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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因为这件事,老邓被纪委约谈了……

2017-08-22 林邑清风

“函询要求你都清楚,你已经严重超期37个工作日,为什么至今还未把函询答复交给县纪委?”约谈中,县纪委老黄严厉地问道。


“我个人没有引起重视,以为函询就是那么回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面对这次约谈,老邓懊恼地回答。

今年5月26日,临武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镇干部老邓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的问题线索。次日,我和老黄把老邓请到县纪委来“喝茶”。


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函询对象接到函询书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回复。

在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转达给老邓后,老黄反复强调:“邓书记,这是群众和组织交给你的‘作业’,你千万要引起重视,一定要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回复情况说明啊!”


老邓摸着后脑勺答应了:“好的好的,我一定认真对待,按时回复!”

眼看着13个工作日过去了,老邓那里一点消息都没有。


我拨通了老邓的电话:“邓书记,你的函询件快到期了,请你尽快交过来。”


“好的好的。乡里好多事忙不赢,我尽快啊。”老邓回答道。


又过了两天,已经过了规定的15个工作日了,老邓的函询回复仍然没有交上来。


我只好又拨通老邓的电话:“邓书记,你的函询件已经到期了,请你赶紧答复。”


“好的好的,我赶紧啊!哎,事情太多了!”老邓回答道。


又过了几天,我们在下乡走访时碰到了老邓,他似乎把答复函询的事抛到了脑后,老黄耐心而严肃地提醒:“老邓啊,要赶紧答复啊!你不是向我个人或者是我们检查室答复,而是向组织答复,向人民答复,一定要引起重视啊!”

催促老邓回复函询件成了日常工作之一。


7月5日,老邓依旧没有回复,我只好拨通电话继续催办。


“小唐呀,不好意思啊!我老婆要生孩子了,我这里没空啊,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吧……”老邓回答道。我无奈的放下了电话。


几天后,眼见老邓还是没有答复函询的意思,老黄亲自出马,致电老邓,要其说明延期未回复的原因。


“镇里两个村子发生了饮水纠纷,我得去参加调解……”老邓回答道,依旧是没空。


鉴于老邓一再拖延,导致函询严重超期,8月7日,我们对老邓进行了约谈,所以出现了开头严厉问话的一幕。

《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谈话函询对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并报纪检监察机关承办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回复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老邓既没有联系我们,又没有及时回复函询件,任性的“超期37个工作日”。最终,老邓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受到了诫勉问责的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不仅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把心放在群众身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临武县纪委 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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