主任朱小林挪用扶贫资金、虚增红豆杉旅游基地工程量套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及帮扶资金问题。


曹友情在担任泉溪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5年4月,在泉溪村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时优亲厚友,在没有对村里有意向种植山药的农户进行摸底的情况下,直接选择曹友情的儿子曹彬和云先村村民袁辅杰试种山药并给予1.1万元奖补资金。曹友情及泉溪村原村主任朱小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5年-2016年,挪用产业扶贫资金8.903万, 用于贫困户年终走访慰问、直接发放扶贫资金给贫困户、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等开支;虚增红豆杉旅游基地工程量套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及帮扶资金19.2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和日常工作经费等支出,曹友情、朱小林对此均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6月,曹友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朱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1万元试种山药扶贫奖补资金已返还村账镇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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